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如何認定
教師資格證認證首先要進行網上申請,申請后,準備好認定的材料在一定時間內進行在現場確認,根據當地教育局安排的現場確認時間及地點進行現場確認。現場確認一般為一年兩次: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
教資認證需要的材料有:
1、《教師資格證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先在網上填好再打印);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5、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6、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檢表;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9、近期三個月免冠無頭飾正面證件照片一張;
10、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
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過了怎么辦
錯過了教師資格證認定時間不可以補報名,只可以下次再認定,只要在3年有效期內認定都是可以的。各有關教育局會在每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開展前會通過其網站或以其他方式發布通知,包括申請人員范圍、網上報名時間、報名條件和提交的材料等信息,請及時關注,并按其規定執行。
教師資格證認定的有效期是3年,如果錯過這次的認定時間,選擇下次認定即可,但是如果錯過3年期限內的教師資格證的認定,那就要重新報考教師資格證的筆試和面試了。
教師資格認定的基本條件1.中國公民凡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無犯罪記錄,
2.具有《教師法》規定的學歷,
3.普通話水平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或符合直接認定教師資格的政策等。
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
認定具體要求,請以符合認定條件省份當年發布的認定公告為準。
教師資格面試的流程
1.候考
考生持紙質面試準考證(手機拍照無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達考點,進入候考室候考。
2.抽題
考生進入抽題室,根據安排由面試題庫系統隨機生成試題(其中幼兒園學段考生自行在隨機生成的兩道試題中選擇一道試題;其他學段考生隨機生成一道試題)。然后由工作人員打印出試題清單并傳遞至備課室再發給考生。
3.備課
考生進入備課室,根據試題清單撰寫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備課時間20分鐘。
4.回答規定問題
考生由工作人員引導進入指定面試室。考官從題庫中隨機抽取2個規定問題,考生回答,時間不超過5分鐘。
5.試講(或演示)
考生按照準備的教案(或活動演示方案)進行試講(或演示),時間不超過10分鐘。
6.答辯
考官圍繞考生試講(或演示)內容和測試項目進行提問,考生答辯,時間不超過5分鐘。
7.評分
考官依據評分標準對考生面試表現進行綜合評分,同時通過面試測評軟件系統提交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