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現狀及自我調控
警察這個職業不同于一般職業,屬于高危險、高應激的職業。在所有應激性職業中,警察在工作中所承受的壓力指數無可爭議的高居首位。警察在追捕、堵截罪犯時,可能會暴露在敵人的槍口之下,隨時會付出血的代價;執行巡邏盤查任務時,無法預料的情況時有發生;慘不忍睹的刑事、交通事故現場,同伴殉職與受傷者等,勢必使警察經常處于高度應激的狀態。大量實例和研究證明:真正的危險情境和想像中的危險情境都會使人緊張恐懼,而且想像中的間接危險情境比實際中的更危險可怕。警察值班、巡邏、出現場都存在潛在的危險,潛在的危險必然在警察的大腦中有所反應,為了不放過一個罪犯,警察必須時時處于高度警覺的狀態。
警察工作的危險不僅是置身于危險的境地,而且也包含隨時待命出發、準備應付危急的心理狀態。這種強烈的刺激實際上是對他身心的一種破壞,長此以往,緊張、焦慮、恐懼的心理障礙就出現了。如,某市刑警隊的一個民警,他晚上一個人不敢回家,一走夜路的時候,他就感到很恐怖,覺得背后不是有人拿刀,就是有人拿槍,每次回家都要他妻子下樓去接他。
(二)壓抑、郁悶
心理學研究表明,警察在任職頭三年內耳聞目睹的丑惡面,比一般人一生中見到的還要多。工作的特點決定他們經常和活動在法律邊緣的人打交道,接觸的基本都是社會上和人性中自私、殘忍、貪婪、虛假等陰暗的一面。再加上自身與同事在與犯罪分子搏斗中的生死一線經歷,都會像夢魘一樣跟隨他們。長期生活在這樣的環境中,比較壓抑、郁悶,對別人、對生活缺少信心,變得冷漠和現實。
1999年初春的一個晚上,某公安分局兩名刑警在執行完任務后,到一家飯館吃飯。他們談起了工作,談起了積郁在心頭的不快和苦悶,談起因突發事件失約惹怒女友,他們越說越失落,對生活失去信心,竟相約同時開槍打死對方。另一名警察在槍響的同時突然醒悟,趕緊撥打急救電話,在把戰友送往醫院的途中他還是開槍自殺。
(三)激動、暴躁、難以自控
一方面社會轉型時期犯罪數量的增加,犯罪種類更加復雜;另一方面我國警力嚴重不足,加上有“破案率”的壓力,警察日夜“連軸轉”辦案是常事,據統計,警察每人一年平均要比一般人多干130個工作日。超負荷的工作,生活極不規律,精神高度緊張,大腦皮層長期出于興奮狀態,極易讓人變得暴躁、易激動、自控能力降低。一個平時很內向、穩重的民警,可能會變得狂躁具有攻擊性。個別警察在制止犯罪活動時或在訊問一些頑固不化、充滿敵意和挑釁的犯罪嫌疑人時,就可能采取極端措施,危害他人安全,如開槍傷人、刑迅逼供致人死亡等。
(四)興趣和熱情降低
警察為社會積極工作,經常流血犧牲,可很多時候得不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公眾對警察不信任,抱怨指責得多;對警察工作不支持,旁觀回避得多;對社會治安不參與,躲閃得多;對公安工作不滿意,評頭品足得多。在公眾的眼里,警察工作集嚴肅、懷疑和專橫為一體,警察形象不佳。警察嚴格執法,進行社會秩序管理,常常引起公眾的非議。警察破了案,被認為是理所當然,可一旦破不了案,便被認為是無能。少數警察以權謀私,敗壞了警察的整體形象,這對廣大正直的民警不公平。由于警察這種職業在職業群體中地位顯要特殊,必然受到社會的廣泛監督,警察的工作壓力也隨之增加。特別是有人借監督之名進行貶低、中傷、誹謗,警察滿腹委屈無處訴說,對自己的工作到底怎樣做才能使老百姓滿意感到苦悶和困惑,對工作的興趣和熱情也隨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