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已連續35年收到神秘規律性信號
當地時間19日,一篇題為《三十年的長周期無線電瞬變活動》的研究正式在《自然》雜志上刊發。研究人員發現,至少從1988年起,一個神秘的外太空來源不斷以22分鐘的頻率定期向地球發射無線電波。
然而,研究人員并不知道這些神秘信號的源頭是什么,因為其電波的性質并不符合世界上任何已知的理論和模型。
太空中最奇怪的事情
1.食星星系
如同地球的動物一樣,隨著時間的流逝,星系之間也可以相互“吞食”和進化。目前,銀河系的鄰居仙女座星系就在吞噬著附近的衛星,在仙女座附近離散分布著數十個星團。
2.暗物質
暗物質的性質和成份究竟是什么迄今還是天體物理領域的一個難解謎團。科學家們相信宇宙中僅有少部分物質是人類肉眼所能觀測到的,而絕大多數物質是人類使用當前技術無法直接探測觀察,這就是暗物質。有人猜測暗物質是由無形黑洞的輕量級微中子組成。目前,科學家展示首張暗物質的三維立體圖,并暗示更好地理解宇宙重力作用,可能會解開暗物質之謎。
3.類星體
類星體也是20世紀60年代天文學四大發現之一,它的光度很強,科學家可觀測到遙遠宇宙邊緣類星體所釋放的光芒。它們的大小不到1光年,而光度卻比直徑約為10萬光年的巨星系還大1000倍!因此被稱為“宇宙燈塔”。目前,天體物理領域一致認為,類星體是遙遠星系中心巨大的黑洞。照片是1979年拍攝的3C 273類星體。
4.重力波
愛因斯坦在《廣義相對論》中預言,任何物體處在加速狀態下都會發出重力波,重力波是時空中扭曲失真的一種結構。重力波十分微弱,因此科學家認為在一些能形成重力波的“宇宙事件”中才能探測到它,所謂的“宇宙事件”包括黑洞合并等。激光干涉引力波觀測站(LIGO)和激光干涉儀空間天線(LISA)現積極探測神秘難懂的重力波
5.真空能量
量子物理學告訴我們事物都有相反的一面。真空太空是虛擬亞原子粒子醞釀的地方。這些粒子經常不斷地被制造和毀滅。這種飛逝而過的粒子賦予每立方厘米空間一定的能量,據廣義相對論認為,它們產生反重力力量促使太空分開。然而,沒有人知道是什么真正導致了宇宙的加速膨脹。狀態下都會發出重力波,重力波是時空中扭曲失真的一種結構。重力波十分微弱,因此科學家認為在一些能形成重力波的“宇宙事件”中才能探測到它,所謂的“宇宙事件”包括黑洞合并等。激光干涉引力波觀測站(LIGO)和激光干涉儀空間天線(LISA)現積極探測神秘難懂的重力波。
太空中神奇現象
冥王星上的冰比鋼鐵還要堅硬
冥王星,因為距離太陽最遠,所以也是太陽系里最冷的天體。最低溫度可降到華氏-390度。毋庸置疑,冥王星的表面全是冰,但是它跟地球上的冰還是有一點點區別的。因為極度的寒冷冥王星特別僵硬,事實上它比鋼鐵還要堅硬。
天比年長
眾所周知,地球繞地軸一周是一天的時間,繞地球一周是一年的時間。每一個行星這樣運轉所需要的時間是不同的。一個詭異的事實是金星需要243個地球日才能繞自己的軸運動一周,但是圍繞太陽卻只需要225個地球日。在新的一天來臨之前,一年已經過去了。
在太空里暴露肌膚會出現什么情況
人的肉體直接暴露在太空中會發生什么狀況是個謎。官方的的理論是當你在太空里待上90秒以后,許多東西會傷到你的肉身。首先,太空中的氣體會像刺一樣膨脹,形成的氣泡可以立刻讓人斃命。身體里的水會汽化,嘴巴和眼睛里的水分會沸騰,肌肉里的水分則會蒸發導致膨脹。失明、凍掉鼻子、皮膚會燒傷。有趣的是,心臟和大腦還會繼續工作90秒鐘。理論上來講,在后九十秒鐘以前吸一些液壓氧氣會讓輕傷完全恢復。
