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貴州高考考生資格申報時間
貴州省2025年高考考生資格申報工作即將開始,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2025年貴州高考考生資格申報時間,僅供參考。
2025年貴州高考考生資格申報時間
貴州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資格申報功能定于2024年11月25日9:00至12月5日24:00開放,考生須在此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2025年貴州高考考生資格申報范圍
2025年高考擬申請少數民族加分、報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需在網上進行申報。擬在我省正常報考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考生需在網上填報父母基本信息。
貴州高考報名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參加普通高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4.戶籍或學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貴州省戶籍;
(2)戶籍不在我省但符合《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貴州省外來人員隨遷子女報考普通高等學校規定的通知》(黔府辦發〔2020〕26號)規定的外來人員隨遷子女。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應回戶籍所在省報名參加考試;
(3)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高中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滿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的香港、澳門學生;
(4)持有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高中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滿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的臺灣省籍學生;
(5)在我省定居,高中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滿3年,有我省高中3年完整學籍且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簽發地為貴州省)的外國僑民。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參加高職院校分類考試(以下簡稱高職分類考試):
1.符合普通高考報名條件。
2.高中類:普通高中的應、往屆畢業生,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11門課程考試中8門課程達到C等及以上等第或者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10門課程全部達到合格的考生可報名參加高職分類考試。貴州戶籍考生在省外高中就讀,返回貴州參加高職分類考試的,經貴州省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辦公室認定,可使用外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作為報名依據。
3.中職類:中等職業學校(含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技工學校,下同)應、往屆畢業生或非我省戶籍但在我省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高職分類考試。
4.專項類:報名時間及辦法另行通知。
5.免試考生及中高職貫通培養考生必須參加高職分類考試報名方可辦理轉錄手續。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尚在處罰期內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6.不符合在我省報考條件的外來人員;
7.已在或擬在外省參加2025年普通高考報名的人員。不允許跨省重復報名,教育部將對跨省重復報名考生進行核查、清理,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負。
考試報名后至開考前,如發現考生有上述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省招生考試院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專業考試相關事項
實行“省教育廳領導,省招生考試院組織,貴州師范大學實施”模式,統一設點、統一考試、統一評分。
(一)考試項目及分數:100米跑、800米跑、原地推鉛球和立定三級跳遠四項;每項滿分40分,總分160分。
(二)考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及各市州分組情況另行通知。
(三)評分標準按照《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育專業考試評分標準》執行。
(四)成績申述考生每完成一個項目,現場公布該項目成績,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考生可對考試中相關技術問題提出申訴,相關申訴應在當科考試期間當場提出,由仲裁專家組進行處理。專家組意見即為最終決定,考試結束后不再接受此類申訴。
(五)成績報送省級統考結束后,貴州師范大學應在規定時間上報考試數據,由招生監督部門監督刻制并密封專業考試成績光盤,成績光盤一式四份,上交貴州省招生考試院三份,學校招生監督部門留存一份。
(六)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省招生考試院指定網站查詢專業成績,具體時間以省招生考試院通告為準。
(七)身體條件建議參加體育類專業省級統考的考生應充分評估自己身體狀況,根據自己身體條件情況參加專業考試。不建議有心臟疾病等隱患的考生參加考試。考生赴考前,應到正規醫院進行心電圖及腦電圖等相關項目檢查,并根據檢查結果及醫生建議決定是否赴考,以防考試時發生意外,危及身體健康。為防止考生在考試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精神,建議考生在參加考試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交通)。對在考試期間因自身原因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責任由考生自負。
(八)專業考試不合格的考生,按照考生選考科目自動轉為普通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