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招警考試公安基礎知識經典例題
2017招警考試公安基礎練習題
1. 公安機關對于推進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起著重要作用。 ( )
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公安工作中黨的領導、公安機關和政府三者有機結合的新形式,是公安工作黨委的根本原則和群眾路線在新形勢下的新發展。 ( )
3. 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的基礎環節,是落實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 ( )
4. 圍繞治安問題開展的社會管理,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 ( )
二、單項選擇題
1. ( )是黨和政府全面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戰略方針,是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A.依法治國B.社會治安防控體系C.社會治安綜合治理D.群防群治
2. 積極的預防工作,是減少各種治安危害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 )。
A.基本措施B.根本措施C.前提條件D.戰略性措施
3.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 )的任務,作為負責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公安機關,負有特殊的責任。
A.全社會B.全黨全社會C.各級公安機關D.各級黨委和政府
三、多項選擇題
1. 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工作主要包括( )。
A.積極防范和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B.堅決懲治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分子
C.依法進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以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D.積極防范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2.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點有( )。
A.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力量是各級黨委和政府
B.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施力量是綜合性的
C.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手段和措施是綜合性的
D.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目標是綜合性的
2017招警考試公安基礎練習題及答案詳解
1. 【答案】√
【解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全黨全社會的任務,作為負責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公安機關,負有特殊的責任,對于推進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起著重要的作用。
2. 【答案】×
【解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公安工作中黨的領導、公安機關和人民群眾三者有機結合的新形式。
3. 【答案】×
【解析】打擊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首要環節,是落實綜合治理其他措施的前提條件。
4. 【答案】×
【解析】圍繞治安問題開展的社會教育,是維護社會治安的戰略性措施。要掌握社會教 育 的四 個層次(易出多選題);還要注意細節,牢記兩個關鍵詞:“社會教育”、“戰略性措施”。
二、單項選擇題
1. 【答案】C
【解析】此題考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意義。
2. 【答案】A
【解析】要注意區分“基本措施”和“根本措施”。積極的預防工作,是減少各種治安危害和維護社 會治安秩序的基本措施。
3. 【答案】B
【解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全黨全社會的任務,不僅僅是各級黨委和政府的任務,也不僅僅是各級公安機關的任務。作為負責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公安機關,負有特殊的責任,對于推進社會治安的綜合治理起著重要的作用。
三、多項選擇題
1. 【答案】ABC
【解析】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社會穩定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其一,積極 防 范和 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二,堅決懲治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分子。公安機關要依法堅決打擊、制裁那些擾亂、破壞社會秩序、生產秩序、工作秩序、教學秩序和人民群眾生活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其三,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積極預防、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依法化解社會矛盾和群眾糾紛,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的政 治 局面。其 四,依 法 進行 維護 社 會治 安秩 序的 行 政 管 理,以 創造 一 個 良 好的 社 會環境。
2. 【答案】ABCD
【解析】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要點:第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領導力量是各級 黨 委和 政府。第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實施力量是綜合性的。既要發揮公安、檢察、審判、司法行政、國家安全等專門機關的骨干作用和職能作用,更要發揮各部門、各系統、各社會團體、各群眾組織以及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作用。第三,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手段和措施是綜合性的。第四,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目標也是綜合性的。既要使已經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受到應有的制裁,又要防范一切可能的治安危害的發生。同時力求減少產生犯罪的社會條件,帶動社會的改造,在促進精神文明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秩序、帶來經濟效益等多方面產生積極的影響。
2017招警考試公安基礎知識匯總
1、公安執法監督:是指法律授權的機關、公民和社會組織(監督主體)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監督對象)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所實施的監察和督促(監督內容)。
2、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內務:即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內部事務,指的是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部工作運轉程序和公安民警對外發生的聯系活動。
3、人民警察義務:是指人民警察在行使權力、履行職責過程中必須作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為約束。
4、人民警察的紀律:是指根據人民警察職業特點而制定的,要求人民警察在行使權力時必須遵守的義務性行為規范總稱。
5、社會監督:是指來自國家機關以外的組織、團體和公民個人等,依法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執法活動進行監督的制度。它是國家機關監督的重要來源和重要補充,是一種非國家性質的監督,一般不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不具有直接法律效力,不直接產生法律后果。
6、公安行政復議制度:是指公民、法人、其他組織認為公安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提出申請,由受理的公安機關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和決定的法律制度。
7、治安管理處罰:是指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依法強制剝奪其人身自由、財產或其他權利的行政處罰。
8、公安政策:是黨和國家意志在公安工作中的體現,是黨和國家為實現公安工作任務而規定的指導公安工作的政治原則。是由黨和國家制定的。
9、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黨和政府解決我國社會治安問題的戰略方針,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公安工作中黨的領導、公安機關和人民群眾三者有機結合的新形勢,是黨委領導公安工作的根本原則和群眾路線在新形勢下的新發展。
10、社會治安秩序:是指由法律、法規-----主要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以及其他治安法規所確認為系的社會秩序。
11、命令:是指公安機關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向負有特定義務的人發出的作為、不作為和約束的指令。又叫警察命令。
12、緊急排險:是指公安機關在緊急處置重大災害事故或平息叛亂時,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所采取的非常措施。
13、緊急狀態處置:是指公安機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對突發的重大暴力犯罪、重大治安事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依法采取的非常措施。
14、公安機關的任務:是指公安機關在國家法律所規定的管轄范圍內,為實現一定的目標所承擔的內容。
15、公安機關的職責:是公安機關依法在管轄范圍內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6、警察:是指具有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懲罰犯罪、保衛國家安全的國家行政力量。
17、治安行政處置權:是指公安機關在公共場所等治安管理活動中,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依法對特定的人、物事、場所所采取的命令、禁止與取締、許可等權利。
18、治安監督檢查權:是公安機關依法對應負治安責任的社會團體、組織及個人履行治安責任、預防治安問題的發生所進行的監督檢查。
19、人民警察的素質:是指人民警察應具備的政治思想、業務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體狀況諸多方面的總和。
20、人民警察的業務素質: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務,完成各項任務的實際本領,是公安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的綜合體現。
專政職能和民主職能是公安機關的基本職能,它集中反映了公安機關作為人民民主專政工具這一根本屬性的要求。
公安機關是刑事訴訟中的偵查機關和刑罰執行機關。在刑事訴訟中,負責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和部分刑罰的執行。
《人民警察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容和要點是:
1.對黨忠誠。
其要點是:堅定信念,聽黨指揮,維護憲法,忠于祖國。
2.服務人民。
其要點是:熱愛人民,甘當公仆,愛憎分明,除害安良。
3.秉公執法。
其要點是:不徇私情,不畏權勢,嚴禁逼供,不枉不縱。
4.清正廉明。
其要點是:艱苦奮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賄,不沾不染。
5.團結協作。
其要點是:顧全大局,通力協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6.勇于獻身。
其要點是:忠于職守,業精技強,機智勇敢,不怕犧牲。
7.嚴守紀律。
其要點是:服從領導,聽從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機密。
8.文明執勤。
其要點是:謙虛謹慎,不耍特權,禮貌待人,警容嚴整。
重要時間
1、2000年6月1日頒布實施《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內務條令》
2、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發布了“五條禁令”,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3、2000年3月11日110報警服務臺開通
4、2005年8月28日通過《治安管理處罰法》自2006年3月1日起實施
5、1999年6月10日決定在全國開展警務公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