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例題講解
重慶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例題(一)
C.民法的誠信原則在維護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積極作用
D.離開了法律,利益就無從產生,也無以存在
2.下列哪一選項是關于具體行政行為拘束力的正確理解?( )
①具體行政行為具有不再爭議性,相對人不得改變具體行政行為
?、谛姓黧w非經法定程序不得任意改變或撤銷具體行政行為
③相對人必須遵守和實際履行具體行政行為規定的義務
?、芫唧w行政行為在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執行
A.①② B.①②④ C.②③ D.③④
3.甲村與乙村相鄰,甲村認為乙村侵犯了本村已取得的林地所有權,遂向省林業局申請裁決。省林業局裁決該林地所有權歸乙村所有,甲村不服。按照《行政復議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關于甲村尋求經濟的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
A.只能申請行政復議
B.既可申請行政復議,也可提起行政訴訟
C.必須先經過行政復議,才能夠提起行政訴訟
D.只能提起行政訴訟
4.某縣公安局民警甲在一詞治安檢查中被乙打傷,公安局認定乙的行為構成妨礙公務,據此對乙處以200元罰款。甲認為該處罰決定過輕。下列哪種說法是正確的?( )
A.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甲既不能申請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B.甲可以對乙提起民事訴訟
C.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甲可以申請復議但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D.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甲應當先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訴訟
5.檢察官有下列哪種情形的,予以辭退?( )
A.王檢察官為了得到證明整個案件事實的關鍵口供,便給犯罪嫌疑人上了老虎凳
B.張檢察官在鬧市區開了一間酒吧,有時在上班時也去照顧生意
C.于檢察官婚假明天就到期了,但他覺得出來旅游一次不容易,于是又到西雙版納玩了十九天才回單位
D.張檢察官在擔任檢察官的第一年,就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稱職
重慶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例題答案
1.【答案】D。解析;利益為適合社會主體生存與發展需要的諸因素或條件。法律與利益有著密切的關系,法律對社會的控制和調整主要通過對利益的調控而實現,所以A項可以成立。法律確認利益,通過調整利益關系分配社會資源。法律確認利益主體,規定利益范圍;法律存在的意義就在于促進人們利益需要的不斷滿足。因此B項“法律是分配利益的重要手段,法律表達利益的過程,同時也是對利益選擇的過程”可以成立。法律解決利益沖突,通過利益平衡進行社會控制。法律是利益衡量、利益平衡的重要制度,通過對人類基本利益的保障、優先利益的確認來解決社會糾紛,平息社會矛盾,恢復社會常態,促進社會發展。故C項“民法的誠信原則在維護民事活動中當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平衡方面具有積極作用”正確。法律將社會利益轉化為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進行規定,利益是法律的基礎。法律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與人們的利益要求、社會的利益關系有著內在的聯系。所以,D項的表述“離開了法律,利益就無從產生,也無以存在”就存在問題。故本題選D。
2.【答案】C。解析: 行政行為的效力一般包括確定力、拘束力、執行力。行政行為的拘束力是指行政行為一經生效,行政機關和行政相對人都必須遵守,其他國家機關和社會成員都必須予以遵守的效力。①是確定力的表現,④是執行力的表現。故本題選C。
3.【答案】B。解析:本題中爭議土地的權屬狀態尚不確定,不屬于《行政復議法》第30條所說的:“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的狀態,不適用該條的規定,不以復議前置為前提,所以C錯誤。對于省林業局的裁決行為,既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申請行政訴訟。所以A、D錯誤。故本題選B。
4.【答案】A。解析:甲是在行使權利的過程中被乙打傷,甲是代表國家,而不是以私人身份與乙發生了沖突關系,甲的行為是職務行為,非平等民事主體間的民事關系,這種沖突關系不是民事意義上的關系。甲的受傷,其醫藥費營養費等等其他傷殘的費用是由國家補償的,不由乙來賠償,也就不能轉化為甲和乙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所以不應當選B。其次,公安局認定乙的行為構成妨礙公務,乙的行為侵害的是行政機關的執法程序,從這個角度來講,甲不但不是行政相對人,也不是利害關系人,因此既不能提起行政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故本題選A。
5.【答案】C。解析:《檢察官法》第43條規定:檢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一)在年度考核中,連續兩年確定為不稱職的;(二)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三)因檢察機構調整或者縮減編制員額需要調整工作,本人拒絕合理安排的;(四)礦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假不歸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的;(五)不履行檢察官義務,經教育仍不改正的。故本題選C。
重慶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例題(二)
1.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下來的( )。
A.個人所有財產 B.依法規定享有的財產
C.個人合法財產 D.公民收入和儲蓄
2.法律規定的不以當事人的主觀意志為轉移的能引起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的屬于( )。
A.法律解釋 B.法律事件 C.法律行為 D.法律部門
3.下列機構中,( )不屬于行政決策監督系統。
A.統計機關 B.國務院研究室
C.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 D.中央人民政府
4.公司犯下下列那些罪時,實行雙罰,即單位處罰金,同時要求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其他責任人員承擔刑事責任?( )
A.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 B.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
C.挪用公款罪 D.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5.依法納稅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下面對“納稅人”的理解,不正確的是( )。
A.只要負有直接納稅的義務,就是納稅人
B.納稅人包括所有法人和自然人
C.納稅人是由稅法和企業或個人所處的經濟地位決定
D.不同的稅種有不同的納稅人
重慶公選考試基礎法律知識例題答案
1.【答案】C。解析:我國《繼承法》第3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權利。故本題選C。
2.【答案】B。解析: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規范規定的、不以當事人意志為轉移而引起的法律關系形成、變更或消滅的客觀事實。故本題選B。
3.【答案】B。解析:統計機關、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中央人民政府均屬于行政決策監督系統。故本題選B。
4.【答案】B。解析:公司犯罪實行單罰制或者雙罰制要嚴格按照我國刑法分則的規定。根據規定,提供虛假財會報告罪、挪用公款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均實行單罰制。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實行雙罰制。故本題選B。
5.【答案】B。解析:根據我國《稅收征管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納稅人在有的法律、行政法規中稱為納稅義務人,即直接對國家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這里的單位包括法人企業,也包括非法人企業。不同稅種的納稅人是由課稅對象的性質決定的,由各個稅種的專門稅法分別規定各該稅種的納稅義務人??梢娂{稅人的范圍是由法律法規限定的,而不能籠統地說“包括所有法人和自然人”。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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