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解析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一)
很多城市的街頭,都能看到這樣的場景,一聲“城管來了”,攤販們“聞風而逃”。城管與攤販之間的所謂“貓鼠游戲”,乃至利害沖突,媒體也常常關注。城市管理如何體現城市溫度、釋放善意,是現代治理的重要課題。
2016年11月,在寧波北侖,一幅“橘子地圖”提供了不一樣的方案。為了方便橘農售賣、游客選購,北侖城管手繪了標有售賣點的地圖,標注齊全信息、精心選址布局、融合營銷功能,既有“萌萌噠”美感,也是城市管理便利化、精細化、人性化、數據化之舉。正如市民所說,這是城市創新管理的生動樣本。
綜合分析
“橘子地圖”,湛江赤坎的“蔬菜瓜果圖”、濟南的“西瓜地圖”、寧波鄞州的“七色地圖”等,也讓市民叫好。不管是手繪版還是電子版,都是各地城管在實際工作中積極探索的成果。這也說明,城管與小販并非“天敵”,城市管理也不是對立的“較量”,他們共同的目標是為了讓城市里的人生活得更好。城管的這種“地圖思維”,不僅考慮到市民的生活需求,也兼顧了商販的謀生需求,還實現了城市秩序的有效引導。
城市是一個復雜協作的集合體,管理越透明、越確定,就越有效率、越有效果。有時候,城管部門之所以耗費了不少行政成本,甚至在執法過程中出現沖突、傷害事件,恰是因為堵多疏少,沒有找到管理需求的“痛點”。治病開藥方,使用說明書需要準確清晰,不能劑量、禁忌寫清楚了,反而在最不起眼處才藏著一行字“請用牛奶沖服”。“地圖思維”也啟示我們,加強城市管理、根治“城市病”,管理執法部門與其玩“躲貓貓”不如開放透明,與其在暗處“抓不法”不如在明處“倡合法”。增強公共管理的信息披露,把合情合理的要求與做法予以明示,把不能觸碰的底線紅線醒目標識,何嘗不是一種“管理供給”?
服務、公開、高效、責任、法治是現代政府公共管理的原則,是包括城管在內所有行政領域都應遵循的。“城管地圖”所呈現出來的管理態度和智慧,完全可以延伸到其他行政領域。少了“門難進,臉難看”,能否清晰展示辦事流程?解決“奇葩證明”問題,能否在不必要處做“減法”、在信息互聯處做“加法”,讓群眾少跑腿?克服“交通擁堵”,能否在限禁的同時,多些替代和規劃?凡此種種,無不是對現代政府管理創新與治理能力的呼喚。
對策措施
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務這個重點,正如所強調的,“使政府有形之手、市場無形之手、市民勤勞之手同向發力”。城管地圖是“畫”出來的,城市美好卻是“干”出來的,只有政府、社會、市民協調協同,才能成就一個個“甜美創意”。
城市管理的挑戰,也在于涉及的利益群體多、利益訴求雜、利益期待高。實現城市管理效率和效果的最佳化,是為了實現民利與公益的最大化,把思維方式轉到“以人民為中心”上,傾聽訴求、協商利益才是治本之策。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二)
2016年11月中旬舉行的北京市政府常務會議明確,該市首批取消調整74項政府部門要求基層開具的各類證明,并明確提出政府部門“不準要”相關證明。并將以“證明清單”的形式,把清理證明的成果固化,約束相關部門,防止奇葩證明反彈。市編辦主任劉云廣表示,為固化清理奇葩證明的成果,本市將推出保留的基層開證明清單,防止奇葩證明“反彈”。(12-02來源:中國新聞網)
【標準表述】
[綜合分析]
“奇葩證明”輩出,歷來被人們廣為詬病。辦房產證要求證明“結婚前未婚”、兌換殘幣要看孫女“撕錢”證明、辦理退休手續要求老百姓到派出所辦理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面對這些“奇葩證明”的存在,老百姓是叫苦不迭,就連國務院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都痛斥某些政府機構故意給老百姓設置障礙,稱“證明‘你媽是你媽’是天大的笑話!”
