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學教師資格考試復習重點: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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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輝2
資訊
課程評價的主要模式有:(1)泰勒提出的目標評價模式;(2)美國斯克里提出的目的游離評價模式。(3)CIPP評價模式(第一背景評價、第二輸入評價、第三過程評價、第四成果評價)。第四、美國加里福尼亞大學提出的CSE評價模式(第一需要評價、第二方案評價、第三形成性評價、第四總結性評價)。
課程評價:
課程評價是指對課程計劃及其實施實際達到教育目的的程度的價值判斷活動,其內涵有:
第一、課程評價的對象方興未艾是多元的。
第二、課程評價是一個動態的過程。
第三、課程評價必須對實現教育目的作出貢獻。
第四、課程評價的直接意義是對被評價的課程提出質疑并為改進課程指明方向。
課程實施:
課程實施是指把課程計劃付諸實踐的過程,它是達到預期的課程目標的基本途徑,影響課程實施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課程計劃的本身的特性。
一是可傳播性,即向各學校推行的程度。
二是可操作性,即使用時的方便程度。
三是和諧性,即與流行的價值取向和行為方式之間的一致性程度;四是相對優越性,即相對于原有課程而言新課程的長處。
第二、交流與合作。交流可以是課程編制者與實施者之間的交流,也可以是實施者之間的交流。
第三、課程實施的組織和領導。
第四、教師的培訓。教師是課程實施過程中最直接的參與者,主要取決于教師的素質和態度,要通過培訓使教師形成新課程的理念,掌握實施新課程的方法。
第五、各種外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