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總論部分復習技巧點撥
民法概述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民法的調整對象、民法的淵源、民法的適用范圍和基本原則。
(二) 民事法律關系
民事法律關系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權利和民事權利的保護方法。
(三) 自然人
自然人部分考查的重點是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宣告失蹤、宣告死亡和監護。
(四) 法人
法人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法人應具備的條件、我國現行立法對法人的分類、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法人的民事行為能力。
(五) 合伙
合伙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普通合伙設立的條件、普通合伙人的入伙、普通合伙人的退伙、有限合伙設立的條件、有限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六) 民事行為
民事行為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民事行為的分類、民事行為的成立與生效以及民事行為的效力。
(七) 代理
代理部分考查的重點是本代理與復代理、濫用代理權的禁止、代理權的消滅和表見代理。
(八) 訴訟時效和期限
訴訟時效部分考查的重點是訴訟時效的適用范圍、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的種類、訴訟時效的中止、訴訟時效的中斷和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
二、總論部分的考查題型
總論部分每年的考查分值在35分左右。題型主要涉及單選題、簡答題、案例分析題。總論部分每年單選題會考到8道題左右,而且每年必考一道主觀題。
三、總論部分復習技巧
政法干警考試客觀題有一個特點就是重者恒重,所以大家要注意真題的價值,通過真題發現考點、把握考試的命題趨勢。比如說民事權利的分類、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行為的分類等考點基本上每一年考試都會考到。主觀題考試亦有一個特點,就是三年以內考過的主觀題,一般不會再考,比如說2014年案例分析題中考查過民事行為的效力,今年案例分析題就不會再考民事行為的效力,但是在選擇題部分還是有可能再考民事行為的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