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自考的五大復習技巧
1、熟悉大綱?!犊荚嚧缶V》是學習和考核的依據,對課程的知識點、考核要求、難易程度、考試題型等作了規定。推薦——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布的《考試大綱》。
2、鉆研教材。教材是《考試大綱》所規定課程知識的具體化和系統闡述,考題均出自教材。推薦——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指定的教材。
3、借助輔導用書。輔導用書是幫助消化、理解大綱和教材的老師。建議選用不僅能幫助順利通過自考,還能夠提高思維能力、記憶能力等綜合能力的輔導用書。
4、掌握學習方法。良好的學習方法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5、運用考試技巧。
自考的特點有哪些
自學考試的特點是考教分離,也就是說,課程的教學與考試命題由不同的人來完成,辦學不辦考、辦考不辦學、命題與輔導分開
參加自考的考試群體
參加自學考試的群體十分廣泛,涵蓋了工人、農民、管理人員、少數民族、解放軍、武警官兵、公安人員、殘障人士和監獄服刑人員等。自學考試為人民群眾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機會和制度保障,深受社會各界歡迎。
自考的考試機構有哪些
(一)全國考委: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在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全國考委由國務院教育、計劃、財政、勞動人事部門的負責人,軍隊和有關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部分高等學校的校(院)長、專家、學者組成。
“國家教育委員會”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全國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二)專業委員會:全國考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負責擬訂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和推薦適合自學的高等教育教材,對本專業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評估。 [11]
(三)地方考試機構:省考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簡稱省考委)。省考辦: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機構(簡稱省考辦),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地市考委: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簡稱地市考委)。
(四)主考學校: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主考學校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主考學校應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事機構。根據任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所需編制列入學??偩幹茢祪?,由學校主管部門解決。
自考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币苑傻男问揭幎烁叩冉逃詫W考試制度的性質,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通知,國發[1988]15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后,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獲得自考本科學歷根據國家教育部1988年15號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