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錄取分最新計算方式
藝術錄取分最新計算方式
山東
劃重點:
1、2024年起,我省省級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等6個專業類別。戲曲類考試組織實施辦法按教育部最新要求執行。
2、嚴控高校校考范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3、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藝術類各專業類別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以普通類一段線為基數劃定,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75%,舞蹈類、表(導)演類、戲曲類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為普通類一段線的65%。高職(專科)專業高考文化課錄取控制分數線與普通類二段線相同。
綜合分計算方式: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750/300×30%。
書法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750/300×40%。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綜合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750/300×50%。
河 南
劃重點:
1、從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美術與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導)演、播音與主持類、戲曲類專業7個科類,其中我省組織專業省級統考的為美術與設計、音樂、舞蹈、書法、表(導)演、播音與主持類6個科類。
2、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績占比原則上不低于50%。
河 北
劃重點:
1、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設置為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等6個科類。
2、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則上高校不再組織校考,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
3、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提高高校校考文化成績要求,由現行的執行藝術類專業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調整為執行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舞蹈類、表(導)演類、音樂類等5項省級統考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播音與主持類省級統考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0.7+(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3,結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數。
重 慶
劃重點:
從2024年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起,我市藝術專業統考設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6個科類。
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包括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以及可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的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程、風景園林、文化產業管理等4個非藝術類專業,均納入普通類批次并執行相應錄取規則,由高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根據不同藝術類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類別高考文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2024年起,本科文化錄取控制線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類本科錄取控制線的75%(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高校可進一步提高本校高考文化成績錄取要求,須商重慶市教育考試院同意并在本校招生章程及專業計劃信息中明確。組織專業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考生文化成績的要求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類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高考文化成績/750__300__50%+專業統考成績__50%。
四 川
劃重點:
1、嚴格控制校考的高校及專業范圍,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 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2、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 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安排在普通類相應批 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擇優錄取。
3、2024年藝術類專業計劃分文科、理 科編制,綜合成績分藝術(文)、藝術(理)分別排序;2025年起,藝術類專業計劃不分物理 類、歷史類編制,綜合成績不分物理類、歷史類,統一排序。
文化成績要求:
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分 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 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云 南
劃重點:
1、2024年起,云南省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不得在省外設置考點,省外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也不得在云南省設置考點。
2、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省級專業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為100%、70%和50%中的一種。
貴 州
劃重點:
2024年起,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以及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不再組織省級統考,省級統考分為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書法類六種統考類別,藝術類考生只能選擇其中一種報考,不得跨類別兼報。其中,音樂類考生在音樂類(音樂表演)、音樂類(音樂教育)兩個專業統考方向選擇填報并允許兼報,音樂類考生的考試科目根據其選擇的音樂類統考方向確定;表(導)演類考生在表演(戲劇影視表演)、表演(戲劇影視導演)、表演(服裝表演)三個專業統考方向選擇填報并允許兼報。
戲曲類專業的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2024年起,不再接受省外高校在我省設置校考考點。
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物理、歷史本科線執行,并直接依據考生文化總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次,擇優錄取。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與省級統考的對應關系,可查看招生高校公布的相關信息,分數線和平行志愿投檔綜合成績按照招生高校規定的對應省級統考執行(如招生高校直接依據考生文化總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物理、歷史本科線執行,招生錄取安排在普通類本科批次進行)。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將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分別劃定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其中:播音與主持類、表演(戲劇影視導演)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85%劃定;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80%劃定;
音樂類、表演(戲劇影視表演)、表演(服裝表演)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75%劃定;
舞蹈類分別按首選科目物理、歷史本科線的70%劃定。
平行志愿批次的院校(專業),將依據文化總成績(不分首選科目)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滿分750分進行等值折算)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最終計算結果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進行投檔,其中,播音與主持類文化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60%,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文化總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