地球的重量
地球的重量不是一成不變的。雖然科學家在確切的重量上還達不成一致,但是他們都同意地球因為有隕石、大氣灰塵和彗星星塵每一天都在變重。據說每一年地球的重量都會增加10000-100000噸。
在太空呆著會長個兒
當一個人在太空中的時候他會長個兒。在地球上的時候,脊椎會因為重力而被壓縮。但是當一個人在真空的太空中時,脊椎會盡最大可能變長。每一個宇航員在太空中大約會長2英尺。
心臟會變
除了脊椎以外,人的心臟也會改變一些才能適應太空的環境。根據太空生物學家的說法,心臟會變小,抽送的血液也會變少。當一個宇航員處于一個重力比較小的環境時,血液會從較低的部分流向心臟和大腦,這會讓心臟暫時變大。這會導致血容量變大,多余的液體會以尿液的形式排出體外。但是這時心臟也會變小,抽送的血液也會變少。這就是許多宇航員回到地球以后會頭暈的原因。
太空的主要介紹
太空是指地球大氣層以外的宇宙空間,大氣層空間以外的整個空間。物理學家將大氣分為5層:對流層(海平面至9千米)、平流層(9~45千米)、中間層(45~80千米)、熱成層(電離層,80~400千米)和外大氣層(電離層,400千米以上)。地球上空的大氣約有3/4在對流層內,97%在平流層以下,平流層的外緣是航空器依靠空氣支持而飛行的最高限度。
太空的劃分
關于領空(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的劃分問題,歷來就有兩種對立的主張。
空間論
主張是以空間的某種高度來劃分領空和外層空間的界限,以確定兩種不同法律制度適用的范圍。
功能論
認為應根據飛行器的功能來確定其所適用的法律,如果是航天器,則其活動為航天活動,應適用外空法;如果是航空器,則其活動為航空活動,應受航空法的管轄;整個空間是一個整體,沒有劃分領空和外層空間的必要。
就“空間論”而言,關于確定外層空間的下部界限大致又有以下幾種意見:
①以航空器向上飛行的最高高度為限,即離地面20~40公里
②以不同的空氣構成為依據來劃分界限。由于從地球表面至數萬公里高度都有空氣,因而出現以幾十,幾百,幾千公里為界的不同主張,甚至有人認為凡發現有空氣的地方均為空氣空間,應屬領空范圍
③以人造衛星離地面的最低高度(105~110公里)為外層空間的最低界限。
1976年,巴西、哥倫比亞、剛果、厄瓜多爾、印度尼西亞、肯尼亞、烏干達和扎伊爾等8個赤道國家發表《波哥大宣言》。主張各赤道國家上空的那一段地球靜止軌道 (離地面35267公里)屬于各該國的主權范圍。上述主權要求,使外空劃界問題進一步復雜化。近些年來,一些持“空間論”者逐漸趨向于接受上述第三種意見,即離地面100公里左右為外層空間的下部界限。1975年,意大利在外空委員會提出以海拔90公里為領空(空氣空間)的最高界限。1976年,阿根廷、比利時和意大利支持以海拔150公里為界。1979年,蘇聯建議離海平面100~120公里以上為外層空間,同時各國空間物體為到達軌道和返回發射國領土,有飛越其他國家領空(空氣空間)的權利。但另外一些國家,如美國、英國、日本等,則認為從空間科技現狀來看,仍然無法規定一定高度作為領空(空氣空間)和外層空間的界限。他們強調劃定外層空間的條件和時機還不成熟。
外空的定義和界限以及地球靜止軌道的法律地位問題尚在聯合國和平利用外層空間委員會審議之中。外空委員會正在審議衛星直接電視廣播、衛星遙感地球,以及在外空使用核動力源等問題,以便草擬有關的法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