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復習重點:教學
時間:
家輝2
資訊
簡述教學的意義是什么?
答:(1)教學是傳授系統知識、促進學生發展的最有效的形式。
(2)教學是進行全面發展教育、實現培養目標的基本途徑。
(3)教學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學校工作必須堅持以教學為主。
問:教學的含義是什么?
答:(1)教學是以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的為根本目的的活動。教學是通過系統知識和技能的傳授與掌握,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教學是實現教育目的的根本途徑。
(2)教學是師生雙方的共同活動。教學雙方在活動中相互作用,失去任何一方,教學活動便不存在。
(3)教學具有多種形態,是共性與多樣性的統一。教學,作為學校進行全面發展教育的一個基本途徑,具有課內、課外、班級、小組、個別化等多種形態。
教學概念:
教學是在教育目的的規范下,教師的教與學生的學共同組成的一種教育活動。它是教師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指導學生掌握系統的科學文化知識和技能,發展智力、體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發展的個性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