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深圳公務員面試真題附答案
2017年深圳公務員面試真題(一)
【參考答案】
《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旨在弘揚憲法精神,用憲法凝聚社會共識、引領公民意識,彰顯憲法尊嚴,使全國涌現出一股學習憲法、普及憲法的熱潮,對把法律條文轉為實實在在的行為和實踐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國家憲法日的設立,反映出黨和國家對樹立憲法權威的重視。憲法是法治國家的標志,依憲治國是依法治國的核心。設立國家憲法日,體現黨堅持依法執政首先是依憲執政和執政為民的執政理念,有利于更加注重發揮憲法在國家治理體系中的重要作用,將憲法和憲法實施置于更加重要的地位,有利于維護憲法權威、保障憲法實施。
其次,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于憲法實施。習近平指出:憲法的生命在于實施,憲法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國家,保證公民權利不受侵犯。設立國家憲法日,將凝聚社會共識,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提供共同遵循的行動準則。
最后,設立國家憲法日,讓憲法思維內化于所有國家公職人員心中。使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設立憲法日將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可以從中認識到,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捍衛憲法法律尊嚴、保證憲法法律實施就是體現黨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2017年深圳公務員面試真題(二)
隨著快速發展的手機和互聯網,微信朋友圈日漸流行,甚至于很多人在吃飯等時候也在刷朋友圈。對此現象,請談談你的看法。
【參考答案】
從氣氛輕松的曬照、吐槽,到令人生厭的廣告、營銷,從生活百態,到養生秘籍、名人秘史,再到明星八卦、小道消息……朋友圈已成為人們的日常剛需,滲透到了生活的每一個角落。
作為一種即時交流工具,無法否認,朋友圈作用巨大。
一方面它搭建起一個情感交流平臺,滿足了人際交往的需要。深處社會轉型期,城市化進程加快,大規模的人口流動成為可能,社會日益向陌生人社會轉變,人與人的距離拉大,孤獨感增加,迫切需要來自“熟人”的慰藉。點贊、評論、發感想,看看朋友們的回復,朋友圈的此些功能滿足了人們的交流需要。另一方面,作為一種開放的社交工具,它也是個人獲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有助于縮小“數字鴻溝”。社會熱點、心靈雞湯、養生寶典、旅游攻略……只有想不到,沒有做不到。日益開放的朋友圈就如電子版的百科全書,可以滿足看官各種閱讀需要。
然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正如硬幣存在兩面,朋友圈也是如此。
第一,朋友圈提供的信息容易“碎片化”、“淺表化”、“情緒化”,各種資訊被切割成無數個細小的片斷,讓完整的表達、邏輯性的思考和客觀的判斷難以實現,對于人們完整了解信息、全面認知社會不太可靠。朋友圈最常用的功能就是“曬生活”、“狂吐槽”,各種零碎的帖子容易不分場合進行推送,打亂原本正常的工作生活節奏。
第二,如“臉譜”(Facebook)和“推特”(Twitter)這些社交軟件一樣,朋友圈容易讓人上癮,占據生活中與親人、朋友、戀人等交流溝通的時間,久而久之,會使感情淡化或疏遠,不利于日常生活。
第三,雖然信息豐富,但朋友圈存在同質化的風險,容易束縛人們的思維方式,造成跟風現象,影響到人們的獨立判斷。而且作為一個開放的空間,過多的私人信息發布在網絡上,再被頻頻轉發,會帶來一定的不安全因素。
“虛擬社交”絕不能替代現實生活,解決部分人被“圈”在“虛擬朋友圈”無法自拔甚至染上網癮的狀況,需要社會各界形成合力。
對家長來說,應及時更新相關網絡知識,引導孩子正確使用網絡,實現親子間的順暢交流,不強行干預孩子的網絡社交,做到監護、幫忙而不輕易否定。
對于全社會來說,應多為公民搭建一些現實中的活動平臺,讓公民多參與學校、社區或家庭活動,減少對網絡的依賴。
對公民來說,一方面應正確認識朋友圈的作用,善加利用,而非沉溺其中,做到不拒絕、不過度;另一方面,積極培養自己多種興趣愛好,對閑暇時間做到有效利用。
對于網絡監管部門來說,應切實執行落實《微信朋友圈使用規范》,凈化網絡環境,傳播網絡正能量。
2017年深圳公務員面試真題(三)
對于西安市交管部門為了減輕霧霾污染而在深夜發布公告,要求第二天機動車限行的做法,談談你的理解。
【參考答案】
政府有關部門為了減輕城市霧霾對市民健康的不利影響,采取機動車限行的綠色出行措施,我們應該表示贊同并交警配合嚴格遵守。但是,政策規定的實施應該給遵守者一定的緩沖準備時間,深夜發布規定要求不到2小時的第二天就執行、執行不到位要嚴格處罰,有些不盡人意。
應該承認的是交管部門的規定是依法作出的,法律制定出來就要遵守,對于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進行罰款,這也是合法的。但政策的規定和公布應該注重人性化,半夜通知要求2小時后嚴格執行就顯得不符合情理。社會公眾根本沒有足夠的準備時間,會造成很多無意的違規,導致大家的不理解甚至抵觸,無法達到政策的初衷,更不利于政策的有效實施。
問題的關鍵是這樣令人費解的政策為何能按照程序出臺?顯然是有關政府部門間的配合不夠密切,我們的政策制定時只關注自身職責的履行不考慮相關部門的執行和公眾的感受,預警機制和程序不夠科學。
所以我們應該吸取教訓,提高政策的制定水平和執行效果。一方面政府部門制定政策在面臨特殊情況時,要采用非常規的辦理程序,對相關部門充分授權,并注意提高部門間協調和工作效率,給執行對象足夠的響應時間。另一方面政策執行時也要體現柔性和人性化。比如交管部門在碰到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后,應該以教育引導為主,可以進行勸阻,勸阻無效的情況下,可以進行罰款,保證政策的實施效果和公眾的配合。最根本是有關部門要改變工作作風,要根據實際研究建立科學的政策決策機制和部門協作機制,統籌分析充分考慮執行部門和執行對象的準備實施時間,要保證政策的理解消化和執行效果,不能只是為了制定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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