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有什么特點
時間:
郭寧靜2
行政文書
1.行文關系單一。主要用于向委托人指向的人依法表達法律訴求。
2.應用領域廣泛。基本上可以在一切法律業務中使用律師函,因此其適用于范圍非常廣泛,從訴訟到非訴訟領域,從民事到商事領域等等。
3.精悍靈活。律師函是一種非訴訟業務范疇,律師函往往篇幅短小靈活,但依據法律提出的威脅性要求使其具備精悍的特征。
4.受托發函。是代表委托人以律師的口吻和形式向委托人指向的人表達委托人的意志。
5.表征法威。律師在人們看來是法律的專家,是最為嚴謹和認真的專業人員,如果由律師發話就是委托人的意志賦予了強烈的法律救濟色彩。有人謂律師函,就是一封合法的恐嚇信,以讓對方卷入法律糾紛相威脅。
二、律師函相關知識:
律師函的分類:
根據功能不同,律師函主要分為:
1.律師催告(敦促)函。是當前最常使用的一種。告即將委托人的意志告知收函人,催即催促收函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
2.律師詢問函。是主要用于了解、詢問有關法律事項時使用。
3.律師答復函。是委托律師對特定的質詢通過律師來答復的函。
4.其他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