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國際物流導論復習資料(4)
時間:
未知2
經濟類
第四章 國際貨物通關業務
第一節 海關基本知識
一、海關的產生與發展
(一)海關產生的條件:1、地理條件;2、政治條件;3、經濟條件。
(二)海關的發展:1、奴隸社會海關;2、封建社會海關;3、資本主義海關;4、社會主義海關。
二、海關的概念:依照法令,對進出關境的運輸工具、貨物、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和其他物品進行監督管理,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查緝走私,并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海關屬于專門對進出境活動實時監督管理的國家行政管理機關……
三、海關的性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是國家進出關境監督管理機關。
四、海關的工作任務:(1)監督管理;(2)征收關稅和其他稅費(增值稅、消費稅、海關監管手續費);(3)查輯走私;(4)編制海關統計和辦理其他海關業務。
五、海關的職權
(一)海關職權:指國家通過海關法規而賦予海關對進出境貨物、物品、運輸工具等的監督管理權。海關職權的特點:1、特定性;2、獨立性;3、強制性。
(二)海關職權的具體內容:檢查進出境運輸工具,查驗進出境貨物、物品;查閱進出境人員的證件;查閱、復制與進出境有關的合同、發票等資料;在海關監督區及附近沿海沿邊等地區的檢查;對逃逸嫌疑人或其運輸工具具有追索監管權;在履行職責中配備武器。
第二節 報關制度
一、報關注冊等級
(一)報關與報關人
1、報關:申請和接受貨物、物品和運輸工具辦理進出境手續的整個過程。
報關的全過程:申報;接受申報;查驗;征稅;放行;后續管理;結關。
2、報關人:向海關辦理報關手續的人,包括報關單位和報關員。
(1)報關單位:指向海關提出書面申請,經海關審核同意,擁有海關頒發的報關注冊登記證書,有權辦理進出口貨物及運輸工具報關手續的境內法人。
報關單位分為:自理報關企業;代理報關企業;專業報關企業。
(2)報關員:指經海關總署組織的全國統一考試,取得報關員資格證書,按照規定程序在海關注冊,向海關辦理進出口貨物報關業務的人員。
第三節 報關程序
一、報關程序: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關的規定,辦理貨物、物品、運輸工具進出境及相關海關事務的手續和步驟。
在我國,貨物的進出境必須經過海關審單、查驗、征稅、放行四個作業環節;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應辦理進出口申報、配合查驗、繳納稅費、提取或裝運貨物等手續。
進出境貨物可分為:一般進出口貨物、保稅貨物、特定減免稅貨物、暫準進出境貨物、其他進出境貨物。
報關按時間先后可分為:前期階段、進出境階段、后續階段。
二、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程序
(一)一般進出口貨物概念:指在進出口環節繳納了應征的進出口稅費并辦結了所有必要的海關手續,海關放行后不再進行監管的進出口貨物。
(二)報關程序
1、進出口申報
申報地:進口貨物應當由收貨人或代理人在貨物的進出境地海關申報;出口貨物應當由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在貨物的出境地海關申報。
申報期限:進口貨物申報期限為自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 日內(集中申報的進口貨物,延長至1個月);出口貨物申報期限為貨物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 小時之前;未按規定期限向海關申報的,由海關按規定征收滯報金,超過規定期限3個月的,貨物由海關提取依法變賣處理。
申報的具體步驟:(1)準備申報單證。申報單證分為主要單證和隨附單證,主要單證就是報關單,隨附單證包括基本單證、特殊單證和預備單證。(2)申報前看貨取樣。(3 )申報
2、配合查驗。海關查驗:指海關依法確定進出境貨物的性質、價格、數量、原產地等是否與報關單上已申報的內容相符,對貨物進行實際檢查的行政行為;徑行開驗:指海關在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場的情況下,自行開拆貨物進行查驗海關會通知貨物存放場所的管理人員或其他見證人到場,并在海關的查驗記錄上簽字……
3、繳納稅款
4、提取或裝運貨物
三、保稅貨物報關程序
(一)保稅貨物:指經海關批準未辦理納稅手續進境,在境內儲存、加工、裝配后復運出境的貨物。保稅貨物從進境之日起就必須置于海關的監管之下,它在境內的運輸、儲存、加工、裝配,都必須接受海關監管,直到復運出境或改變性質、辦理正式進口手續為止。保稅貨物一旦決定不復運出境,應辦理相應的進口手續。
保稅貨物的分類:(1)儲存類保稅貨物;(2)加工裝配類保稅貨物。
(二)報關程序:比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程序增加了備案申請保稅階段和報核申請結案階段,進出境報關時保稅貨物暫緩納稅,不進入納稅環節。
四、特定減免稅貨物報關程序
(一)特定減免稅貨物:指海關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準予減免稅進境使用于特定地區、特定企業、特定用途的貨物。
