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安全法試題(5)
五、名詞解釋(共5道題)
1、食品
答案: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2、預包裝食品
答案:預先定量包裝或者制作在包裝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3、食品添加劑
答案:為改善食品品質和色、香、味以及為防腐、保鮮和加工工藝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質。
4、保質期
答案:指預包裝食品在標簽指明的貯存條件下保持品質的期限。
5、食品安全
答案: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6、非食用物質
答案:是指制作食品時加入了國家法律所不允許加入的物質,是違法添加的,與食品添加劑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7、食品安全標準
答案: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強制性標準。
8、產品質量
答案:產品質量指的是在商品經濟范疇,企業依據特定的標準,對產品進行規劃、設計、制造、檢測、計量、運輸、儲存、銷售、售后服務、生態回收等全程的必要的信息披露。
9、食品安全事故
答案: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10、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答案: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六、簡答題(共10道)
1、預包裝食品的標簽應當標注哪些內容?
答:(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四)保質期;
(五)產品標準代號;
(六)貯存條件;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八)生產許可證編號;
(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2、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說明書,應當標明哪些事項?
答案:(一)食品添加劑產品名稱、規格和凈含量;
(二)生產者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三)成分或者配料表;
(四)生產日期、保質期限或安全使用期限;
(五)貯存條件;
(六)產品標準代號;
(七)生產許可證編號;
(八)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公告批準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
(九)法律法規或者相關標準規定必須標注的其他事項。
3、食品安全標準應當包括哪些內容?
(一)食品、食品相關產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限量規定;
(二)食品添加劑的品種、使用范圍、用量;
(三)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的營養成分要求;
(四)對與食品安全、營養有關的標簽、標識、說明書的要求;
(五)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
(六)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
(七)食品檢驗方法和規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為食品安全標準的內容。
4、對企業進行監督檢查時,質監部門有權采取哪些措施?
(一)進入生產經營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二)對生產經營的食品進行抽樣檢驗;
(三)查閱、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四)查封、扣押有證據證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設備;
(五)查封違法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的場所。
5、食品添加劑在食品加工中的作用?
答案:食品產品中添加和使用食品添加劑是現代食品加工生產的需要,對于防止食品腐敗變質,保證食品供應,繁榮食品市場,滿足人們對食品營養、質量以及色、香、味的追求,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現代食品工業不能沒有食品添加劑。
6、食品添加劑的主要標準有哪些?
答案:食品添加劑的主要標準包括使用標準和產品標準。使用標準有:《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GB14880);產品標準:目前,我國共有食品添加劑產品標準364個,2010年至2011年公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共104個,指定標準共72個(其中14個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
7、《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包括哪些內容?
答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規定了我國食品添加劑的定義、范疇、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原則等。食品添加劑按功能分為23個類別,GB2760中包括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食品用香料、膠姆糖果中基礎劑物質、其他類別的食品添加劑。
8、請列舉出至少10種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
9、違反食品安全法,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經許可生產食品添加劑的,如何處罰?
答案: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10、出廠檢驗記錄應當記錄哪些內容?
答案: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檢驗合格證號、購貨者的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