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選擇題的答題方法
選擇題即對于一個問題同時給出幾個答案,讓考生按要求選擇答案的題型。
選擇題可以分為許多的類型。按照選項的數量分有:單項選擇題、雙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不定項選擇題;按照選擇的方向分有:正向選擇題、逆向選擇題(選擇錯誤項);按照給出的選項分有:足項選擇題、缺項選擇題、項選擇題。
選擇題非常靈活,運用這一題型可以考查多方面的目標,既可以考查對事實、概念、觀點、原理、命題等的記憶,也可以考查對觀點、原理(原則)、命題等的理解,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考查對觀點、原理(原則)、命題的運用。
如,在《政治經濟學》中運用選擇題對商品的價值量與勞動生產率的關系這一知識點就可以在不同的考查目標上出題考試。
第一,考查對這一知識點的記憶,如“單位商品的價值量與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勞動生產率之間是( ):A、正比例關系B、反比例關系C、有時是正比例關系,有時是反比例關系D、不存在比例關系”(選擇B)。
第二,考查對這一知識點的理解,如“當生產某種商品的社會勞動生產率提高以后,生產該商品中的單位商品的勞動時間( ):A、減少了B、增加了C、沒有變化D、無法斷定”(選擇A)。
第三,考查對這一知識點的運用,如“勞動生產率高的企業在競爭中具有優勢的根本原因在于( ):A、它投人的生產資料少B、它運用的工人少C、它生產的單位產品耗費的勞動時間少D、它生產商品的單位時間少”(選擇C)
做上面舉例的對商品的價值量與勞動生產率的關系這一知識點考試的第三題,就要進行這樣的分析:這是一道正向的、單向選擇題;考查的是勞動生產率與企業競爭力的關系,從本質上講,這道題考查的是商品的價值量與勞動生產率的關系,因為勞動生產率高,使企業在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多,在按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的商品價值量銷售商品的情況下,企業就可以獲取額外收益;商品的價值量與勞動生產率成反比例,更為準確地說是單位商品的價值量與生產該商品的社會勞動生產率成反比例關系;基于以上分析,初步準備的答案應該是勞動生產率提高以后,使生產單位商品的勞動時間減少,或者單位時間內生產的產品數量的增加;現在比較所給的備選答案:D是表述有誤的答案,因為單位時間是個常數,它不會多,也不會少;A不符合道理,因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后,并不會減少生產資料的投入,特別不會減少原料的投人,相反還要增加原料的消耗;B雖然有一定道理,但是也不是正確答案,因為,提高勞動生產率后,可能減少工人的運用,但也可能不減少,另外就算減少了工人的運用,也不是企業競爭力增強的根本原因,而只是其中的一個條件,這一條件也要通過減少單位產品的時間消耗才變成真正的競爭力:C是正確答案。
選擇題的特點
選擇題的特點是將正確答案與錯誤答案混在一起,且所給備選答案的語句、形式上相似,給人較大的迷惑,讓人難辨真偽、難以定奪。所以,選擇題能夠較好地考查考生的判斷、辨別、分析、推理等能力。正因為選擇題具有這樣的特點和考試功能,所以答選擇題要求考生能排除干擾,識破迷惑,透過現象,揭示本質,從而果斷、迅速、正確地作出判斷與選擇。要想達到這樣的要求,考生必須掌握答選擇題的技巧:明確題目的要求,弄清楚是哪種類型的選擇題;讀懂題干,準確把握所考查的知識點;回憶、聯系所學習過的與題干相關的知識,認真、全面地分析、思考題干知識點的內容、本質;先不看選項,把題干當作填空題或簡答題進行思考,并初步準備出答案;排除錯誤的或似是而非的選項;將各選項進行分析、比較,仔細鑒別,最后確定正確答案;若屬于多項選擇題,就將題干分別與每一選項連接起來思考,如果獨立存在時觀點正確,則選為正確答案。
自考的考試機構有哪些
(一)全國考委: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考委”)在國家教育委員會領導下,負責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全國考委由國務院教育、計劃、財政、勞動人事部門的負責人,軍隊和有關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部分高等學校的校(院)長、專家、學者組成。
“國家教育委員會”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管理機構,該機構同時作為全國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
(二)專業委員會:全國考委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負責擬訂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和推薦適合自學的高等教育教材,對本專業考試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質量評估。 [11]
(三)地方考試機構:省考委: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簡稱省考委)。省考辦:各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省考委的工作管理機構(簡稱省考辦),同時作為省考委的日常辦事機構。地市考委: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所轄地區(以下簡稱地區)、市、直轄市的市轄區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簡稱地市考委)。
(四)主考學校:主考學校由省考委遴選專業師資力量較強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擔任。主考學校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領導,參與命題和評卷,負責有關實踐性學習環節的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辦理省考委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主考學校應設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事機構。根據任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所需編制列入學校總編制數內,由學校主管部門解決。
命題由全國考委統籌安排,分別采取全國統一命題、區域命題、省級命題三種辦法。試題(包括副題)及參考答案,評分標準啟用前屬絕密材料。
全國考委、省考委、地市考委、專業委員會的工作職責在《條例》中都有明確規定。
自考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以法律的形式規定了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的性質,以及它在我國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中的重要地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發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的通知,國發[1988]15號,第三十二條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獲得者的工資待遇:非在職人員錄用后,與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相同;在職人員的工資待遇低于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的,從獲得畢業證書之日起,按普通高等學校同類畢業生工資標準執行。獲得自考本科學歷根據國家教育部1988年15號文件,享受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相同的法律效力。
自考怎么選報專業
考生可參考各省的考試計劃,考生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擇專業。
1、興趣是最重要的出發點。只有感興趣的東西,才會真正投入的去學。
2、有些專業對考生某些能力有特殊要求,選擇專業時一定要考慮自身能力特點。
3、合理安排職業規劃。需要對新的生活有一個明確的定位和堅定目標,要充分考慮社會需要及行業發展。
4、有些專業是面向社會開考,有些專業是部門委托開考,僅限本系統在職人員報考,一些本科段專業和特殊專業(如醫學類專業)對報考者的學歷、職業等還有一些具體要求。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比全日制校內單科考試輕松,相反會更嚴一些。自考生大多是邊工作邊學習,他們能結合自己的工作,完全自由地選擇專業,因為他們了解自身缺少什么,其社會適應能力和實踐經驗遠遠超過剛畢業的統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