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務員申論熱點
海南省公務員申論熱點(一)
“炒信”的興起,與電商行業自身特點有關。互聯網時代的平臺信用,本身有巨大的價值。但“炒信”得以延續并發展到愈演愈烈的趨勢,主要還是因為治理不夠堅決有力,助長了“劣幣驅逐良幣”的不良風氣。據報道,某電商平臺曾打掉過數千人的刷單團隊,但因為相關法規的缺失,除了行政處罰和網絡平臺的自律措施,很難追究刷單組織者和參與者的其他法律責任。有刷單者表示:“查到了不會死,不刷只能等死”。部分商家對同行“開外掛”也很無奈,映襯出當前治理遭遇的尷尬。
遏制“炒信”行為,首先要加大處罰力度,提升違法成本,防止它變成一種難以剔除的商業潛規則。此次由政府和企業共同組織行動聯盟,建立“黑名單”制度,把違規信息發布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對“炒信”主體進行查封或刪除社交媒體賬號,辭退并通報建議同業機構不予錄用,這些聯合懲戒的措施具體可行,無疑將對“炒信”者形成威懾力。
信用價值該怎么開發,不光是技術問題,也是需要主管部門、電商平臺、商家共同回答的戰略問題。信用不只是商家的招牌、商業的潤滑劑,更是企業的立身之本。在商業信用能帶來巨大經濟價值的時代,商業信用值得“被很好地理解和管理”,將其工具化絕對是一種嚴重的短視行為。一個企業的信用越高,可以提供的產品、服務范圍就越大,這在跨界競爭中是一個莫大的優勢。而使用欺詐手段炒作得來的“虛假信用”,一旦暴露,只會失去人心,毀掉口碑,甚至危及整個商業信用體系。拿出刮骨療傷的魄力,治理這個痼疾,才是正途。
守護信用文化,也是尊重一個社會基本的人際規則和價值觀。從這個層面講,打擊“炒信”行為,不是選擇題,而是必答題。我們要維護的,不只是消費者的利益,也不只是行業生態,更是整個社會的誠信。
海南省公務員申論熱點(二)
公務車不掛牌實乃權力拋錨
近日,在河南省沈丘縣發現,在沈丘縣城道路上,一輛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執法車呼嘯而過。而在諸如縣交通局、縣城管局、縣城建局、縣環保局等局機關院子里停靠的行政執法車輛,多數也未掛牌。有幾輛停靠在路邊的警車,也未懸掛車牌。
買得起車,掛不起牌,這樣的說法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調侃一下尚有可能,放在政府部門身上則是匪夷所思。匪夷所思之事背后必有蹊蹺,這蹊蹺與錢無關。
通常情況下,一個人不給自己的車輛上牌,原因絕不是為了省錢,而是為了逃避懲罰。這里的懲罰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來自交警部門的懲罰,即一旦出現交通違法行為被抓拍,由于沒有懸掛車牌,交警部門很難查到車主,從而得以逃脫;另一種則是車主自知自己從事的是違法犯罪的行為,通過不懸掛車牌達到隱匿行蹤進而逃避懲罰的目的。但無論是哪一種,一個顯而易見的事實就是,對于車主來說,其在決定不懸掛車牌之前,就都已經有了違法或犯罪的主觀故意。
執法車雖然歸屬于不同的政府部門,但不同政府部門的領導干部和執行者們也都是人,是與普通人有著同樣的利益權衡的人。他們之所以在開著執法車上路執行時選擇不懸掛車牌,原因其實與普通人一樣,也是為了逃避懲罰。這懲罰,一是來自交通違法的,一是來自執行過程的,筆者以為執法車想逃避的懲罰主要是后者。
開著執行車上路執法,一旦在執法過程中出現違規、違法行為,就像一些地方的執法部門曾經被曝光的那樣,很容易被監控或群眾用手機抓拍下來。通過視頻辨識執法人員不容易,但通過視頻查找執法車輛,然后順藤摸瓜找到違規執法者很簡單。如果不懸掛車牌,這樣的麻煩就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被避免,畢竟現場錄像往往很模糊,移動的、模糊的人臉辨識度通常較低,只要車牌不被記下、拍下,只要執法者一口咬定視頻中的人不是自己,逃避懲罰的機率還是很大的——至少他們自己這么認為。
不給執法者掛車牌,說明這些部門的執行者們從心底里就不認為自己需要依法、依規、依程序執法,說明他們從一開始就是帶著違規、違法執法的故意上路的,說明他們從一開始就做好了逃避承擔法律后果的準備。更讓人擔憂的是,開著無牌車上路,等于給執法者穿上了一層“隱身衣”,會讓他們在執法過程中更加肆無忌憚地違法、違法執法——反正你們也看不到我!
