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歷史解題中常用詞語的運用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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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知2
歷史備考
為了更好地總結十年歷史高考,這里將試題中常用詞語不失繁瑣作一專門的分析。……
(一)試述、簡述、簡要述評、概述、簡要說明、簡要評述、概括說明、概括指出。
此類常用詞語一般用于問答題之中。……
“述”,就是敘述,即擺事實;“評”,就是評論、評價,即講道理,談觀點。“述評”或“評述”,就意味著既要擺事實又要講道理。“說明”,“指出”,實際就是評述,解答的問題依據是什么,怎么樣。“簡”、“簡要”、“概”、“概括”,說到底意思也差不多,都包含兩層要求:一是綜合,愈是要求“簡”,就愈是要求全面綜合,高度概括;二是簡要。抓主干去枝節,點到即止。
(二)背景、歷史背景、原因、社會原因、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客觀原因、主要原因、基本原因、條件、前提條件、前提和條件。
此類常用詞語多用于選擇題、問答題中。……
背景,一般是指一歷史事物在何種情況下發生的,實際上包含了原因、條件兩方面內容。原因,一般是回答“為什么”,也就是必要性;條件,一般是回答“有什么”,也就是回答可能性。當然,這也是不是絕對的,如“抗戰為什么能勝利?”等,原因就不僅僅是“必要性”。原因、條件并列于設問中時,二者的界限較為明顯;但是,二者分列時,其含義又基本相同,甚至可以互相替代。不過仔細推敲依然有細微的差雖,“條件”的使用范圍較之原因要小些,在論及成敗時就用“原因”,而不能用“條件”。“歷史背景”與“背景”本質是一致的,在這里“歷史”并無實在意義。“原因”與“社會原因”、“基本原因”其實也是一回事。……“根本原因”與“直接原因”是相對的。前者是根源性、本質性、決定性的原因,一般應在經濟基礎、社會性質、階級本質中去尋找;后者則是因果之間不存在任何中間物的原因,往往是指導火線之類的原因。“主要原因”是指導致歷史事物發生的若干原因中起主要作用的原因,在單項選擇題中,與根本原因沒有多大區別??陀^原因是相對主觀原因而言的。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若干個,凡是與人的主觀意識有關的原因就不是客觀原因。“前提”,本來是指推理中已知的判斷。前提條件,也就是先決條件,若干條件中主要條件。……。前提和條件,實際是指主要條件和其它一般條件。……
(三)說明、表明、體現、反映、表現、意味
“說明”,一般來說是從事實(材料)得出結論的意思,……“中山艦和整理黨務案表明什么?”。這里的表明就是說明,說明也就是表明。而表明什么,說明什么,就是結論是什么。此外,還含有闡述、分析的含義。……。體現、反映和說明、表明都有由甲而得乙的意思,……。體現是某種性質或某種現象在某一事物上具體表現出來,反映是反照,即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出來。因此,它是間接說明、深層說明、本質說明、而不是直接、表面、現象的說明。換句話說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或者透過此現象看到彼現象。表面的能直接看到的現象的東西決不是體現、反映的東西。……表現,則指歷史情況、歷史史實而言,是歷史事物本身具體情況外在地表示出來。與“反映”、“體現”不同,不是由現象而本質,而是由本質而現象。……。“表現”部是多方面的,若干點的。……。
(四)聯系、結合、據、依據、根據
聯系,是聯絡,結合相關的人或事。結合在這里與“聯系”意思差不多。一般設問形式是“聯系(結合)……,分析(說明)……”。……結合(聯系)的對象,實際是作為分析(說明)問題的背景、依據而存在的。因而,重點在分析說明的事物而不是結合(聯系)的對象。這類設問中,“聯系”、“結合”也可以換成“依據”、“根據”、“據”,題意并未發生變化。
