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文書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文書
為規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行為,保證行政執法質量,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于1998年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文書(試行)》(以下簡稱《試行文書》)。《行政復議法》頒布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對部分文書進行了修訂。10年來,《試行文書》在指導、規范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執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和國家民主法制建設進程的推進,工商行政管理正在實現監管領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監管方式由粗放向精細轉變,監管方法由突擊性、專項性整治向日常規范監管轉變,監管手段由傳統向現代化轉變,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不斷面臨新的任務和新的挑戰。《試行文書》在種類劃分、欄目設置和具體適用等方面已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應當作進一步的修改、補充和完善。為積極推進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努力做到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四個統一”,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2008年3月,總局在廣泛聽取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對《試行文書》進行了全面修訂,力求使《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文書、行政復議文書和行政賠償文書》(以下簡稱《修訂文書》)更加權威、全面、實用,方便基層執法。現將《修訂文書》印發給你們,從2009年1月1日起正式使用。
《修訂文書》的基本情況是:一、文書體例方面,行政復議文書、行政賠償文書與行政處罰文書并列,各自相對獨立。二、文書種類和數量方面,《修訂文
書》包含78種文書,其中行政處罰文書42種,行政復議文書33種,行政賠償文書3種。三、文書內容方面,《修訂文書》增加了對當事人的權利保護內容、救濟途徑告知內容;在直接送達當事人的行政處罰文書中增加了《送達回證》的內容;增加了告知執法人員身份、當事人權利義務等內容;對文書的具體表述進行了更為規范合理的調整。另外,為方便行政復議申請人,我們依據《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的規定,專門設計了《行政復議申請書》,作為申請人參考使用的示范文本。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可以根據各地的實際情況,組織安排文書的印制工作。在印制時,對各類文書中出現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均改為具體使用單位的名稱,如具體使用單位是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則各文書中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均印制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日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行政處罰文書、行政復議文書和行政賠償
文書
目錄
一、行政處罰文書
1.指定管轄通知書
2.案件移送函
3.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
4.行政建議書
5.案件來源登記表
6.行政處罰案件有關事項審批表
7.立案(不予立案)審批表
8.行政處理告知記錄
9.協助調查函
10.詢問通知書
11.詢問(調查)筆錄
12.現場筆錄
13.抽樣取證記錄
14.委托鑒定書
15.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
16.實施行政強制措施通知書
17.解除行政強制措施通知書
18.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物品委托保管書
19.先行處理物品通知書
20.財物清單
21.檢查建議書
22.案件調查終結報告
23.案件核審表
24.行政處罰告知書
25.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
26.行政處罰聽證通知書
27.行政處罰聽證授權委托書
28.聽證筆錄
29.聽證報告
30.行政處罰決定審批表
31.行政處罰決定書
32.責令改正通知書
33.當場處罰決定書
34.分期(延期)繳納罰款通知書
35.物品處理記錄
36.送達回證
37.行政處理決定糾正決定書
38.責令重新審查決定書
39.督辦案件通知書
40.附頁
41.行政處罰案件案卷封面
42.卷內文件目錄
二、行政復議文書
43.行政復議申請書
44.口頭申請行政復議筆錄
45.行政復議材料簽收單
46.行政復議有關事項審批表
47.補正行政復議申請通知書
48.行政復議申請人告知書
49.不予受理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
50.行政復議受理案件通知書
51.行政復議答復通知書
52.行政復議第三人告知書
53.被申請人答復書
54.規范性文件轉送函(一)
55.規范性文件轉送函(二)
56.停止執行具體行政行為通知書
57.中止行政復議通知書
58.恢復審理通知書
59.延期審理通知書
60.行政復議聽證通知書
61.行政復議案件審結報告
62.行政復議終止決定書
63.行政復議調解書
64.行政復議和解書
65.行政復議決定書
66.責令履行行政復議決定通知書
67.責令受理通知書
68.責令恢復審理通知書
69.行政處分建議書
70.行政復議意見書
71.行政復議建議書
72.行政復議送達回證
73.行政復議案卷封面
74.行政復議案卷目錄
75.證據目錄清單
三、行政賠償文書
76.行政賠償案件審結報告
77.行政賠償決定書
78.行政賠償執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