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國際物流導論復習資料(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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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類
第七章 國際貨物倉儲業務
第一節 外貿倉儲概述
一、外貿倉庫
(一)按倉庫所處地理位置和商品在流通中的職能分類:1、口岸倉庫,又稱周轉倉庫;2、中轉口岸,又稱內地轉運倉庫;3、加工倉庫;4、一般儲存倉庫
(二)按儲存商品的性能和技術設備分類:1、通用倉庫;2、專用倉庫;3、特種倉庫
(三)按照倉庫管理體制分類:1、自由倉庫;2、公用倉庫;3、聯營倉庫
第二節 保稅倉庫
保稅倉庫:指經海關批準,受海關監管,專門存儲經海關核準緩納稅的外貿商品的倉庫。
一、保稅倉庫的類型:專業性保稅倉庫;公共保稅倉庫;海關監管倉庫。
二、保稅倉庫允許存放的貨物:(一)緩辦納稅手續的進口貨物;(二)需做進口技術處理的貨物;(三)來料加工后復出口的貨物;(四)不內銷而過境轉口的貨物
三、保稅倉庫的申請、審批和設立
(一)申請人:(1)倉庫經營人須具有法人資格,具備向海關繳納稅款的能力;(2)倉庫應具有專門存儲、堆放進口貨物的安全設施;(3)應具有健全、規范的倉儲管理制度和倉庫賬冊;(4)應配備經海關培訓、認可的專職管理人員。
(二)保稅倉庫的審批和設立:主管海關在審核上述申請文件后,派人員到倉庫實地檢驗,對符合倉庫監管條件的,區別不同類型的保稅倉庫,分別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設立的保稅倉庫,由海關頒發《保稅倉庫登記證書》。
四、貨物進出保稅倉庫的程序
(一)保稅倉庫貨物的入庫
1、本地進貨:(1)進口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進境時,應由貨物所有人或代理向入境所在地海關申報,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2)海關在“報關單”上加蓋“保稅倉庫貨物”戳記,并注明存入保稅倉庫的名稱;經入境地海關審查驗放后,貨物所有人或代理應將有關貨物存入保稅倉庫,并將兩份“進出口報關單”隨貨交保稅倉庫;(3)倉庫經營人應在核對報關單上申報進口貨物與實際入庫貨物無誤后,在有關報關單上簽收,其中一份報關單交回海關存查(連同保稅倉庫貨物入庫收據),另一份留存倉庫。
2、異地進貨:(1)進口貨物在保稅倉庫所在地以外其他口岸入境時,貨物所有人或代理應按《海關進口貨物轉關運輸管理規定》辦理轉關運輸手續;(2)貨物所有人或代理應先向保稅倉庫所在地主管海關提出將進口貨物轉運至保稅倉庫的申請,主管海關核實后,簽發“進口貨物轉關運輸聯系單”,并注明貨物轉運存入保稅倉庫的名稱;(3)貨物所有人或代理憑此聯系單到入境地海關辦理轉關運輸手續,入境地海關核準后,將進口貨物監管運至保稅倉庫所在地,貨物抵達目的地后,貨物所有人或代理應按“本地進貨”手續向主管海關辦理申報及入庫手續。
(二)保稅倉庫貨物的出庫
保稅貨物的出口流向可分為三種情況:儲存后原狀復出口、加工貿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向國內銷售或使用。
1、原物復出口:(1)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在規定期限內復運出境時,貨物所有人或代理應向保稅倉庫所在地主管海關申報,填寫“出口貨物申報單”,并提交貨物進口時的經海關簽章確認的“進口報關單”;(2)經主管海關審核后予以驗放有關貨物,或按轉關運輸管理辦法,將有關貨物監管運至出境地海關驗放出境;(3)辦理復出境手續后,海關在一份“出口報關單”上加蓋印章退還貨物所有人或代理,作為保稅倉庫核銷依據。
