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及答案
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一
B、張家村告得有理,因為這條小河的河床屬于張家村集體所有,這條小河里的水流當然也屬于村民集體支配
C、縣政府的決定合法,因為水流屬于國家所有,政府當然有權調配河水的供應
D、縣政府的決定合法,因為水流雖然屬于張家村所有,但李家村人也應享有喝水用水的權利,為解決李家村用水問題,政府可以將水流供應統一調配
2、2010年3月閉幕的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選舉法的決定。下列選項中,屬于本次選舉法修改后新增內容的是( )。
A、恢復間接選舉中的預選
B、恢復直接選舉中的預選
C、規定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
D、規定直接選舉中選區的大小,按每一選區選一至三名代表劃分
3、根據《行政訴訟法》,人民法院從立案之日起( )必須作出第一審判決。
A、15日
B、1個月
C、2個月
D、3個月
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于( )開始施行。
A、2006年1月1日
B、2005年4月27日
C、2006年10月1日
D、2005年10月1日
5、《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自( )起施行。
A、2005年4月20日
B、2005年7月1日
C、2006年1月1日
D、2006年7月1日
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C
解析: 《憲法》第9條規定:“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等自然資源,都屬于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森林和山嶺、草原、荒地、灘涂除外。國家保障自然資源的合理利用,保護珍貴的動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自然資源。”因此,水流屬于國家所有,政府有權根據需要合理調配河水的供給。
2、答案: C
解析:
2010年選舉法修改,規定“城鄉按相同人口比例選舉人大代表”,故正確答案為C。
選項A是1995年修改選舉法時增加的內容,選項B是2004年修改選舉法時增加的內容,選項D是1995年修改選舉法時新增的內容,都不是本次新增的內容。
1953年《選舉法》第二十條規定,各省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按人口每八十萬人選代表一人;中央直轄市和人口在五十萬以上的省轄工業市應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名額,按人口每十萬人選代表一人。1979年《選舉法》第十、十二、十四條明確規定為:自治州、縣、自治縣人大農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4倍于鎮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省、自治區人大為 5:1,全國人大為8:1。1995年修改的選舉法縮小了1979年《選舉法》中規定的比例,將省、自治區和全國人大代表中農村每一代表與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從原來的5:1、8:1,統一修訂為4:1,自治州、縣、自治縣仍是4:1。2010年《選舉法》修改后規定,全國人大代表名額,由全國人大會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口數,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鄉人口數相同的原則,以及保證各地區、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適當數量代表的要求進行分配。
3、答案: D
解析:
《行政訴訟法》第57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一審判決。故正確答案為D。
4、答案: A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05年4月27日通過,在2006年1月1日起施行。A選項符合,B項指的是通過時間,非施行時間。故正確答案為A。
5、答案: C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于是2005年4月27日,由第十屆全國人大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故本題選C。
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二
1、李某向張某借款5萬元用于開旅行社,答應旅行社開業后3個月還款,張某同意,李某拿到5萬元后并沒有去開旅行社而是用于購買家用電器,張某知道后要求李某立即還款,李某聲稱還款的期限是旅行社開業后3個月,現在旅行社還沒有開業自己沒有還錢義務。
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李某還錢的期限未到,李某可以不還錢
B、某還錢的期限視為已到,李某應當還錢
C、李某還錢的條件未成就,李某可以不還錢
D、李某還錢的條件視為已成就,李某應當還錢
2、合伙合同存續期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要求入伙,關于法律是否允許的問題下列表述哪項是正確的?( )
A、依合伙合同的約定決定是否允許
B、不允許,因為合伙合同是基于合伙人之間的信任關系而存在
C、合伙合同有約定的,依合同處理,無約定的,須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D、合同有約定的依約定處理,無約定的,須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
3、用人機關應當在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聘任后( )日內,根據公開招聘或招聘計劃與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聘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A、30
B、45
C、60
D、90
4、下列行政機關中無權制定地方政府規章的是( )。
A、福建省政府
B、廈門市政府
C、泉州市政府
D、福州市政府
5、根據《刑法》關于拘役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張某在拘役期間參加勞動并得到了報酬
B、李某因某事被判處拘役十四個月
C、王某被判處拘役,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D、黃某在拘役期間可以每月回家一天
湖南公務員考試法律常識題答案
1、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45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46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在附條件中,作為條件的附款必須是將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如果不屬于將來或該事實是確定要發生的,則不能成為條件附款;而期限是以將來確定的事實的到來為客觀的,如果不屬于將來或不是確實的事實,則不能成為期限附款。
本題中李某開旅行社的這一打算是在客觀上來說不確定的事實,故屬于附條件,根據45條第2款可知,李某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視為條件已成就,應當還錢,故正確答案為D。
2、答案: C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44條第一款規定: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據此,新合伙人入伙時,如果原合伙人在合伙合同中對入伙事項有約定的,從其規定,無約定的,須征得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據此,答案為C。
3、答案: C
解析:
《深圳市行政機關聘任制公務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四條:用人機關應當在市政府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聘任后60日內,根據公開招聘或選聘計劃與聘任制公務員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則,訂立聘任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因此,本題選擇C選項。
4、答案: C
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 73 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 這里所謂“較大的市”包括:省會市、經濟特區所在的市以及計劃單列市。 據此,福建省政府、福州市(福建省省會)和廈門市(經濟特區),都有權制定地方政府規章, 只有泉州市政府無權制定地方政府規章。 故正確答案為C。
5、答案: B
解析: 我國《刑法》規定,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時不得超過1年。故本題答案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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