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法律常識練習題及講解
在公務員法律行測考試中,常識部分考察范圍廣泛,想得到全部的分數絕非易事,需要試題的加強練習提高做題技巧,以下就由學習啦小編為你提供公務員法律常識練習題幫助你練習提分。
公務員法律常識練習題(一)
1、法律實施是指人們在社會生活中實際施行法律、運用法律的活動,法律實施的主要方式包括( )。
A、法律確立
B、法律執行
C、法律遵守
D、法律適用
2、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的后果、實施制裁的機關、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為( )。
A、司法制裁
B、民事制裁
C、行政制裁
D、違憲制裁
3、法律關系參加者能以自己的行為享有權力和承擔義務的資格在法學上稱為( )。
A、權利能力
B、行為能力
C、法律事實
D、法律關系內容
4、某保安公司與湖南省邵東縣綜合治理委員會辦公室簽訂協議,以每月7、5萬元的承包費,在夜里10點到次日早6點,為縣城區提供有償治安巡邏服務。“轉包”治安權這一事件說明了( )。
A、因地制宜地維護治安是政府的基本職責
B、保安巡邏是治安防控的協助力量
C、社會治安需要綜合治理
D、某些行政執法部門缺乏法制觀念,濫用權力
5、西方法律格言說:“法律不強人所難”。關于這句格言含義的闡釋,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
A、凡是人能夠做到的,都是法律所要求的
B、對人所不知曉的事項,法律不得規定為義務
C、根據法律規定,人對不能預見的事項,不承擔過錯責任
D、天災是人所不能控制的,也不是法律加以調整的事項
公務員法律常識練習題答案
1、答案: BCD
解析:
法律實施,也叫法的實施,是指法在社會生活中被人們實際施行,包括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監督。法是一種行為規范,法在被制定出來后,付諸實施之前,只是一種書本上的法律;法律的實施,就是使法律從書本上的法律變成行動中的法律,使它從抽象的行為模式變成人們的具體行為。法的實施方式可以分為法的遵守、法的執行和法的適用三種。故正確答案為B、C、D。
2、答案: ACD
解析:
法律制裁是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對違法者(或違約者)依其所應承擔的法律責任而實施的強制懲罰措施。根據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的性質不同,法律制裁可以分為司法制裁(包括民事制裁、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違憲制裁。故正確答案為A、C、D。
3、答案: B
解析: 權利能力是指法律確認的自然人既享有法律權利,又必須承擔法律義務。行為能力指主體以自己的行為獨立參加法律關系,享受法律權利,承擔法律義務的資格。法律事實是符合法律規范,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客觀現象。法律關系的內容即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據此,答案為B。
4、答案: D
解析:
憲政社會,公民向政府支付賦稅,就是為了“購買”包括警察在內的政府部門的公共安全與服務,如果這種安全與服務可以轉包,警察存在的合法性便無存。
即便是協議下的轉包,承包方也不能獲得執法權主體資格。執法權是公民以立法的方式授予政府部門,在未取得公民同意的情況下不能轉嫁給另一方,否則即是一種瀆職。
故本題正確答案選D。
5、答案: C
解析: “法律不強人所難”是一句古老的法諺,它的意思是法律不強求不可能的事項或法律不強求任何人履行不可能履行的事項。這是期待可能性理論的核心所在。法律不以“圣人”的道德情操要求眾人,但法律不阻礙進步,故法律也不能以“小人”的標準去定分止爭。要求人們對不能預見的事項履行義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此要求人們對不可能做到的事情承擔責任也就是“強人所難”。所以法律規定,人對不能預見的事項,不承擔過錯責任,這正是“法律不強人所難”的體現。故答案為C。
公務員法律常識練習題(二)
1、甲方鄰居攜帶6歲小孩進入山林中狩獵。兩人在林中失散,甲繼續獨自行獵,既不尋找小孩,也沒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徑自回家。4日后,林中發現被野獸咬傷致死的小孩尸體。甲的行為屬于( )。
A、故意殺人
B、意外事件
C、過失致人死亡
D、不構成犯罪
2、不服地方各級法院第一審未生效判決時,哪類人有權請求檢察院提起抗訴?( )
A、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B、被害人及其訴訟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
3、下列屬于不可以提起復議的行為是( )。
A、國務院某部門的《關于提高食鹽出廠(場)價格的通知》
B、某市政府的《XX市農村社會基本養老保險實施細則》
C、某鎮政府的《關于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專項整治活動的意見》
D、某省人大的《××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保護法辦法》
4、甲、乙婚后購買一套房屋,但是只登記了甲的名字,后來甲私自將房屋贈送給不知情的表妹丙,并且和丙辦理了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手續。據此,下列說法符合我國法律規定的是( )。
A、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為是無償贈與行為
B、丙不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為不符合善意取得構成要件
C、我國法律規定,善意取得只能針對動產,不動產不能善意取得
D、丙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權,因為丙是善意取得
5、通常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 )。
A、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B、提前30日以口頭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C、提前6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D、提前60日以口頭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公務員法律常識練習題答案
1、答案: A
解析:
《刑法》第14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本題中,甲明知6歲的小孩在山林中丟失會有生命危險而放任這種結果發生,他的行為屬于故意犯罪,故正確答案為A。
2、答案: C
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218條規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故本題選C。
3、答案: D
解析:
本題要求選出屬于“不可以”提起復議行為的一項。《行政復議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下列規定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一) 國務院部門的規定;(二)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規定;(三) 鄉、鎮人民政府的規定。前款所列規定不含國務院部、委員會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規章的審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輸。
某省人大的《XX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權益保護法〉辦法》屬于地方性法規。故正確答案為D。
4、答案: B
解析:
本題考查法律常識。
我國《物權法》規定:善意取得必須要滿足以下要件:(1)處分財產的人是無權處分人; (2)第三人必須是善意,即客觀的不知情;(3)第三人必須出了合理價格;(4)動產已經交付,不動產已經辦理登記。本題題干所述不滿足善意取得第三個要件,丙沒有出價,贈與行為不適用于善意取得,因此丙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排除A、D兩項,B選項正確。C選項的錯誤在于我國《物權法》明確規定,動產和不動產都可以適用善意取得。故本題正確選項為B。
5、答案: A
解析: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因此本題選擇A項。
看過“公務員法律常識練習題及講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