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時報:豈能任憑“草臺班子”攪亂南海
觀察時報:豈能任憑“草臺班子”攪亂南海
荒唐之二是,選人有貓膩。臨時仲裁庭由5名仲裁員組成,除菲律賓指派1人外,其他4人均由柳井俊二指派。如此人員構成,仲裁的公正性從何談起?尤其是柳井長年擔任安倍政府安保法制懇談會會長,一直協助安倍解禁集體自衛權,其政治傾向和對華態度讓許多人心中生疑。更有甚者,柳井在仲裁庭建立之初竟然任命妻子是菲律賓人的斯里蘭卡法官平托為首席仲裁員,后迫于批評壓力才換人。連“出現利益沖突時選擇回避”這條基本原則都能“選擇性忽視”,令當時不少國際法專家都大跌眼鏡。
仲裁庭的人員最終構成也“煞費苦心”。首席仲裁員來自加納,長年生活在歐洲,其余四名分別來自德國、法國、荷蘭和波蘭,沒有一名來自亞洲。不用說廣泛的代表性,就連基本的平衡都沒有做到。
荒唐之三是,牽涉金錢交易。事實表明,仲裁庭不僅收費,而且其中貓膩有些說不清。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指出,這五名仲裁員是掙錢的,掙的是菲律賓的錢,可能還有別人給他們的錢,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是有償服務的。讓人啼笑皆非的是,菲律賓居然“大包大攬”,主動承擔了臨時仲裁庭要求中方繳納但被中方拒絕的費用,而臨時仲裁庭居然“笑納”。
俗話說,拿人手短,一些仲裁員果然提供了“高質量的服務”。有海外媒體經調查發現,荷蘭籍仲裁員松斯幾年前還公開撰文認為島礁的法律地位問題與主權、劃界問題不可分,這次卻主動推翻自己的觀點。這些反常表現在國際仲裁中極為罕見,不免讓人懷疑多少人是屬于“拿錢辦事”。
總之,無論從“名分”“人選”還是“金錢”,臨時仲裁庭的組成與運作頗讓人生疑。在一個當事國不接受、不參與、不承認的情況下,接受另一當事國的金錢,對其本無管轄權的爭端進行所謂仲裁,在程序和法律適用方面牽強附會,在證據和事實認定方面漏洞百出,最終造成了一個玷污法治精神和公平正義的惡劣案例。
名不正則言不順,涉及金錢貓膩的裁決必有偏私,這是常識。由這樣“草臺班子”推出所謂裁決,何以代表國際法?何以讓天下人信服?
看完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