2、加工貿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1)經營加工貿易的單位首先按進料加工或來料加工的程序辦理,向外經貿部門申請加工貿易合同審批,再持有關批件到主管海關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并在指定銀行開設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賬后,由主管海關核發《加工裝配核中小型補償貿易進出口貨物登記手冊》(簡稱《登記手冊》);(2)經營加工貿易單位持海關核發的《登記手冊》,向保稅倉庫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保稅倉庫提貨手續,填寫進料加工或來料加工專用“進口貨物報關單”和“保稅倉庫領料核準單”;(3)經海關審核后,在“保稅倉庫領料核準單”上加蓋放行章,其中一份由經營加工貿易單位憑以向保稅倉庫提取貨物,另一份由保稅倉庫留存,作為保稅倉庫貨物的核銷依據。
3、國內銷售或使用:(1)存入保稅倉庫的貨物需轉為進入國內市場銷售時,貨物所有人或代理應事先報主管海關核準并辦理正式進口手續,填寫“進口貨物報關單”,特殊貨物還需提交有關進口許可證或其他證件,并繳納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2)上述進口手續辦妥后,海關在進口貨物報關單上加蓋放行章;其中一份由經營加工貿易單位憑以向保稅倉庫提取貨物,另一份由保稅倉庫留存,作為保稅倉庫貨物的核銷依據。
(三)保稅倉庫貨物的核銷:(1)保稅倉庫貨物應按月向主管海關辦理核銷,將上月所發生的保稅倉庫貨物的入庫、出庫、結存等情況列表報送主管海關,并隨附經海關簽章的進口、出口報關單及“保稅倉庫領料核準單”等單證;(2)主管海關對保稅倉庫入庫、出庫報表與實際進口、出口報關單及領料單進行審核,必要時派人到倉庫實地核查有關記錄和貨物結存情況,核實無誤后予以核銷,并在一份保稅倉庫報表上加蓋印章認可,退還保稅倉庫經營單位留存。
五、海關對保稅倉庫的管理要求:(1)保稅倉庫的存儲期限為一年,如需延長,向主管海關申請延長,但延長期最長不能超過一年;(2)所存貨物儲存期滿仍未轉為進口或復運出境的,按《海關法》的有關規定,將貨物變賣處理;(3)保稅倉庫所存貨物,屬于海關監管的保稅貨物,未經海關核準并按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不得出售、提取、交付、調換、轉讓、或轉作他用;(4)貨物在倉庫儲存期間發生短少或滅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短少或滅失部分由保稅倉庫經營單位承擔繳納稅款責任,并由海關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5)保稅倉庫必須獨力設置,專庫專用,保稅貨物不得與非保稅貨物混放;(6)海關可隨時派員進入保稅倉庫檢查貨物儲存情況,查閱有關倉庫賬冊,必要時可派員駐庫監管,保稅倉庫經營單位應予協作配合并為其工作提供便利;(7)保稅倉庫經營單位進口供倉庫自己使用的設備、裝置和用品,如貨架、搬運設備、運輸車輛等,不屬于保稅貨物,進口時應按一般貿易辦理進口手續并繳納進口稅款。
第三節 國際貨物倉儲內容
國際貨物倉儲業務主要包括收貨、入庫、儲存保管和出貨。
一、收貨。收貨方法:(一)直接裝運;(二)直撥;
二、入庫。進倉作業主要包括:(一)卸貨;(二)入庫驗收;(三)固定(打收縮膜);(四)貼上儲位標簽(或條形碼);(五)上架。
三、儲存保管
(一)存放。在儲存區內,全托盤裝載的物品被分配到預定的托盤位置上,有兩種常用的貨位分配方法:可變的貨位和固定的貨位。
(二)保管。保管方式類型:(1)地面平放式;(2)托盤平放式;(3)直接堆放式;(4)托盤堆碼式;(5)貨架存放式。
保管的一般原則:1、面向通道進行保管;2、盡可能地向高處碼放,提高保管效率;3、根據出庫頻率選定位置;4、同一品種在同一地方保管;5、根據物品重量安排保管位置;6、依據形狀安排保管方法;7、保管還應注意溫度和濕度管理、防塵、防蟲、防鼠、防盜等問題。
(三)商品的在庫管理
1、商品的分區、分類
貨物分區、分類的方法:(1)按貨物的種類和性質分區、分類儲存,即按照貨物的自然屬性分區、分類儲存;(2)按不同貨主分區、分類儲存;(3)按商品流向分區、分類儲存。可按照商品的分運地區、運輸方式進行分區、分類儲存;(4)按商品的危險性質分區、分類儲存。
