湖南公務員面試時事熱點講解
湖南公務員面試時事熱點(一)
湖南公務員面試時事熱點講解
不難想象,一個不守法的企業,很難走得遠;一個很任性的公司老板,也不可能真正善待員工。今天,老板可以員工買iPhone7威脅開除,明天則可能以員工不買國貨為由開除,后天則可能因員工不逆來順受而開除。原因很簡單,在老板眼里沒有法律法規,只有個人好惡;沒有敬畏只有情緒化。
老板無權逼員工愛國,更何況那些老板所理解的愛國是狹隘的愛國,是把員工當奴仆的愛國。一個常識是,使用iPhone7不等于不愛國,使用國貨也不能于愛國畫上等號。如果該老板真懂得愛國的含義,就應該先學法、懂法和守法,應該尊重每一名員工,應該提升員工的福利,增強他們的歸屬感——當員工愛自己的公司時,才能更好地愛國。
那些聲稱員工買iPhone7即開除的老板,恐怕并非都不懂法,也未必不知道何謂愛國,他們之所以這樣做,也許是借機炒作,消費愛國主義而已。這種做法,可稱為碰瓷式愛國主義,iPhone7上市與他何干?不喜歡iPhone7自己不買就是了,干嘛說出來?又干嘛逼迫員工也不能買?拿蘋果說事,蹭熱點、抱大腿,這種碰瓷只是自作聰明,毫無大智慧。真正有抱負的企業,不會干這種丑事;真正有節操的老板,也不會如此使出這樣的歪招。
日前有媒體披露,全世界所使用的iPhone手機中,幾乎每兩臺手機,就有一臺是“中國河南造”。iPhone7的龐大訂單,為相關工廠的中國工人提供了加班的額外工資。雖然工人們從中只賺取了不多的血汗錢,但是也要承認,他們中有人因此有了就業崗位,并以此養家糊口。從這個意義上說,中國人買iPhone手機,非但與賣國沒有任何關系,反而可以與愛國產生一定的聯系呢。
買不買iPhone7純屬個人的選擇,任何其他人和組織都無權干涉——既不能干涉、禁止人們不買,也不能鼓勵、強迫人們購買,即便認為買iPhone可以與愛國產生一定的聯系,也不能引導、命令人們購買。我們需要警惕的是,動輒消費愛國,動輒綁架別人,動輒以愛國名義亂來。一個真正愛國的人,一定能守住個人與群體的權界。比如我可以揮拳,但一定止于別人鼻尖。我再不喜歡蘋果手機,也不能粗暴干涉別人買,哪怕是自己的員工和家人。我再喜歡國貨,也不能強制他人買,不買就扣上不愛國的帽子。
炒作過了頭便容易炒糊,消費愛國上了癮則可能吃苦頭。老老實實經營,不干違法的事,尊重員工的合法權益,讓員工有尊嚴,這是一件很難的事嗎?
湖南公務員面試時事熱點(二)
日前,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網頁、博客、微博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屬于電子數據,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這意味著,手機短信、朋友圈中的內容將能作為刑事案件證據,因而引起普通民眾的廣泛關注。
湖南公務員面試時事熱點講解
隨著現代信息技術發展,電子數據在打擊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為此,我國刑事訴訟法將電子數據規定為法定證據種類之一,有利于執法部門更加精準地揭露、證實犯罪。電子數據形態日新月異,其屬性特征也區別于傳統證據種類,這決定了此類證據的提取和審查亦有別于其他證據。但是,立法并沒有明確電子數據的具體范圍,對其提取和審查判斷也未作專門規定。在這種背景下,《規定》的出臺能更有針對性地規范取證行為,發揮好電子數據在查證犯罪上的功能。
應該看到,對于電子數據進行規范,指向的是打擊犯罪和保障個人隱私的雙重目的。我們不能只是片面關注提取電子數據對于打擊犯罪的功能,而忽略了其對執法人員取證行為的規范功能。按照《規定》,手機短信、電子郵件、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文檔、圖片、音視頻等電子文件,均被列入電子數據范圍,這些信息與個人的隱私權緊密相關。倘若辦案人員收集、扣押證據存儲介質出現失范,不遵循法定的權限和程序,便可能對公民隱私形成極大的威脅。
例如,在收集電子數據作為刑事案件證據時,被搜查扣押的計算機、網絡系統可能存放著大量電子數據,其中有許多內容可能關涉個人隱私且與案件無關,倘若取證行為缺乏規制,不注意保護公民的合法信息,便極易造成公民個人信息泄露。由此,賦予執法部門對電子數據的取證權,同時暗含著規范這種權力運行的要義,目的在于實現打擊犯罪與保障公民隱私的平衡。
因此,將朋友圈內容列為電子證據,并不意味著執法者可以任意“光顧”公民的手機短信和微信。民眾的擔憂是,以往一些辦案人員違法取證屢見不鮮,電子數據的提取如何不重蹈舊轍,是必須重點考慮的問題。取證必須依據合法程序,這是刑事執法的應有之義。立法和司法解釋在擴大執法部門取證范圍的同時,更應提防可能出現的權力濫用,以盡可能為執法實踐提供明確的合法性指引,減少誤傷隱私的幾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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