(五)性質、實質
性質,是事物所具有的特質,即此事物區別于它事物的根本屬性。實質是事物、問題的實在內容。二者都有本質的意思。……
就問題來看,實質就是性質,性質就是實質,完全可以替代。但究起來,兩者在本意上、使用范圍上又略有區別。性質,著重于區別,定性于是什么;實質著重于去虛,定位于實際如何;本質著重于尋根,著眼于固有。
(一)試述、簡述、簡要述評、概述、簡要說明、簡要評述、概括說明、概括指出。
此類常用詞語一般用于問答題之中。……
“述”,就是敘述,即擺事實;“評”,就是評論、評價,即講道理,談觀點。“述評”或“評述”,就意味著既要擺事實又要講道理。“說明”,“指出”,實際就是評述,解答的問題依據是什么,怎么樣。“簡”、“簡要”、“概”、“概括”,說到底意思也差不多,都包含兩層要求:一是綜合,愈是要求“簡”,就愈是要求全面綜合,高度概括;二是簡要。抓主干去枝節,點到即止。
(二)背景、歷史背景、原因、社會原因、根本原因、直接原因、客觀原因、主要原因、基本原因、條件、前提條件、前提和條件。
此類常用詞語多用于選擇題、問答題中。……
背景,一般是指一歷史事物在何種情況下發生的,實際上包含了原因、條件兩方面內容。原因,一般是回答“為什么”,也就是必要性;條件,一般是回答“有什么”,也就是回答可能性。當然,這也是不是絕對的,如“抗戰為什么能勝利?”等,原因就不僅僅是“必要性”。原因、條件并列于設問中時,二者的界限較為明顯;但是,二者分列時,其含義又基本相同,甚至可以互相替代。不過仔細推敲依然有細微的差雖,“條件”的使用范圍較之原因要小些,在論及成敗時就用“原因”,而不能用“條件”。“歷史背景”與“背景”本質是一致的,在這里“歷史”并無實在意義。“原因”與“社會原因”、“基本原因”其實也是一回事。……“根本原因”與“直接原因”是相對的。前者是根源性、本質性、決定性的原因,一般應在經濟基礎、社會性質、階級本質中去尋找;后者則是因果之間不存在任何中間物的原因,往往是指導火線之類的原因。“主要原因”是指導致歷史事物發生的若干原因中起主要作用的原因,在單項選擇題中,與根本原因沒有多大區別??陀^原因是相對主觀原因而言的。可以是一個,也可以是若干個,凡是與人的主觀意識有關的原因就不是客觀原因。“前提”,本來是指推理中已知的判斷。前提條件,也就是先決條件,若干條件中主要條件。……。前提和條件,實際是指主要條件和其它一般條件。……
(三)說明、表明、體現、反映、表現、意味
“說明”,一般來說是從事實(材料)得出結論的意思,……“中山艦和整理黨務案表明什么?”。這里的表明就是說明,說明也就是表明。而表明什么,說明什么,就是結論是什么。此外,還含有闡述、分析的含義。……。體現、反映和說明、表明都有由甲而得乙的意思,……。體現是某種性質或某種現象在某一事物上具體表現出來,反映是反照,即把客觀事物的實質表現出來。因此,它是間接說明、深層說明、本質說明、而不是直接、表面、現象的說明。換句話說必須透過現象看本質或者透過此現象看到彼現象。表面的能直接看到的現象的東西決不是體現、反映的東西。……表現,則指歷史情況、歷史史實而言,是歷史事物本身具體情況外在地表示出來。與“反映”、“體現”不同,不是由現象而本質,而是由本質而現象。……。“表現”部是多方面的,若干點的。……。
(四)聯系、結合、據、依據、根據
聯系,是聯絡,結合相關的人或事。結合在這里與“聯系”意思差不多。一般設問形式是“聯系(結合)……,分析(說明)……”。……結合(聯系)的對象,實際是作為分析(說明)問題的背景、依據而存在的。因而,重點在分析說明的事物而不是結合(聯系)的對象。這類設問中,“聯系”、“結合”也可以換成“依據”、“根據”、“據”,題意并未發生變化。
(五)性質、實質
性質,是事物所具有的特質,即此事物區別于它事物的根本屬性。實質是事物、問題的實在內容。二者都有本質的意思。……
就問題來看,實質就是性質,性質就是實質,完全可以替代。但究起來,兩者在本意上、使用范圍上又略有區別。性質,著重于區別,定性于是什么;實質著重于去虛,定位于實際如何;本質著重于尋根,著眼于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