解決“奇葩證明”,大力改進公共服務,是簡政放權改革的重要內容,既能方便生產生活,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也是維護群眾權益的應有之義。 為此,民政部、公安部等多個部委接連下發通知,專門整治各領域濫開證明現象,明確規定了一些不再開具的證明。
然而近來,各類“奇葩證明”又屢屢出現。如最近發生的“宜昌市民徐義清為了把父母房產繼承過戶到自己名下,被要求為已離世近百年的祖父母開‘死亡證明’”事件,就讓人相當無奈。究其根源還在于一些地方不少機構對證明材料的需求并未減少。這樣反而給群眾帶來了更大的不便,一些部門需要開某些證明材料,而民政、公安等卻不再開具此類證明,讓群眾更是陷入無可適從,左右為難的境地。
[對策措施]
要徹底解決濫開證明問題,不僅要落實“新規”,堵住出口的“塞子”,更要疏導好要證明的需求,也就是各部門必須“步調一致”,要明確辦什么事需要哪些證明,不需要哪些證明,各部門必須統一清單,避免各說各話,各自為政。當然,各部門之間還應充分利用“互聯網+”,打破政府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信息壁壘,建設切實可行的信息共享平臺,努力做到信息資源共享,從而減少開具證明的種類和環節。
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背景下,我們要真正落實簡政放權,只有從源頭上依法糾正不作為、亂作為、懶政、怠政的做法,真正做到各部門統一口徑,“步調一致”,才能切實方便群眾辦事。
天津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三)
媒體近日報道,在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系統中,被納入失信“黑名單”的“官員失信”案件目前已超過1100件,而這些失信中既有政務失信,也有個人失信,其債務則主要體現在工程款、借貸款等方面。
【標準表述】
[原因分析]
“官員失信”之所以廣受關注,來自于社會對政府信用的看重,因此官員一旦失信,也必然要由政府信用埋單。在各種“老賴”中,官員“老賴”的性質往往影響最壞。一方面,官員手握權力,治理起來的難度和成本更大。另一方面,官員牽涉債務糾紛,就不僅僅是其私德減分,政府形象也會因之受損。
“公眾對于各級政府公職人員抱有較高的期待,期待他們的道德水準、法治素養比一般人更高些。政府誠信也是社會誠信建設的關鍵。若聽任“官員失信”長期成為各級法院執行工作的難點,不僅會影響社會公眾對政府、對官員的觀感,也會在損害政府的權威和公信力的同時,妨礙社會的公平正義。
從當前“官員失信”現象的多發來看,失信成本低、追責難度大還是主因。有些單位認為官員當“老賴”又不是犯罪,只是個失信的“小”問題,何必“小題大做”;有些地方對失信行為的姿態是“高高舉起”,但打出的板子卻是“輕輕放下”。
事實上,“官員失信”往往與當事官員根深蒂固的權力意識有關。要么自恃“為公家辦事”,要么自恃“有公家身份”,結果都是漠視誠信原則,無視法律邊界,乃至公私“混搭”,權法不分。
[參考對策]
一方面,法院應該以更大的公開,披露這些失信官員的相關信息,使之接受社會監督,要在社會上形成一種風氣,倒逼失信官員檢點并約束自己的行為,免于繼續失信。對于那些個人失信的官員,不妨也采用當下法院對一般老賴的懲治路徑,諸如限制高消費行為、不得貸款買房等等,官員沒有任何理由自外于這些條款。
另一方面,針對公職人員的相關制度也該跟上。比如,中辦、國辦近期就發文明確,在職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確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失信情況應作為其評先、評優、晉職晉級的參考。應該說,這樣的“禁止令”十分必要,如果一邊欠債不還、失信丟人,一邊還要評優升職、仕途得意,無疑是在助長失信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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