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政法干警民法學常考點之占有的保護
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侵害時,如果侵害人沒有比占有人更強的權利,則占有人有權依其占有進行自力救濟。
占有人的自力救濟權包括:(1)自力防御權。占有人對于侵奪或者妨害其占有的行為,例如,侵入占有人的房屋,可以以自己的力量進行防御,如將侵入者驅逐出房屋。自力防御權的行使,重在占有的事實狀態(tài),因此只有直接占有人可以行使,間接占有人無此權利。(2)自力取回。例如,占有人的動產被他人非法侵奪的,占有人可以當場或者追蹤取回。
占有保護請求權
占有保護請求權時占有人的占有被非法侵害時,占有人可以直接對侵害人,也可向法院提起保護其占有的請求權。該請求權主要有以下兩項:
占有物返還請求權。占有人在其占有物被侵奪時,有權請求返還其占有物。我國無權法規(guī)定,占有人返還原物的請求權,自侵占發(fā)生之日起1年內未行使的,該請求權消滅。(2)占有妨害排除請求權。占有人在其占有受到妨害使占有人無法完全支配其占有物時,占有人有權請求排除妨害。
在他人的行為還沒有對占有人造成現實的妨害,只是有妨害的可能時,占有人也可以請求預防這種妨害的發(fā)生。
【實戰(zhàn)演練】
甲、乙是鄰居。乙出國2年,甲將乙的停車位占為己用。期間,甲將該停車位出租給丙,租期1年。期滿后丙表示不再續(xù)租,但仍繼續(xù)使用該停車位,下列哪一表述是錯誤的?
A. 甲將乙的停車位占為己用,甲屬于惡意、無權占有人
B.丙的租期屆滿前,甲不能對丙主張占有返還請求權
C.乙可以請求甲返還原物。在甲為間接占有人時,可以對甲請求讓其對丙的占有返還請求權
D.無論丙是善意或惡意的占有人,乙都可以對其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
【參考答案】D。解析:本題的關鍵在于區(qū)分占有返還請求權和原物返還請求權。甲明知其無占有本權,將乙的停車位占為己用,屬于惡意、無權占有人。甲將該停車位出租給丙,在租賃期間屆滿前,丙對停車位的占有屬于有本權的占有。當甲將停車位出租給丙時,停車位的所有權人可以基于所有權要求甲返還原物,并且可以對甲請求讓與其對丙的占有返還請求權。無論丙是善意或惡意占有,停車位所有權人乙不能對丙行使占有返還請求權,但可以行使原物返還請求權。因為占有返還請求權須受1年期間限制,原物返還請求權一般無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