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2.5×40%。
浙 江
劃重點:
1、2024 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 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 編導、影視技術等 8 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考試。
2、2024 年起,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 書法類 6 個科類。
3、嚴格控制校考規模。
文化成績要求:
2024 年起,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原則上達到我省普通類一段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 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根據錄取生源情況,學校可申請適當降低文化課成績要求,但不得低于普通類一段線的75%。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舞蹈、表(導)演、美術與設計、書法類的綜合成績 =高考總分×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高考總分×80%+專業省級統考成 績×2.5×20%。
廣 東
劃重點:
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7個科類,不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含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專科專業參照執行),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招生,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
要積極采取線上考試或使用省統考成績進行初選等方式,嚴格控制現場校考人數,原則上不超過相關專業招生計劃的6—8倍。根據教育部要求,2024年起,校考應在高校所在地組織,不得跨省設置校考點。
文化成績要求:
錄取類別分為統考和統考合格基礎上的校考(簡稱“統+校”)。統考是指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需使用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統+校”是指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需使用文化課成績、省統考成績和校考成績。
實行統考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由省招生委員會根據藝術類考生文化課成績、省統考成績和招生計劃情況,按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和書法類分別劃定文化課和省統考最低分數線。
提前錄取批次實行“統+校”錄取的藝術類院校專業,由招生院校自行劃定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專業的投檔滿分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50%+省統考成績×2.5×50%。
采用平行志愿投檔的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的投檔滿分為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含政策性加分)和省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進行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60%+省統考成績×2.5×40%。
北 京
劃重點:
1、到2024年全面實施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等6個藝術類專業全市統一專業考試。
2、對于我市統考已覆蓋的藝術類招生專業,原則上在京招生高校要直接采用統考成績。對于少數專業特色鮮明、人才培養質量較高的藝術院校,對考生藝術天賦、專業技能或基本功有較高要求的高水平藝術類專業,可按程序申請在全市統考基礎上組織校考。
3、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組織校考的高校,對于極少數專業考試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可依據相關規定制定高考文化課成績破格錄取辦法。
綜合分計算方式:
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天 津
劃重點:
1、2024 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 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 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2024年起,藝術類市級統考包括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覆蓋教育部要求的全部科類(戲曲類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執行)。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 75%(舞蹈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2.5×50%。
舞蹈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2.5×50%。
表(導)演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 ×2.5×50%。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分=文化總分×80%+專業統考成績 ×2.5×20%。
美術與設計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 ×2.5×50%。
書法類綜合分=文化總分×50%+專業統考成績×2.5×50%。
福 建
劃重點:
根據教育部印發的藝術類本科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和省級統考工作規范,進一步優化省級統考專業類別,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
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省級統考分為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等6個專業類別,其中音樂類分為音樂表演、音樂教育2個方向,表(導)演類分為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戲曲類專業的考試內容及考試形式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省級統考,由高校安排在普通類招生。
2024年起,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外,高校不得針對我省考生組織校考。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藝術類各專業類別本科專業、高職(專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按普通類本科批次、高職(專科)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劃定。
綜合分計算方式:
各專業類別的高考文化成績所占比例為50%
甘 肅
劃重點:
根據教育部有關要求,科學規范調整統考范圍,到2024年,形成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聲樂、器樂)(分音樂表演、音樂教育)、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等類別的統考(戲曲類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執行),基本覆蓋全部藝術類專業。原則上,除教育部批準可組織校考的院校外,在甘招生的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均應使用我省統考成績,對于省級統考未涵蓋的專業,招生院校可選擇相近專業統考成績。
(1)規范統考類別
2024年起,不再組織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廣播電視編導及相關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不再組織音樂學類(作曲)專業統考,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納入音樂類(音樂教育)專業統考招生;不再組織美術與設計類(唐卡)專業統考,相關專業單列計劃納入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招生;不再組織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可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錄取,也可使用其他省級統考成績按藝術類專業進行錄取(具體省級統考專業類別由招生高校選擇)。
(2)增設部分統考
2024年起,增設表(導)演類(含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服裝表演)統考。
