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試心理百科知識:犯罪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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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們聽到各種刑事案件發生的報道時,當人們被扒竊、被入室盜竊、被侵害等犯罪事件時,都會發出這樣的質問:人為什么會犯罪?犯罪人有著什么樣的心理?警察幾乎每天都要面對并處理各種各樣的刑事案件、與看見或看不見的罪犯打交道,因此也迫切地需要了解犯罪人的心理。那么,究竟什么是犯罪心理呢?
犯罪心理學和其他學科一樣,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要研究犯罪心理,必須首先明確“什么是犯罪心理”?雖然我們都很熟悉并能理解“犯罪心理”一詞的含義,但是,若要回答上述幾個問題就會感到犯罪心理現象非常復雜!很多人不同意“犯罪心理就是犯罪人的心理”,認為“沒有實施犯罪的人也會有‘犯罪心理’”,那么,若說“犯罪心理是一種常見的、人人皆有的一種普通心理現象”許多人又感到無法接受。相反,有的人卻認為:過失犯罪人似乎沒有“犯罪心理”,因為他們并不想犯罪!。。。。。。顯然,要研究犯罪心理現象必須首先明確其基本的概念。
在犯罪心理的概念中,“犯罪”是定語,這就決定了在紛繁復雜的心理現象中我們只研究與“犯罪”有關的心理活動。至于“哪些行為是犯罪”?“哪些人是犯罪人并需要負刑事責任”?這一切都取決于刑法的規定。
刑法意義中的“犯罪”又有狹義和廣義之分,但作為犯罪心理的研究,“犯罪”概念應指刑法對犯罪現象本質的概括,更注重其共性特征,注重它們對社會的危害,具有較高的抽象性。另外,“犯罪心理”還包括法律無法界定的內在心理歷程。因為,不可否認,法律不能認定為“犯罪”的“內在心理歷程”確實又與犯罪行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為任何行為都有內在的心理活動作為背景。
因此,犯罪心理學現象的界定既要以刑法學研究的“犯罪”為起點,又必須在其基礎上延伸并擴展。因此,若給犯罪心理現象作一界定,應定義為與實施被法律禁止并要予以懲罰的行為有關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學就是研究影響并支配人實施被法律禁止的行為其心理形成、發展和變化規律的學科。
由于犯罪心理是非常復雜的現象,所以,對犯罪心理現象的劃分也有不同的角度。從犯罪人的心理狀態劃分可以將其劃分為故意犯罪心理、過失犯罪心理、變態犯罪心理三種狀態;從犯罪心理的發展過程劃分可將其劃分為犯罪前心理、犯罪中心理、犯罪后心理三個階段;從犯罪人員特征方面劃分如年齡、數量、犯罪經歷、性別、職業和身份等特征劃分出一些特殊類型的犯罪心理。如從年齡劃分,可分為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其中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是較為特殊的類型;再比如從犯罪經歷劃分,可分為初犯、偶犯、慣犯、累犯。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邊緣學科,介于犯罪學和心理學之間。學習和了解犯罪心理學還需要學習和掌握一些其他一些學科的知識,我們把它們分為基礎學科和相關學科。所謂基礎學科,就是指學習或研究犯罪心理學之前必須掌握的學科知識,主要有犯罪學、刑法學、心理學,心理學主要涉及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生理心理學和發展心理學。與犯罪心理學相關的學科審訊心理學、偵查心理學、法庭心理學、司法矯正心理學等。