執法者給自己穿上了“隱身衣”,說明當地有關部門主動給自己戴上了“遮眼罩”,否則,這樣的行為也不可能存在如此之久,久到市民“都習慣了,習以為常”。法治政府的建設是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一環,法治政府首先就體現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上。執法車不掛牌就敢開出來,說明當地一些政府部門的法律意識淡薄到了極致。所以,對執法車不掛牌痼疾的整治,一定要從嚴。
海南省公務員申論熱點(三)
讓捕鳥者成為護鳥者
南北湖景區是浙江省嘉興市海鹽縣境內的一個國家4A級旅游景區,其官網上宣稱是中國唯一集山、海、湖為一體的風景區。山林茂密的環境、冬暖夏涼的氣候,不僅適合人類居住,也吸引了各種鳥類。但是,遍布于山林中的捕鳥網卻使這里成了鳥類的死亡之域,在這里飛翔、棲息的鳥類隨時都有可能進入人類布下的羅網,然后成為當地餐館中的盤中美食。
不幸墮入網中的鳥,不少是瀕臨滅絕的珍稀鳥種,比如燕隼,就是國家明文規定的保護對象。國家制定的《野生動物保護法》、浙江省制定的《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都明確規定,禁止獵捕、殺害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有關法律法規還規定,禁止出售、收購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或者其產品。很明顯,張網捕鳥涉嫌違法犯罪。
近期,有媒體和志愿者一起實地調研,并且在當地發起了拆網行動。但是,面對遍布于山林中密密麻麻的捕鳥網,他們倍感力不從心。這些用尼龍絲編織的捕鳥網不僅對鳥類時時構成死亡威脅,而且使保護野生動物的法律法規顯得蒼白無力。
事實上,隨著法制宣傳的推進,保護珍稀野生鳥類已經成為一種全民常識。在南北湖景區這樣珍稀鳥類集中的地區,相信有關部門的法制宣傳更為深入,當地群眾對保護珍稀鳥類的法律要求也應該有所知曉。正因如此,一些捕獵者也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行動,以致志愿者多次深夜“潛伏”,想要當場逮住非法捕鳥者的行動屢屢撲空。
既然如此,為什么珍稀鳥類在當地仍然經常被獵殺,當地餐館里甚至會公然出現叫賣野味的情況?一個重要原因是,在這些山高林密的地區,捕鳥已經成為當地人的一種生活方式,張網捕鳥也能帶來經濟利益。因此,當地人對于捕鳥這種行為明知違法,卻不會像對待其他犯罪行為一樣,從內心深處感到痛恨。
在古代社會,單個獵戶的捕鳥行動不會對鳥類造成毀滅性的傷害。但是在今天,人們可以利用各種現代器具捕鳥,在提高捕獵數量的同時,也加大了對鳥類的殺傷力度,張網捕鳥更是對鳥類“一鍋端”的致命打擊。面對這種情況,除了加強法制宣傳、打擊違法犯罪、拆除捕鳥網,更要通過各種努力,推動山民生活方式的“棄舊圖新”。簡單地說,就是要創造條件,讓當地群眾融入現代化的生活,引導他們建立起新的生活方式。
豐富的鳥類資源,是南北湖景區的一大優勢。當地有關部門完全可以因勢利導,將種類繁多的鳥作為一個吸引旅游者的項目來精心經營。那些長年生活在山林中的群眾,積累了豐富的鳥類知識,相關部門不妨利用他們的優長,讓他們加入到向游客介紹鳥類的工作中來。如此,既能為當地創造獨具特色的旅游項目,更能催生一支保護鳥類的生力軍,把捕鳥獵鳥者轉變為愛鳥護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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