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本科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的基礎上,依據院校制定的《招生章程》擇優錄取。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播音與主持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批次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高職(專科)批次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成績錄取的藝術類專業,原則上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如下:播音與主持類不低于70%,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不低于50%。
綜合分計算方式:
平行志愿綜合成績計算辦法: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平行志愿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課總分÷300×750×50% ,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成績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70%+專業課總分÷300×750×30% ,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廣 西
劃重點:
1、2024年起,我區藝術類考生文化課考試科目按照“3+1+2”模式,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高校相應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2、“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專業”包括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不再進行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考生統一高考成績、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3、我區2024年全區藝術統考設置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等7個科類。其中生源極少的戲曲類等專業通過省級聯考、校際聯考等方式實施。全區藝術統考考試時間:2023年12月初。
文化成績要求:
對于使用全區藝術統考成績錄取的招生院校,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將根據考生的全區藝術統考專業成績、文化課成績和招生計劃數情況,按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分別劃定文化和統考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及參照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招生的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的文化和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在錄取前報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備案。
綜合分計算方式:
暫未公布。
海 南
劃重點:
1、2024年開設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含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專業,探索開設表(導)演類專業,基本實現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全覆蓋。
2、到2024年,未經教育部批準,我省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3、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分類劃定:
2024年起,舞蹈學類、表(導)演類本科專業以及音樂類音樂表演方向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5%。
綜合分計算方式:
2024年起,藝術類專業統招以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藝術類綜合成績為投檔成績。藝術類綜合成績滿分為500分。
舞蹈學類、表(導)演類專業以及音樂類音樂表演方向綜合成績合成公式為:(0.5×高考文化課成績/900+0.5×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300)×500。
其他藝術類專業綜合成績合成公式為:(0.55×高考文化課成績/900+0.45×藝術類省級統考成績/300)×500。
黑 龍 江
劃重點:
1、從2024年起,我省省統考調整為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考生只能選擇一個類別報考,不可跨類兼報。同一統考類別下不同專業可以兼報。
2、從嚴管理藝術類專業校考。2024年起,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我省不再統一設置校考考點。在我省招生的藝術類專科專業一律不得組織校考。
3、從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藝術類專業能力考試,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從2024年起,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播音與主持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等省統考所涉及的本科專業,文化課控制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使用藝術類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進行錄取的高校,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綜合分計算方式:
使用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依據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綜合分錄取。綜合分計算公式如下:
美術與設計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4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60%。
書法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4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60%。
音樂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5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50%。
舞蹈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5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50%。
表(導)演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專業課滿分×750)×5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50%。
播音與主持類綜合分=專業課成績×20%+文化課成績(含照顧政策分)×80%。
從2025年開始,按照教育部相關規定,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因地制宜、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逐步扭轉部分高校藝術專業人才選拔“重專業輕文化”傾向。鼓勵校考高校結合專業培養要求,加強考生文化綜合素質考查,進一步提高考生文化課成績錄取要求。
湖 北
劃重點:
1、2024年起,我省將組織音樂類(含音樂表演、音樂教育招考方向)、舞蹈類、表(導)演類(含戲劇影視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服裝表演招考方向)、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類省級統考;
2、從嚴管理藝術類專業校考。2023年起,除經教育部統一組織校考的高校(專業)外,其他高校(專業)均不得組織校考。藝術類專科專業一律不組織校考。
3、2024年起,在我省招生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藝術管理、廣播電視編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影視技術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安排在普通提前批或普通批次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1.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2.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3.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相應首選科目普通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類、表(導)演類(戲劇影視表演)、美術與設計類:文化成績__0.4+專業成績__0.6。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專業成績。
舞蹈類、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文化成績__0.3+專業成績__0.7。
湖 南
劃重點:
1、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戲曲類7個科類。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學與設計類、書法類6個科類的省級統考由我省統一組織實施。
