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學考點串講之民事責任的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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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欣2
民法知識
雙方責任是指法律關系雙方當事人之間相互承擔責任的形態。單方責任是指只有一方對另一方當事人的責任,如合同履行中違約方對非違約方承擔的違約責任,侵權中加害方對受害方承擔的責任。
(三)共同責任與單獨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主體數量的不同,民事責任可以分為共同責任與單獨責任。共同責任是指兩個以上的人共同實施違法行為并且都有過錯,從而共同對損害的發生承擔的責任,如加害人為兩個以上的人對受害人承擔的責任。單獨責任是指由一個民事主體獨立承擔的民事責任,多數責任屬于單獨責任。
(四)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
根據承擔民事責任的財產范圍,民事責任可以分為有限責任與無限責任。有限責任是指債務人以一定范內或一定數額的財產承擔的民事責任,如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物的擔保,以特定物價值為限的有限責任等等。無限責任是指責任人以自己的全部財產承擔的責任,如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的責任,投資人對個人獨資企業債務的責任等。
(五)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
根據民事責任是否具有財產內容,民事責任可以分為財產責任與非財產責任。財產責任是指由民事違法行為人承擔財產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人得到財產上補償的民事責任,如損害賠償責任。非財產責任是指為防止或消除損害后果,使受損害的非財產權利得到恢復的民事責任,如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