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考試法律復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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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識
法律的學習不同于其它學科,不能只是采用死記教科書。要講究一定的方法和程序才能取得最佳的效果。在復習階段。由于大家已經認真學習過考試材料,所以強化復習一般分為四個步驟,即記清基本概念、掌握基本原理、熟悉現行法條和學會簡單應用。
(一)記牢基本概念
基本概念,是法律的組成細胞,是學好、復習好法律知識的基石。如果不能準確地弄清其含義,就無法準確地理解法律的原理和國家立法的精神,更不能準確地應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牢記基本概念,要注意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牢記學習材料給概念下的定義;二是注意相關概念之間的關系。
(二)掌握基本原理
基本原理,是法律知識體系活的靈魂和精髓,離開了法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就成為了一些豪不相干零件。基本原理對于正確理解法律條文的意義十分重大,不懂原理就不能對所學知識逐類盤通,所學到的知識就是死路的。當遇到沒有記牢的問題就沒有辦法通過分析理解來進行回答。
(三)熟悉現行法律、法規的規定
由于法律、法規的數量十分多,非數日之功所能掌握,必須堅持不懈地努力才能有效,對此一定要糾正學法律者不讀法律條文的錯誤傾向,做到條文與理論并重。作為應考者在準備公務員考試過程中,必須認真熟悉如下幾個法律: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