2、從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根據招生高校意愿,安排到普通類本科提前批或者本科批,分首選科目(歷史、物理)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非平行組中的校考專業,考生高考文化成績須達到我省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對于極少數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和校考成績均特別優異或在相關專業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并取得高校文化課成績破格資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績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
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平行組中的專業,各類別高考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為:
音樂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 75%;舞蹈類、表(導)演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 70%;播音與主持類為普通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鼓勵高校在我省統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上進一步提高文化成績錄取要求。在此基礎上,今后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成績要求,2025年起,有關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別由普通類本科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5%、70%提高至80%、75%。
綜合分計算方式:
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和專業統考成績分類別計算綜合成績,并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出檔。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類別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最終結果保留1位小數。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
對于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其藝術類專業成績可以在政策規定的降分范圍內(最大降分幅度為6分)降低分數要求,其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初次劃定的文化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播音與主持類的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
遼 寧
劃重點:
1、自2024年起我省分別在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科類實行省統考。戲曲類考試由教育部統籌協調,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2、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省統考安排在各市標準化考點舉行,由各市負責組織實施;音樂類、舞蹈類省統考安排在沈陽音樂學院,由沈陽音樂學院負責具體組織實施;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省統考安排在遼寧大學,由遼寧大學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科類省統考一般于每年11月至次年1月份舉行。具體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文化成績要求:
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科學劃定文化課成績控制分數線和省統考合格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6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40%。
戲劇影視導演: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7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30%。
音樂類、舞蹈類、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播音與主持類、戲曲類:綜合分=文化課成績/文化課總分×100×50%+專業課成績/專業課總分×100×50%。
吉 林
劃重點:
1、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科類實行省統考;戲曲類由教育部統籌協調,具體安排另行公布。
2、自2024年高考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8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高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省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的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我省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2.5×30%。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江 蘇
劃重點:
1、2024年我省開設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和書法等6類專業省統考;戲曲類專業的考試形式按教育部最新要求執行。
2、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原則上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根據不同藝術專業人才選拔培養要求,在現有要求基礎上,分類劃定、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2.5×40%。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2.5×30%。
江 西
劃重點:
1、江西省從2024年起增設表(導)演類和書法類省級統考,形成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書法類等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基本覆蓋的格局。
2、不進行專業考試的藝術類專業包括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將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控制線不低于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不低于本科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
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文化成績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70%。
內 蒙 古
劃重點:
1、2024年起,自治區統考設置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和書法等6種類別(自治區統考涵蓋專業范圍、考試說明另文公布);戲曲類專業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執行。
2、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2024 年起,高校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3、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8個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可安排在提前批次或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學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舞蹈、表(導)演類: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2.5×30%。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文化成績×60%+專業成績×2.5×40%。
寧 夏
劃重點:
1、2024年起,我區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開設音樂、舞蹈、表(導)演、播音與主持、美術與設計、書法6個科類。
2、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3、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舞蹈類、表演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2.5×30%。
青 海
劃重點:
1、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設置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表(導)演類、書法類六個科類。工藝美術(唐卡)專業不再單設科類單獨命題考試,納入美術與設計類專業進行統一考試。
