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方外上人原文及翻譯賞析
《送方外上人》原文
孤云將野鶴,豈向人間住。
莫買沃洲山,時人已知處。
《送方外上人》注釋
上人:對 僧人的敬稱。
孤云、野鶴:都用來比喻方外上人。將:與共。
沃洲山:在浙江新昌縣東,上有支遁嶺,放鶴峰、養馬坡,相傳為晉代名僧支遁放鶴、養馬之地。時人:指時俗之人。
將:伴隨。
《送方外上人》翻譯
譯文
孤云陪伴著野鶴,怎么能在人間居住。不要買下沃洲山,現在已經有人知道那兒了。
韻譯
你是行僧象孤云和野鶴,怎能在人世間棲居住宿?
要歸隱請別買沃洲名山,那里是世人早知的去處。
《送方外上人》賞析
詩人送僧人歸山,兩個人的關系親密嗎?言語間頗有調侃的味道,充滿了惜別與挽留之情。這首詩風趣詼諧,意蘊深厚,妙趣橫生。
這是一首送行詩。詩中的上人,即[2],以野鶴喻靈澈,恰合其身份。后二句含有譏諷靈澈入山不深的意味,勸其不必到沃洲山去湊熱鬧,那地方已為時人所熟知,應另尋福地。
《送方外上人》作者介紹
劉長卿(約726 — 約786),字文房,漢族,宣城(今屬安徽)人,唐代詩人。后遷居洛陽,河間(今屬河北)為其郡望。玄宗天寶年間進士。肅宗至德中官監察御史,后為長洲縣尉,因事下獄,貶南巴尉。代宗大歷中任轉運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轉運留后,又被誣再貶睦州司馬。德宗建中年間,官終隨州刺史,世稱劉隨州。
劉長卿,中國唐代詩人。字文房。因官至隨州刺史,亦稱劉隨州。宣城(今屬安徽)人,郡望河間(今屬河北)。祖籍宣城,郡望河間,后遷居洛陽。姚合《極玄集》卷下云劉長卿為“宣城人”;又中唐林寶《元和姓纂》卷五分述諸郡劉姓云:“考功郎中劉慶約,宣州人;孫長卿,隨州刺史。”林寶稍早于姚合,所記一致,足消人疑。宋陳振孫《直齋書錄解題》,卷十九詩集類著錄《劉隨州集》十卷,并云:“唐隨州刺史宣城劉長卿文房撰”,當據林、姚二氏之說。然《新唐書·藝文志》云稱劉長卿為河間(今河北河間)人,《唐才子傳》襲云:“河間人”,又同卷李季蘭條:“知河間劉長卿有陰重之疾”。河間大概指其郡望而言。長卿一族,何時遷洛陽,殆不可考。及觀劉集,知洛陽故業縈懷于中,感情甚深,斷非居日淺短者可比。劉長卿《舊唐書》、《新唐書》都沒有傳記,關于他的生卒年,一直未有確考。聞一多認為其生年為公元709年,傅璇琮認為是710年左右或725年左右,還有其它的說法。卒年,一般認為是在789至791年之間;也就是說,劉長卿經歷了玄宗、肅宗、代宗和德宗四朝。
劉長卿為年輕時在嵩山讀書,742-746年(唐玄宗天寶)間登進士第。一說755年(唐玄宗開元十四年),劉長卿可能才登進士第,但是還沒有揭榜,便爆發安史之亂了。
756年,唐肅宗即位,劉長卿被任命到蘇州下屬的長洲縣當縣尉。不久被誣入獄,遇大赦獲釋。
758年(唐肅宗至德三年)正月,攝(代理)海鹽令。
760年(上元元年)春,被貶為潘州南巴(今廣東電白)尉,但劉長卿并未到南巴實際任職。
761年(上元二年)秋天,他又奉命回到蘇州接受“重推”,旅居江浙。這時江南剛經歷過劉展之亂,本來繁華富庶的吳郡一帶變得破敗蕭條。
770年(唐代宗大歷五年)以后,歷任轉運使判官,知淮西、鄂岳轉運留后。因為性格剛強,得罪了鄂岳觀察使吳仲孺,被誣為貪贓,再次貶為睦州(今浙江淳安)司馬。在睦州時期,與當時居處浙江的詩人有廣泛的接觸,如皇甫冉、秦系、嚴維、章八元等都有詩酬答。
781年(唐德宗建中二年),又受任隨州(今湖北隨縣)刺史。世稱“劉隨州”。
784年(興元元年)和785年(貞元元年)間,淮西節度使李希烈割據稱王,與唐王朝軍隊在湖北一帶激戰,劉長卿即在此期間離開隨州。
劉長卿離開隨州后,大約流寓江州,晚歲入淮南節度使幕。約卒于790(唐貞元六年)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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