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申論每日一練
公務員考試申論每日一練(一)
【標準表述】
談及當下中國孩子的教育問題,似乎存在一種悖論“你們趕上了最好的時候”充滿了世人的艷慕,背后折射的是當代青年受教育的機會更多、條件更好;亦有“現在的孩子沒有什么童年”,語氣間無不透露著我們的同情和無奈,社會的競爭壓力過早的傳遞給了新生代。八零后、九零后這代人多是到了初三、高三才進入白熱化的學業競爭階段,而“贏在起跑線上”成為零零后的家長們的口頭禪,從胎教、入園入托到小升初,直至中考高考,家長們使出渾身解數,動用多層社會關系和社會資源,興起了全民集體行動。
當下中國教育主要有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優質教育資源的集中化趨勢加大基礎教育資源的區域分配不均衡。全國多省份出現一批“超級中學”,多分布在省會城市,這些學校多分布在省會城市,并將全省的優質生源一網打盡,加劇了教育資源的進一步失衡。此外,優質的教育資源在學校集中的同時,部分也集中在教育培訓機構,且設有準入機制和門檻;二是家長們的教育理念未能順應素質教育的改革需要。社會分層的精細化致使家長們迫切希望為孩子創造向上流動的通道,為子女的成長打造一張安全網,“教育是最值得信賴和依靠的社會地位投資方式”且經濟收入的提高,使得家庭有更多的收入投入到教育保障中,家長們將子女送到教育培訓機構或課外輔導班,提高學習質量,起實質是“搶跑”。家長的本質心理不是為了應對應試教育,而是用短跑的心態來指導孩子應跑馬拉松。家長們把目標聚焦在大學,“考上大學,父母就不管你的學習了”,拼命學習的目的是為了不學習,本身就是一個悖謬。高度競爭壓力下造就了中國的“虎爸虎媽”,而“虎爸虎媽”又進一步惡化了競爭氛圍,導致了一個惡性循環的困境。
在輿論的背后,我們不得不思考,中國教育的出路在哪里?除了倡導素質教育任重而道遠之余,作為普通的公眾,我們應該為教育做些什么?不盲從,不為上,理性看待教育問題,從自身周邊的小環境改善開始,轉變學習心態,矯正學習理念,選擇適合的教育方式,適合的才是最好的教育。
公務員考試申論每日一練(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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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湖北電視臺《新聞360》欄目播出了這樣一條調查新聞——在黃岡市黃州區,一位食品藥品監督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以“樣品調查”為由,從一家小商店一次性拿走了36瓶食用油。由于這位執法人員沒有提供產品質量存在問題的確實依據,面對如此執法,商店老板張月華情急之下說:“你這是搶劫!”面對商戶的質疑,這位執法人員語出驚人:“我就是搶劫,我是依法搶劫!”(12-25來源:澎湃新聞)
綜合分析
“依法搶劫”式執法,表面上搶走的是商戶待售商品,實則是搶走了本應規范、廉潔的執法形象,扭曲了執法秩序,折損政府公信力。執法是實施法律的行為,執法部門和工作人員是法律的實施者、捍衛者,必須嚴格按照立法機關根據民意和理性事先制定的法律來進行,這是現代法治國家行政活動的一條最基本原則。“依法搶劫”不僅歪曲了政府執法的正當性、嚴肅性,違法違規,知法犯法,還以權謀私,欺凌百姓,嚴重割裂政府與民眾的關系,折損政府公信力,
光天化日下“依法搶劫”盛行,實是依法執法的不彰,更是對執法監督不力的自曝和控訴。對于執法者的監督,有系統內的監察,有媒體輿論和群眾的監督,但從執法系統內部的監督來看,黃州區食品藥品監察顯然有些失靈。一是食品監察的不規范查扣物品和不規范罰沒即是證明,二是針對出現的問題,涉事單位領導不愿意說明情況更無意解決違規執法問題。當單位領導管理上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存續時,執法人員自然愿把經營商戶比作“寄居在屋檐下”的弱者來對待,更樂于讓寄居者低頭。
啟示與對策
第一,要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執法主體的法律意識,特別是扭轉一線執法人員的“官本位”思想,樹牢文明執法的良好意識,切實做到知法用法、依法依規。
第二,執法者執法行為,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操作。執法者只是法律的執行者,而不是創造者。執法者執法本來既是為市場秩序服務,為廣大消費者服務,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是為經營商戶們服務。但是當在服務的過程中忽略甚至違背了這種服務關系,不開票據、動輒大額度不定量的罰款,就讓執法成了“依法搶劫”,商戶的權益和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必然受到侵害,依法執法的要求必然被扭曲。
第三,要加強監督懲治,不僅要強化內部監督,也要不斷壯大網絡監管力量,拓寬人民監督渠道。對不當執法的行為,更要形成事后的嚴厲追責,從而使執法違法得到根治。擁有一種權力必然意味著承擔一份責任,如果執法者手中的權力不受約束,難免會在履行職責的過程中制造混亂。
公務員考試申論每日一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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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實行“以票管稅、憑票報銷”的財稅制度,發票承載著多項重要功能。“發票腐敗”由來已久,是一種長期存在的腐敗現象,在當前反腐執紀越來越嚴的壓力下,由于發票報銷的手法簡單卻用途廣泛,于是漸漸成為一些貪腐分子圖利的重要手段。
2016年12月,中央紀委網站公開曝光八起違反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包括稅務總局官員公款旅游違規報銷、南京煙草專賣局干部虛開發票套取會議經費用于接待等問題。經梳理各地紀委通報發現,今年以來各地公開通報的違規違法報銷問題不勝枚舉,“發票腐敗”正成為腐敗行為的一種重要變體。
綜合分析
一些干部選擇用發票斂財,是因為自身存在特權思想和不良作風,也是因為權力大且外部監管不到位。“發票腐敗”之所以普遍存在,更是因為發票管理制度不健全,基層財務制度長期以來流于形式,以及公款支出缺乏有效監管等問題。
“報銷腐敗”的外因在于報銷。當前,我國某些領域的企事業單位發票管理制度較為混亂,“牛欄關貓”式的財務管理制度給某些人留下可乘之機。而當前與發票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缺乏系統性、規范性的規定,難以滿足從源頭防范打擊發票違法行為的需要。此外,發票管理暫未形成有效的閉環狀態,稅務機關難以甄別納稅人發票費用是否屬于據實列支,同樣是導致發票違法行為多發的重要因素。
“發票腐敗”是對財經紀律和社會風氣的嚴重破壞。有關部門在持續展開專項整治的同時,應當系統研究如何堵塞制度漏洞,最大限度壓縮“發票腐敗”的空間。公開是最好的防腐劑,對遏制“發票腐敗”來說也是如此。
啟示與對策
治理發票腐敗,一方面,發票報銷制度要嚴,堵死每一個漏洞。比如,每一張發票上必須注明購物清單,每一個環節都必須有責任人簽字背書,對違規報銷施行“一案多查”,誰的責任誰負,誰出問題誰吃不了兜著走。
另一方面,推行公款消費“實名公示”制,加大公開力度,暢通舉報渠道,特別要鼓勵和保護勇于舉報的內部人士。
此外,要盡快嚴格立法、完善法規,推動各地方各單位各部門的公務開支明細公開化、透明化,把公務消費等內容置于公眾監督之下,讓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使“報銷腐敗”無所遁形。
看過“公務員考試申論每日一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