2、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2024年起,本科批次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音樂類(聲樂〈音樂表演〉)、音樂類(聲樂〈音樂教育〉)、音樂類(器樂〈音樂表演〉)、音樂類(器樂〈音樂教育〉)、舞蹈類、表(導)演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二段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播音與主持類本科專業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類本科二段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專科批次藝術類文化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普通專科批次文化課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綜合分計算方式:
美術與設計類、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書法類:文化成績×50%+專業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文化成績×70%+專業成績×2.5×30%。
山 西
劃重點:
1、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2、按照考試科目和內容相關度,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6個省級統考科類。
3、2024年起,不再跨省設置校考考點,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文化成績要求:
暫未公布。
綜合分計算方式:
暫未公布。
陜 西
劃重點:
1、2024年起我省開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和書法類6類省級統考,不再組織播音編導類專業基礎課統考。
2、2024年起,除教育部同意組織校考的高校(專業)外,其他高校(專業)均不得組織校考。
3、2024年起,藝術史論、藝術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戲劇影視文學、廣播電視編導和影視技術等高校藝術類專業,不再組織專業能力測試,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文化成績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50%+(省級統考成績÷省級統考滿分×高考文化課滿分)×50%。
上 海
劃重點:
1、2024年增加舞蹈類和書法類專業市級統考。
2、嚴格控制校考范圍和規模。2024年起,本市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均在本市組織。
3、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4、2024年起,本市藝術類專業統考類別為以下6類:音樂類(包括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個方向)、舞蹈類、表(導)演類(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
文化成績要求:
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舞蹈類、表演類專業可適當降低要求)。
綜合分計算方式:
本科投檔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660/300×50%。
專科投檔成績=文化成績×50%+專業統考成績×450/300×50%。
西 藏
劃重點:
1、藝術院校經教育部批準后,可在我區統考合格生源中組織校考。所有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均在學校所在地組織。
2、2024年起,我省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共設置6個科類,分別是音樂類(包括音樂教育、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3個方向)、舞蹈類、表(導)演類(包括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3個方向)、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與2023年相比,新增設表(導)演類統考,不再設置廣播電視編導、體育舞蹈類別。
文化成績要求:
暫未公布。
綜合分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 績(含政策性加分)×0.5+(專業成績/專業滿分)×750×0.5。
新 疆
劃重點:
2024年起,自治區開設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等6個科類實行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2024 年起,在我區招生的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藝術管理、廣播電視編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戲劇學、電影學影視技術等專業不組織專業能力考試。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可安排在相應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批次開始前進行,也可根據相關高校人才培養要求由高校自主確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職(專科)批次進行。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藝術團不再從高校招生環節選拔,由相關高校從在校生中遴選培養。健美操、啦啦操等體育類項目納入體育類專業考試招生,不得通過藝術類專業考試方式進行招生。對于新媒體藝術、藝術與科技等藝術類交叉融合專業,相關招生高校可根據人才培養需要,跨科類確定該專業與其他藝術類專業統考科類的對應關系,由高校與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協商一致后向,在本校招生章程中向社會公布。
文化成績要求:
暫未公布。
綜合分計算方式:
暫未公布。
高考藝術生都考什么
1、美術類專業
美術類統考的考試科目為素描、色彩和速寫。素描考試考核學生造型的基本技能;速寫考試考核學生對人物形體動態的觀察力、形象記憶力、想象力和創造力等;色彩考試考核學生運用色彩關系進行準確造型和表現的能力。
2、音樂類
表演藝術專業,主要考4門:主科(聲樂、鋼琴、小提琴、大提琴、琵琶、二胡、手風琴擇其一)、視唱練耳、音樂知識、素質面試等。音樂教育專業(師范類),主要考5門:聲樂、鋼琴、視唱練耳、音樂知識、素質面試等。
3、舞蹈類
考試的主要內容有形體素質測試;舞蹈基礎:自備小節目表演;樂感:聽音樂即興表演;基本功測試,如柔韌性,彈跳,轉翻等;自備舞蹈表演;舞蹈藝術常識測試。
4、播音與主持類專業
從朗誦(自備、指定)、新聞播報、話題評述等三個方面對考生進行面試,綜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氣質修養、儀態儀表、上鏡效果、嗓音條件、語音語貌、語言表達能力和肢體表現力以及即興口語表達能力等,選拔符合廣播、電視以及網絡等視聽媒體基本要求的考生。
5、表演類
考試的主要內容有表演(即興表演)、朗誦、演唱(自備歌曲1-2首)、形體(自備舞蹈、武術或體操)、命題表演、藝術特長展示、面試(綜合素質)等。
6、編導類專業
編導注重對考生視聽藝術欣賞和審美能力、影視作品策劃和編導能力、語言文字表達能力和寫作能力等的綜合考查。廣播電視編導專業統考全部采取筆試形式,由科目一和科目二組成;滿分均為150分,專業統考滿分值300分。
7、攝影類專業
考試范圍(內容)與依據包括以下四個方面:攝影的思維方式與特點;攝影功能與簡史;攝影器材與攝影基礎;攝影經典名作的欣賞。
8、書法類專業
根據書法學科的特點,結合全國普通高校書法專業招生的基本要求,選取歷代書法經典作品中各書體最富代表性的作品作為書法臨摹考試的范本。書法創作要求考生按指定的文字內容,在楷書、隸書、篆書、行書、草書中任選一種書體進行書法創作。
藝術生高考流程
1.報名
藝術特長生和體育特長生的報名、測試大多由招生院校組織,報名時間各有不同,一般集中在每年
11月底、12月初左右,也有些延伸到次年的3月。考生先在擬報的高校招生網站注冊,并填寫、下載相關表格,繳費。有的考生以為繳費成功報名就結束了,其實這只是報名的第一步,目前大部分招收藝術特長生或體育特長生的高校還要求考生將一些證明材料,如專業等級證書、報名情況等由所在學校證明,在規定時間內寄回報名高校,報名才真正完成。
2.專業測試
考生在高校規定時間內將報名材料郵寄給高校后,高校對報考本校藝術特長生或體育特長生學生的
資料進行審核,并將通過初審的學生名單公布在學校招生網站上,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于學校規定的時間到測試地點進行測試。
3.名單公示
專業測試結束后,各高校會在規定時間內將通過測試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的地點為教育部陽光
招生信息平臺和各高校的招生網站。未經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關省級招辦不得按藝術特長生或體育特長生有關投檔政策投檔,學校亦不得按藝術特長生或體育特長生有關錄取政策錄取。
4.簽訂協議
通過高校藝術特長生或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的考生,在公示期間無異議后,與高校簽訂協議,以明
確考生報考意向和享受的優惠。
5.參加高考
藝術特長生和體育特長生都必須參加高考,且高考成績達到院校相關要求后,才能被錄取。
6.志愿填報
因為藝術特長生或體育特長生進校后所學專業為普通專業,報考考生與其他普通考生一樣,也要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一般而言,院校相對固定,只有通過某高校的專業測試填報該校才能享受優惠,但專業選擇的空間很大,與普通考生一樣要結合自己的興趣、特長及未來發展方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