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知識競賽題和答案(7)
辨析: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
29、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30、消費者無權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
辨析: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有權舉報食品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向有關部門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對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31、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費用由生產經營者支付。(×)
辨析: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不得向生產經營者收取費用,采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
32、嬰幼兒配方乳粉能夠以分裝方式生產,統一企業可以用統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辨析:不得以分裝方式生產嬰幼兒配方乳粉,同一企業不得用同一配方生產不同品牌的嬰幼兒配方乳粉。
33、食品生產經營者未依照本條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責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經營。(√)
34、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對入場食品經營者有管理責任。(√)
辨析: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應當依法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其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并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35、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
36、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食品生產經營者不需要采取任何措施。(×)
辨析: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生產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7、劇毒、高毒農藥可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農作物。(×)
辨析:食用農產品生產者應當按照食品安全標準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嚴格執行農業投入品使用安全間隔期或者休藥期的規定,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農業投入品。禁止將劇毒、高毒農藥用于蔬菜、瓜果、茶葉和中草藥材等國家規定的農作物。
38、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
辨析: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
39、食品可以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辨析: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濕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貯存、運輸。
40、發生食品安全事故,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責任調查,督促有關部門履行職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出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41、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簽。(√)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食品添加劑應當有中文標簽;依法應當有說明書的,還應當有中文說明書。
42、食品安全標準不是強制執行的標準。(×)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條,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
43、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條,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44、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
45、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備案制度。(×)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國家對食品添加劑生產實行許可制度。
46、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
47、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可以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條,保健食品的標簽、說明書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48、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
49、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可以不進行標示。(×)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九條,生產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
50、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食品廣告的內容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51、只要食品質量好,與其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的,仍可以上市銷售。(×)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食品和食品添加劑與其標簽、說明書的內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銷售。
52、食品檢驗機構、食品行業協會可以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以及食品檢驗機構、食品行業協會不得以廣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費者推薦食品。
53、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條,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54、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無需對消毒餐具、飲具進行逐批檢驗即可出廠。(×)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條,餐具、飲具集中消毒服務單位應當對消毒餐具、飲具進行逐批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并應當隨附消毒合格證明。
55、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從供餐單位訂餐的,可以從飯菜味道可口、價格適中但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訂購。(×)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七條,學校、托幼機構、養老機構、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單位的食堂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從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訂購,并按照要求對訂購的食品進行查驗。
56、上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干涉下級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57、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五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58、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并進行必要的解釋說明,避免誤導消費者和社會輿論。(√)
辨析: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八條,公布食品安全信息,應當做到準確、及時,并進行必要的解釋說明,避免誤導消費者和社會輿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