特征:(1)特定條件下減免進口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不免進口環節消費稅;(2)一般應提交進口許可證件;(3)進口后在特定的海關監管期限內接受海關監管。
(二)報關程序:
1、減免稅申請(特定地區、特定企業、特定用途);
2、進出口報關。
減免稅貨物進口報關與一般進出口貨物報關的不同之處:(1)須向海關提交進出口貨物征免稅證明;(2)一般應提交進口許可證件;(3)注意報關單上備案號欄目的填寫。
3、申請解除監管
五、暫準進出境貨物報關程序
(一)暫準進出境貨物:指為了特定的目的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境或暫時出境,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復運出境或復運進境的貨物。
特征:(1)有條件暫時免予繳納稅費;(2)一般免予提交進出口許可證件;(3)規定期限內按原狀復運進出境;(4)按貨物實際使用情況辦結海關手續。
(二)報關程序
按照我國海關的監管方式,暫準進出境貨物可以歸納為:(1)使用ATA 單證冊報關的暫準進出境貨物;(2)展覽品;(3)集裝箱箱體;(4)暫時進出口貨物。
1、使用ATA 單證冊報關的暫準進出境貨物
暫準進口單證冊:簡稱ATA 單證冊,是指世界海關組織通過的《貨物暫準進口公約》及其附約A和《ATA 公約》中規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締約方海關暫準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和稅費擔保的國際性通關文件。
(1)進境申報:向進境海關提交紙制ATA單證冊、裝貨單等。
(2)出境申報:向出境地海關提交國家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紙制ATA單證冊、裝貨單等。
(3)過境申報:不必填制過境貨物申報單,只需提交過境單證、ATA單證冊。
(4)擔保和許可證件:一般不需向海關提交進出口許可證件,也不需另外提供擔保
(5)ATA 單證冊必須使用英文或法語,也可以同時使用第三種語言印刷;我國海關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寫的ATA單證冊的申報。
2、展覽品
展覽品的暫準進出境期限:進境展覽品的暫準進境期限是6個月,如需要延長的,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出境展覽品的暫準出境期限是6個月。
展覽品的進出境申報:(1)進境申報:展覽品進境之前,展覽會主辦單位將舉辦展覽會的批準文件連同展覽品清單一起送展出地海關,辦理登記備案手續。(2)出境申報:展覽品出境申報手續應在出境地海關辦理,應向海關提交批準文件、報關單、展覽品清單等單證。
進出境展覽品的核銷結關:(1)復運進出境:海關簽發報關單證明聯,展覽品所有人或代理憑此向主管海關辦理核銷結關手續;(2)轉為正式進出口;進境展覽品在展覽期間被人購買的,由展覽品主辦單位或代理向海關辦理進口申報、納稅手續,屬于許可證管理的,還應提交進口許可證證件;出口展覽品在境外參加展覽會后被銷售的,由海關核對展覽品清單后,要求企業補辦有關正式出口手續。(3)展覽品放棄或贈送。進境展覽品所有人決定將展覽品放棄給海關的,由海關變賣后將款項上繳國庫;接受放棄展覽品的單位應當向海關辦理進口申報、納稅手續。展覽品的所有人決定將展覽品贈送的,受贈人應當向海關辦理進口手續,海關根據進口禮品或經貿往來贈送品的規定辦理。(4)展覽品毀壞、丟失、被竊。對于毀壞的展覽品,海關根據毀壞程度估價征稅;對于丟失或被竊的展覽品,海關按照進口同類貨物征收進口稅;因不可抗力遭受損毀或滅失的,海關根據受損情況,減征或免征進口稅。
3、集裝箱箱體
暫準進出境的集裝箱箱體報關有兩種情況:(1)境內生產的集裝箱及我國營運人購買進口的集裝箱,在投入國際運輸前,營運人應當向其所在地海關辦理登記手續。海關準予登記,并符合規定的集裝箱箱體,無論是否裝載貨物,海關準予暫時進境核異地出境,營運人或代理無需對箱體單獨報關。(2)境外集裝箱箱體暫準進境,無論是否裝載貨物,承運人或其代理應當對箱體單獨向海關申報,并應當于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如需延長,延長期不能超過 3 個月。
4、暫時進出口貨物
暫時進出口貨物的期限:應自進境或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進境,如需延長,延長期不能超過6個月。
核銷結關:(1)復運進出境。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或代理必須保留由海關簽章的復運進出境的報關單,以備報核。(2)轉為正式進口。進口貨物收貨人應向海關提出申請,提交有關許可證件,辦理貨物正式進口的報關納稅手續。(3)放棄。貨物所有人可向海關聲明將貨物放棄,海關按放棄貨物的有關規定處理
六、其他進出境貨物報關程序
(一)過境貨物:指從境外啟運,在我國境內不論是否換裝運輸工具,通過陸路運輸,繼續運往境外的貨物。過境貨物的過境期限為6個月,如需延長,延長期不能超過3個月。
(二)轉運貨物:指由境外啟運,通過我國境內設立海關的地點換裝運輸工具,而不通過境內陸路運輸,繼續運往境外的貨物。
(三)通運貨物:指由境外啟運,由船舶、航空器載運進境,并由原運輸工具載運出境的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