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心理學》核心考點:教學測量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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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教學測量與評價的分類
從實施教學評價的時機而言,有形成性評價和總結性評價之分。根據教學評價資料的處理方式,有常模參照評價和標準參照評價之分。從教學評價的功能看,有配置性評價與診斷性評價之分。
根據教學評價的嚴謹程度,有正式評價與非正式評價之分。
3.教學測量與評價的功能
(1)為師生調整和改進教學提供充足的反饋信息;(2)是學校鑒別學生學業成績、家長了解學生學習情況的主要方式;(3)是教學過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4)作為教育評價和決策的依據。
4.教學測量與評價的方法和技術
教學評價也應包括認知、情感和技能三個方面。對于認知和技能領域的學業成就,最常用的教學評價手段是標準化成就測驗和教師自編測驗。而對于情感以及道德行為表現則常常采用非測驗性的評價手段。
(1)標準化成就測驗:標準化成就測驗是指由專家或學者們所編制的,適用于大規模范圍內評定個體學業成就水平的測驗。它具有客觀性、計劃性、可比性。
(2)教師自編測驗:教師自編測驗是由教師根據具體的教學目標、教材內容和測驗目的自己編制的測驗,是為特定的教學服務的。
(3)非測驗的評價技術:①案卷分析;②觀察;③情感評價。(4)教學評價結果的處理與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