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慶公務員面試預測題及答案
2017重慶公務員面試預測題一
【解析】
組織火災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可以有效的提高我單位全體員工的火災應急處置能力,增強防火自救意識,作為此次活動的組織者,我會從以下幾方面來組織:
首先,我會認真了解火災應急處置的基本知識,在廣泛聽取同事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并及時將培訓相關事宜通過單位網站或公告欄通知全體員工。
其次,我會邀請消防武警和消防專家作為此次培訓的培訓講師,通過對一些典型火災案例的講解,使大家充分意識到火災的危害性,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意識;我也將安排消防武警現場給大家演示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應急逃生技能,對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項也將作為重點給大家進行說明。
再次,我會組織全體員工進行火災應急模擬演練,由消防隊員進行現場點評和糾正,通過對滅火器等消防器材進行實際操作以及應急疏散等技能的展示,從而使每一個參加培訓的人員都能夠充分掌握基本的應急技能。
最后,我會對此次培訓進行總結,將此次培訓的基本技能和消防知識進行整理匯總,制作成專題,在單位網站上進行宣傳,以幫助更多的人學習消防應急技能和知識,鞏固我們此次培訓的成果。
2017重慶公務員面試預測題二
【面試模擬題】
近日,南京市出臺《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規定不得讓未滿6周歲的未成年人單獨留在家中、車內;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學生分數排名;4歲以下兒童坐車要配備安全座椅……對于這項規定,你怎么看?
【解析】
《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的出臺能夠更好地保護未成年人的權益,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進他們健康成長,意義重大,值得肯定。
通過具體的立法,將未成年人保護問題納入法治軌道,它既是對為人父母者監護義務的法律厘定,也是對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律認定,在一定程度上否定了未成年人的附屬地位。過去,每每提及未成年人保護,往往針對的是各式的傷害事件,比如說虐待、遺棄等等,但是南京此條例則實現了概念的擴展,更多著眼于預防。應該說,不得把幼童獨留家中不僅是法條,也是一種技巧層面的有益指導。當那些馬虎家長身上的常見行為,被法律明文禁止,勢必會讓不少人多一份警覺。相較于《未成年人保護法》,南京市這一地方條例的相關條文的規定顯然更具體、更扎實,也更具有現實針對性。所以,南京新條例的相關禁止性規定,無論理念還是立意都很好,如果能夠實施并持續下去,一定可以極大改善孩子們的生存環境與生活環境。不管是對于日常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還是涉及長遠的發展預期,都能起到相應的防范、保護作用。然而,我們也應該意識到,此項政策也有著難以落實的一面。
首先,此條例中所羅列的諸般規定,因其不具備強制力和懲戒機制兜底,進而更像是一種倡導性規范。可以預見,司法機關基本沒有可能因為父母將幼兒獨留家中而采取實質性的行動。再者說,在此類事件中,兒童作為直接的利益相關方,并不具備起碼的舉證能力,這在客觀上也削弱了條例的現實作用。
其次,基于我國目前的國情及社會的復雜性,這種立法的條件尚未成熟。一來這些問題大多屬于家庭“內政”,很難實現無障礙執法;二來,很多情況下,讓孩子獨處并非家長本意,尤其是那些獨居的留守兒童,更是現實下的無奈,如果因此施以懲戒,恐怕難有社會基礎。
因此,僅僅依靠此項政策來解決未成年人保護難題是不夠的,我們還應從完善的制度建設和良好的社會環境上給孩子創造更好的成長空間。
一方面,要釋放未成年人保護的政策善意,除了要有更細致的制度細節以外,還需要在立法之外做很多的加法。只有形成了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才能有成熟的立法基礎,才能為“我們的未來”提供可靠而有力的庇護。
另一方面,保護未成年人,除了讓孩子從小就獲得一些必要的、具體的保護,關鍵還是要盡最大可能清除社會上的“霧霾”,加大未成年人保護和營造良好社會風氣的社會宣傳,給他們提供一個晴朗、清明的生長環境。
這種從法律到社會都在關愛孩子的環境,才是真正的保護孩子權益,讓他們平安健康成長。
2017重慶公務員面試預測題三
【模擬試題】
《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中指出,將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考生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改變由駕駛培訓機《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中指出,將建立統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考生可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改變由駕駛培訓機構包辦報考的現狀。對此,你怎么看?
【參考答案】
在國內,要想取得駕照,必先去駕校報名。然而由于駕考行業審批和經營壟斷不破、監督管理模式乏力等因素,出現了一系列駕考駕培亂象,因而公安部此番推進駕照自學直考改革,無疑具有破冰意義,既滿足了群眾自主學駕需求,給了學員更多的選擇權。又可以發揮“鯰魚效應”,倒逼駕校提高培訓質量和服務水平,最大限度消弭尋租和潛規則,提升考試
的廉潔度。然而,我們在對《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意見》拍手叫好的同時,也應看到推進駕照自學直考還存在一系列問題。一是車輛和教練問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學車人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的隨車指導下進行。否則未經過專業的教練指導,極易發生交通事故,甚至培養出“馬路殺手”。二是場地問題。允許自學直考后,隨便找個場地開始練習是不被許可的,這無疑會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因此自學自練場地是否足夠、場地設置是否科學,也成為推進駕照自學直考的障礙。三是學時問題。按照相關規定,交管部門在受理核發機動車駕駛證《準考證明》前,都需確認考試申請人完成了足夠課時的駕車系統培訓。而相較于未在駕培機構學習的自主練車一族來說,如何證明自身學時足夠并順利參加考試,也是駕照自學直考需要解除的難題。
因此,要想讓改革在執行過程中收到實效,還需進一步完善相關細則和配套措施,不僅從車輛、場地、教練等層面去改變和試點,更應深入改革現有駕考體系,從修改相關法律法規開始,著手理順整個駕培駕考規則,真正變“場地式路考”為“實踐式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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