2、貨位編號的方法:
進行貨位編號的方法主要包括:(1)對整個倉庫各儲存場所編號。(2)庫房內貨位編號。(3)貨場貨位的編號。(4)貨架上各貨位編號。
(四)倉儲商品的數量管理
1、貨物保管明細賬:是用一定的表格形式記錄倉庫儲存貨物的動態變化情況,是在庫貨物清查盤點的依據。
2、貨物的盤點對賬:是定期或臨時核對庫存貨物的實際數量與貨物保管賬上的數量是否相符,檢查有無殘缺和質量問題登。
四、出貨
收到出貨單時會采用兩種不同的處理方式,一種是補貨,也叫總量揀貨,另一種是揀貨。
(一)補貨(總量揀貨)
補貨與揀貨的最大不同點是工作的性質與所用的工具不同:補貨員的工具是堆高機,揀貨員用的是揀貨車(沒有升降能力);補貨員的工作性質:將要出貨的品類自貨架上取下,置于揀貨區貨貨架的底層,以便于揀貨員揀貨。
(二)揀貨
揀貨分為摘果式和播種式兩種。
1、摘果式揀貨:以出貨單為準,每位揀貨員以品類順序或儲位順序位動線,至每種品類儲位下層的揀貨區揀取該出貨單內該品類的數量堆碼在托盤上,再繼續揀取下一個品類,一直到該出貨單結束后,將揀好的貨物與出貨單放置于待運區指定位置,由出貨驗放人員接手。
摘果式的優點:以出貨單為單位,每人一單,出錯的機會較少而且易于追查。
摘果式的缺點:動線的重復太多,用以在熱門品類集中的區域造成進出交通擁塞和補貨不及時等現象;人力負荷重。
2、播種式揀貨:先按照“揀貨總表”的品類總數量,到指定儲位下層的揀貨區一次一項地取貨,取完一個品類后,拖至待驗區按照出貨單的代碼將該品類應出貨的數量放下。
播種式揀貨法需要相當的空間做待驗區,且出貨時間也有一定的間隔。如果出貨單數量不多,這兩種方式的效率與效果差別不大。
如果大量出貨,播種式比摘果式誤差小、處理時間少。
(三)庫內加工
庫內加工的內容:袋裝、定量化小包裝、配貨、分類、混裝、貼標簽、刷嘜頭等。
外延加工:剪斷、打孔、折彎、組裝、改裝、配套等。
(四)出庫
貨物出庫的程序包括核單、復核、包裝、點交、登賬、清理等環節。
整個出庫業務過程中,復核和點交是最關鍵的環節。復核是防止差錯的重要和比不可少的措施,而點交是劃清倉庫和提貨方責任的必要手段。
(五)商品出庫中的問題處理
1、出庫憑證(提貨單)上的問題
(1)凡出庫憑證超過期限,用戶前來提貨時,須先辦理手續,按規定繳足逾期倉庫保管費后方可發貨。提貨時,如用戶發現規格開錯,保管員不得自行調換規格發貨,必須通過有關部門重新開具出庫憑證方可發貨。
(2)凡發現出庫憑證有疑點,或者情況不清楚,以及出庫憑證有假冒、復制、涂改等情況,應及時與出具出庫單的部門聯系,妥善處理。
(3)屬于商品已進庫但未驗收,或者期貨商品尚未進庫的出庫憑證,一般暫緩發貨,并通知貨主,待貨到并驗收后再發貨,其提貨期順眼,報關員不得代發待驗。
(4)出庫憑證的遺失處理。
2、提貨數與實存數不符
造成這種問題的原因主要有:
(1)商品入庫時由于驗收問題,增大了實收商品的簽收數量,從而造成賬面數大于實存數。
這種情況下可采用報出報入的方法進行調整,即先按庫存賬面數開具貨物出庫單銷帳,然后再按實際庫存數量重新入庫登賬,并再入庫單上簽明情況。
(2)倉庫保管人員和發貨人員在以前的發貨過程中,因錯發、串發等差錯造成的實際貨物庫存量小于賬面數。如果商品尚未離庫,應立即組織人力,重新發貨;如果商品已經提出倉庫,保管員要及時匯報,連同貨主、運輸單位共同協商解決。
(3)貨主單位沒有及時核減開出的提貨數,造成庫存賬面數大于實際存儲數,從而開出的提貨單提貨數量過大。此時由貨主單位出具新的提貨單,重新組織提貨和發貨。
(4)倉儲過程種造成的貨物毀損。合理范圍內的損耗,應由貨主單位自行承擔,而超過合理范圍內的損耗,由倉儲部門負責賠償。
3、包裝破損:指在發貨過程中,因商品外包裝破損、出現砂眼等現象,引起的商品滲漏等問題。發貨時都應經過整理或更換包裝,方可出庫,否則造成的損失應由倉儲部門承擔。
4、漏記和錯記賬:漏記賬、錯記賬,一經發現,應及時匯報,調整保管賬,使之與實際庫存量保持一致。
第八章 國際物流信息系統
第一節 國際物流信息系統概述
一、國際物流信息系統的發展歷程:
(一)單項數據處理;(二)綜合數據處理;(三)系統數據處理;(四)輔助決策階段。
