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辦法
2023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辦法
一、錄取辦法
1.綜合成績折算辦法
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高考成績÷高考滿分×750)×85%+(學??己顺煽儭聦W校考核成績滿分×750)×15%
學??己顺煽?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備注:參與折算的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
2.確定錄取名單
對于筆試和面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線的第一類和第二類考生,分別按照如下規則確定預錄取名單。
(1)第一類考生: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在相關省份強基計劃的招生名額,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比較體質測試成績(申請免體測考生體質測試成績排序位于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最后),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預錄取名單。
(2)第二類考生:綜合成績達到其生源地報考第一類考生最低預錄取分數線的,予以預錄取,所需計劃不占用第一類考生的招生計劃。
學校將于7月5日左右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公布錄取結果,公
示錄取標準。學校將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報各省級招辦審核,并辦理錄取手續。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二、入圍??嫁k法
1.第一類考生
考生高考成績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80%及以上(甘肅、青海、寧夏、新疆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同科類高考總分滿分分值的75%以上)。
對于同時滿足上述條件的考生,依據考生的高考單科成績加權計算得到“入圍成績”,再將“入圍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按我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數的5倍確定各省入圍我??己丝忌麊?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入圍資格)。“入圍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入圍成績 = 重點科目高考成績(之和)?1.2 + 其他科目高考成績之和(注:以上成績均不含政策性加分,重點科目名稱參見下表)
招生專業名稱 |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重點科目 | 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重點科目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數學 | 數學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數學、物理 | 數學、理科綜合 |
應用物理學 | 數學、物理 | 數學、理科綜合 |
化學 | 數學、化學 | 數學、理科綜合 |
工程力學 | 數學、物理 | 數學、理科綜合 |
飛行器動力工程 | 數學、物理 | 數學、理科綜合 |
2.第二類考生
考生不含政策加分的高考成績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或相應特殊類型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即可入圍。
三、學??己宿k法
我校原則上采用到?,F場測試的方式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包括筆試、面試和體質測試,同時對考生的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價??忌毎匆髨蟮椒娇蓞⒓游倚?己?考生須按要求參加我校全部考核測試環節,學校考核成績方為有效。學??己?含報到)于6月30日至7月2日之間進行,考生須按照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參加學校考核,具體報到及考試安排詳見我校在考試前發布的考試須知。
1.筆試和面試
筆試:重點考察學生報考專業相關學科的基礎知識,基礎理論和基礎能力。
面試:我校組織專家進行面試,面試主要考察學生的綜合素質、創新能力、興趣志向、科研潛質、科學精神等多方面內容,面試全程錄音錄像。
我校對筆試和面試成績分別劃定最低合格線。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辦法
學校專家對考生綜合素質檔案進行評價,結果作為面試的重要參考。
3.體質測試方案及成績使用方法
所有考生須參加體質測試,體質測試成績作為錄取環節的重要參考,無故不參加者校考成績視為無效。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體質測試者須提交相關證明,經我校審核同意后可不參加體質測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簡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Beihang University、Beijing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 and Astronautics)位于北京市,簡稱“北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位列“雙一流”建設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入選珠峰計劃、2011計劃、111計劃、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接收院校、國家級新工科研究與實踐項目、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全國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強基計劃試點高校,為國際宇航聯合會、中歐精英大學聯盟、中國-西班牙大學聯盟、中俄工科大學聯盟、中國高校行星科學聯盟、中國人工智能教育聯席會、全國高等軍工院校課程思政聯盟、W3C組織成員。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創建于1952年,時名北京航空學院,由當時的清華大學、北洋大學、廈門大學、四川大學、重慶大學等八所院校的航空系合并組建,1959年學校被國家指定為全國重點高校,1988年4月改名為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地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各校區地址如下
學院路校區:位于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7號, 郵編:100083;
沙河校區:位于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高教園區南三街9號,郵編:102206。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雙一流學科
雙一流建設,包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建設世界一流學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項目已經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力學、儀器科學與技術、材料科學與工程、控制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交通運輸工程、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學科評估結果
序號 | 學校名稱 | 學科名稱 | 評估結果 |
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儀器科學與技術 | A+ |
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A+ |
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 | A+ |
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軟件工程 | A+ |
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A |
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A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A |
8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外國語言文學 | A- |
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力學 | A- |
10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機械工程 | A- |
1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A- |
1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交通運輸工程 | A- |
1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生物醫學工程 | A- |
14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公共管理 | A- |
15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法學 | B+ |
16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光學工程 | B+ |
1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動力工程及工程熱物理 | B+ |
18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B+ |
19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工商管理 | B |
20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B- |
21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B- |
22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電氣工程 | C+ |
23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土木工程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