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辦法
2023年南京大學強基計劃錄取辦法
一、錄取辦法
1.考生高考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須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合并本科錄取批次省份單獨劃定的相應分數線)。
2.按照“高考成績÷高考滿分×850+南大考核成績(滿分150分)”計算綜合成績。對第一類考生,南大考核成績由初試和復試成績組成(初試和復試分別按照50分和100分計算),并依據綜合成績和分省分專業計劃進行錄取。末位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高考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語文成績、高考外語成績排序。對第二類考生,南大考核成績即復試成績(按150分計算),綜合成績達到生源地第一類考生同科類最低錄取分數線的,使用分列計劃錄取。
3.我校將在高考出分后確定錄取名單,公示錄取標準,并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前完成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所在省(區、市)后續高考志愿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后續各批次高考志愿錄取。
二、南大考核
1.初試。第一類考生須于6月12日左右參加初試,具體安排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臺另行通知。考生須于6月9日22:00前登陸報名平臺閱讀知情同意書,確認是否參加初試并交費。逾期未完成確認和交費的,視為放棄后續選拔。對確認參加初試又無故放棄的,我校將如實記錄并通報生源省份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我校依據考生初試成績,按照分省分專業計劃的3倍劃定復試資格線。末位如出現同分情況,同分考生均獲得復試資格。
2.復試。復試包括面試和體育測試,擬安排在6月14日左右進行,具體安排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和報名平臺另行通知。體育測試項目為50米跑、立定跳遠,結果作為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依據。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測試的,須提交三級甲等醫院證明。
第二類考生直接進入復試,須于6月9日22:00前登陸報名平臺閱讀知情同意書,確認是否參加復試。我校將結合考生學科特長另行組織考核。
南京大學簡介
南京大學(Nanjing University),簡稱“南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綜合性全國重點大學,位列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211工程“、”985工程”,是九校聯盟、中國大學校長聯誼會、環太平洋大學聯盟、21世紀學術聯盟、國際應用科技開發協作網、東亞研究型大學協會和新工科教育國際聯盟成員,入選“珠峰計劃”、“111計劃”、“2011計劃”、卓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
南京大學其學脈可追溯自孫吳永安元年(258年)的南京太學,近代校史肇始于1902年創建的三江師范學堂,此后歷經兩江師范學堂、南京高等師范學校、國立東南大學等歷史時期,1949年由民國時期國立中央大學易名國立南京大學,1950年徑稱“南京大學”并沿用至今。
南京大學地址
南京大學各校區地址如下:
仙林校區:江蘇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63號
鼓樓校區:江蘇省南京市漢口路22號
南京大學雙一流學科
雙一流建設,包含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建設世界一流學科,目前211工程、985工程等項目已經統籌為雙一流建設。
南京大學第二輪雙一流建設學科:哲學、理論經濟學、中國語言文學、外國語言文學、物理學、化學、天文學、大氣科學、地質學、生物學、材料科學與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化學工程與技術、礦業工程、環境科學與工程、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南京大學學科評估結果
序號 | 學校名稱 | 學科名稱 | 評估結果 |
1 | 南京大學 | 天文學 | A+ |
2 | 南京大學 | 地質學 | A+ |
3 | 南京大學 | 圖書情報與檔案管理 | A+ |
4 | 南京大學 | 哲學 | A |
5 | 南京大學 | 社會學 | A |
6 | 南京大學 | 中國語言文學 | A |
7 | 南京大學 | 外國語言文學 | A |
8 | 南京大學 | 中國史 | A |
9 | 南京大學 | 物理學 | A |
10 | 南京大學 | 生物學 | A |
11 | 南京大學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A |
12 | 南京大學 | 環境科學與工程 | A |
13 | 南京大學 | 軟件工程 | A |
14 | 南京大學 | 工商管理 | A |
15 | 南京大學 | 理論經濟學 | A- |
16 | 南京大學 | 法學 | A- |
17 | 南京大學 | 數學 | A- |
18 | 南京大學 | 化學 | A- |
19 | 南京大學 | 地理學 | A- |
20 | 南京大學 | 生態學 | A- |
21 | 南京大學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A- |
22 | 南京大學 | 應用經濟學 | B+ |
23 | 南京大學 | 政治學 | B+ |
24 | 南京大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B+ |
25 | 南京大學 | 新聞傳播學 | B+ |
26 | 南京大學 | 考古學 | B+ |
27 | 南京大學 | 世界史 | B+ |
28 | 南京大學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B+ |
29 | 南京大學 | 城鄉規劃學 | B+ |
30 | 南京大學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B+ |
31 | 南京大學 | 公共管理 | B+ |
32 | 南京大學 | 大氣科學 | B |
33 | 南京大學 | 光學工程 | B |
34 | 南京大學 | 信息與通信工程 | B |
35 | 南京大學 | 建筑學 | B |
36 | 南京大學 |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 | B |
37 | 南京大學 | 統計學 | B- |
38 | 南京大學 | 水利工程 | B- |
39 | 南京大學 | 海洋科學 | C+ |
40 | 南京大學 | 生物醫學工程 | C+ |
41 | 南京大學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