二、國際物流信息系統:通過對與國際物流相關信息的加工處理來達到對物流、資金流和商流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并為企業開展國際物流提供信息分析和決策的人機系統。
國際物流信息系統的特征:集成化、模塊化、實時化、網絡化和智能化。
三、國際物流信息系統的作用
(一)信息在現代國際物流中的重要性:第一,國際物流中有關訂貨狀況、產品可得性、交貨計劃表、發票等信息是整個客戶服務的一個必要的因素;第二,為了達到整個物流過程中庫存的最低,要認識到信息能夠有效地減少存貨;第三,對有關從戰略優勢出發考慮的何時、何地及如何利用各種物流資源的問題,充足的相關信息也同樣可以增加決策的靈活性。
(二)信息在國際物流中的作用:1、信息是進行國際物流控制的手段;2、決策支持作用;3、信息作為一種資源,是現代國際物流運作的基礎。
第二節 條形碼系統
一、條形碼的概念:也稱條碼,來源于“Barcode”,是一種信息代碼,由一組寬度不同、反射率不同的“條”和“空”按規定的編碼規則組合起來,以表示一組數據的符號,是一種能用光電掃描閱讀設備只讀并使數據輸入計算機的特殊代碼。
二、條形碼的分類
(一)按碼制分類:1、UPC碼;2、EAN;3、交叉25碼;4、39碼;5、庫德巴碼;6、128碼;7、93碼;8、49碼;9、其他碼制
(二)按維數分類:1、普通的一維條碼; 2、二維條碼;3、多維條碼
三、條形碼技術的優越性:(一)可靠準確;(二)數據輸入速度快;(三)經濟便宜;(四)靈活、實用;(五)自由度大;(六)設備簡單;(七)易于制作。
四、條形碼在物流中的應用:(一)銷售信息系統(POS系統);(二)庫存系統;(三)分貨揀選系統。
第三節 電子數據交換(EDI)
一、電子數據交換的概念:從國際物流的角度看,EDI是將與貿易有關的運輸、保險、銀行和海關等行業的信息,用一種國際公認的標準格式進行編制,并通過計算機通信網絡,實現各有關部門或公司與企業之間的數據傳輸與處理,并完成以貿易為中心的全部業務過程。
二、電子數據交換的分類:(一)訂貨信息系統;(二)電子金融匯兌系統;(三)交互式應答系統;(四)帶有圖形資料自動傳輸的EDI。
三、電子數據交換的實現過程:(1)發送方將要發送的數據從信息系統數據庫中提出,轉換為平面文件(也稱中間文件);(2)將平面文件翻譯為標準的EDI報文,并組成EDI信件,接受方從EDI信箱接收信件;(3)將EDI信件拆開并翻譯成平面文件;(4)將平面文件轉換并送到接受方信息系統中進行處理。
四、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功能模塊和工作原理的美女編輯們
電子數據交換系統功能模塊:(一)用戶接口模塊;(二)內部接口模塊;(三)報文生成及處理模塊;(四)格式轉換模塊;(五)通信模塊;
EDI系統的基本功能;1、命名和搜址功能;2、安全功能;3、語義數據管理功能
五、電子數據交換對企業的作用:(一)EDI正在成為企業生存的支柱;(二)節約企業成本;(三)改進企業內部的操作;(四)改善客戶關系;(五)提高企業國際市場競爭能力。
第四節 地理信息系統(GIS)
一、地理信息系統:是以地理空間數據庫為基礎,采用地理模型分析方法,適時提供多種空間的和動態的地理信息,為地理研究和地理決策服務的計算機技術系統。
二、地理信息系統的類型:(一)專題信息系統;(二)區域地理信息系統;(三)地理信息系統工具。
三、地理信息系統的應用領域:(一)電子地圖;(二)輔助規劃;(三)交通管理;(四)軍事應用。
第五節 全球衛星定位系統
一、全球定位系統(GPS):是利用通信衛星、地面控制部分和信號接受機對對象進行動態定位的系統。
二、全球衛星定位系統的構成:GPS由空間部分、地面監控部分和用戶接收機三大部分組成。
三、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在物流管理中的應用:
(1)用于汽車自定位、跟蹤調度、陸地救援;
(2)用于內河及遠洋船隊最佳航程和安全航線的測定、航向的實時調度、監測及水上救援;
(3)用于空中交通管理、精密進場著陸、航路導航和監視;
(4)用于鐵路運輸管理;
(5)用于軍事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