學習犯罪心理學是為了研究犯罪心理現象,但是,犯罪心理現象不同于其他的心理現象,它具有一定的隱密性、遮掩性極不可實驗性。因此在研究上有較大的難度。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必須遵循客觀性原則、發展性原則、聯系性原則和系統性原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式由縱向與橫向的研究、整體與局部的研究、個案與成組的研究、傳統手段與現代技術手段的研究。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主要借鑒于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具體包括:觀察法(分自然觀察與控制觀察)、調查法(分問卷調查和談話法)、測驗法、實驗法(分實驗室實驗和現場實驗)。
犯罪心理學和其他學科一樣,有其特定的研究對象。要研究犯罪心理,必須首先明確“什么是犯罪心理”?雖然我們都很熟悉并能理解“犯罪心理”一詞的含義,但是,若要回答上述幾個問題就會感到犯罪心理現象非常復雜!很多人不同意“犯罪心理就是犯罪人的心理”,認為“沒有實施犯罪的人也會有‘犯罪心理’”,那么,若說“犯罪心理是一種常見的、人人皆有的一種普通心理現象”許多人又感到無法接受。相反,有的人卻認為:過失犯罪人似乎沒有“犯罪心理”,因為他們并不想犯罪!。。。。。。顯然,要研究犯罪心理現象必須首先明確其基本的概念。
在犯罪心理的概念中,“犯罪”是定語,這就決定了在紛繁復雜的心理現象中我們只研究與“犯罪”有關的心理活動。至于“哪些行為是犯罪”?“哪些人是犯罪人并需要負刑事責任”?這一切都取決于刑法的規定。
刑法意義中的“犯罪”又有狹義和廣義之分,但作為犯罪心理的研究,“犯罪”概念應指刑法對犯罪現象本質的概括,更注重其共性特征,注重它們對社會的危害,具有較高的抽象性。另外,“犯罪心理”還包括法律無法界定的內在心理歷程。因為,不可否認,法律不能認定為“犯罪”的“內在心理歷程”確實又與犯罪行為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為任何行為都有內在的心理活動作為背景。
因此,犯罪心理學現象的界定既要以刑法學研究的“犯罪”為起點,又必須在其基礎上延伸并擴展。因此,若給犯罪心理現象作一界定,應定義為與實施被法律禁止并要予以懲罰的行為有關的心理活動。犯罪心理學就是研究影響并支配人實施被法律禁止的行為其心理形成、發展和變化規律的學科。
由于犯罪心理是非常復雜的現象,所以,對犯罪心理現象的劃分也有不同的角度。從犯罪人的心理狀態劃分可以將其劃分為故意犯罪心理、過失犯罪心理、變態犯罪心理三種狀態;從犯罪心理的發展過程劃分可將其劃分為犯罪前心理、犯罪中心理、犯罪后心理三個階段;從犯罪人員特征方面劃分如年齡、數量、犯罪經歷、性別、職業和身份等特征劃分出一些特殊類型的犯罪心理。如從年齡劃分,可分為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其中未成年人的犯罪心理是較為特殊的類型;再比如從犯罪經歷劃分,可分為初犯、偶犯、慣犯、累犯。
犯罪心理學是一門邊緣學科,介于犯罪學和心理學之間。學習和了解犯罪心理學還需要學習和掌握一些其他一些學科的知識,我們把它們分為基礎學科和相關學科。所謂基礎學科,就是指學習或研究犯罪心理學之前必須掌握的學科知識,主要有犯罪學、刑法學、心理學,心理學主要涉及普通心理學、社會心理學、生理心理學和發展心理學。與犯罪心理學相關的學科審訊心理學、偵查心理學、法庭心理學、司法矯正心理學等。
學習犯罪心理學是為了研究犯罪心理現象,但是,犯罪心理現象不同于其他的心理現象,它具有一定的隱密性、遮掩性極不可實驗性。因此在研究上有較大的難度。犯罪心理學的研究必須遵循客觀性原則、發展性原則、聯系性原則和系統性原則。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式由縱向與橫向的研究、整體與局部的研究、個案與成組的研究、傳統手段與現代技術手段的研究。犯罪心理學的研究方法主要借鑒于心理學的研究方法,具體包括:觀察法(分自然觀察與控制觀察)、調查法(分問卷調查和談話法)、測驗法、實驗法(分實驗室實驗和現場實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