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
公安部: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
8月3日,公安部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公安機關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涉及戶政、道路交通、移民管理等26項內容。
發布會提到,要健全以常住地登記戶口制度,進一步放寬落戶條件、降低落戶門檻,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調整優化超大、特大城市落戶政策,完善積分落戶制度,更好地解決進城普通勞動者的落戶問題。進一步放寬集體戶設立條件,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取消人才市場、眾創空間等單位設立集體戶限制,推行鄉鎮(街道)或村(社區)設立公共集體戶,便利各類人員落戶。
遷戶口需要什么手續
1、把落戶申請(派出所有統一的格式,只要填入簡單的幾項即可)交入轉入地的'派出所,派出所開具接納證明;
2、等待轉入地戶籍警察調查,符合轉入條件派出所開出接納證明;
3、將接納證明交給轉出派出所;轉出派出所開出準遷證明同時消戶;
4、將準遷證明交給轉入派出所并辦相應手續(準備好相片)。
戶口遷移證過期辦理
1.建議持作廢的戶口遷移證,回學校戶口管理部門或學校住所地派出所;
2.請求依據作廢的戶口遷移證,按照你指定的遷移方向(當然需要事先征得遷入地派出所的同意),為你開具新的戶口遷移證;
3.《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及時辦理落戶手續。
購房入戶條件
1、實行宏觀調控下的準入制。取消計劃指標的控制。實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合法穩定的職業為基本的準入條件,對擬準入的人員在年齡、文化程度、職業能力、納稅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居住和就業情況等分別做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建立起規范、統一的戶籍人口準入政策體系。
2、實行“先就業、后申辦入戶”。按照“促進就(創)業與社會保障協調發展”的原則,在有關文件中規定:
凡申請遷入市區的人員,除引進高層次人才、博士、碩士畢業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應屆畢業生、根據國家政策安置人員、以及解決人民群眾在戶口方面的突出問題外,符合市區戶籍人口準入條件,再申辦入戶。
這就是說,任何公民,不論有無市區戶口,都可以無限制地在市區就業、創業,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依法納稅,自愿購房置業,接受、培訓,等等。
3、實行直接申報制度。按照逐步建立和完善人口資源市場配置和政府宏觀調控相結合的運行機制的要求。
購房的入戶的準備資料
1、戶口薄或(戶口薄要求首頁得有省公安局廳章+派出所的戶籍的專用章+承辦人簽章)或戶籍證明(如果戶口薄的無法提供了,則可以在戶籍所在地開具戶籍證明)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購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復印件(未辦房產證者提供)和商品房備案證明(附在購房合同內)
5、房屋信息摘要(市房管局開具)
6、不動產原件及復印件(一次性付款提供)
7、借款合同原件及復印件(按揭買房者提供)還款證明(在貸款銀行開具連續六個月還款記錄證明)
8、《門牌號證明》(建議先在小區物管處開具《入住證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開具)
9、填寫《入戶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