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選領導基礎法律知識習題答案講解
公選領導基礎法律知識習題:
A.自己代理 B.雙方代理
C.與第三人串通的代理 D.無權代理
3.張某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滿4年,其妻李某( )。
A.只能申請失蹤 B.只能申請死亡
C.只能先申請失蹤,再申請死亡 D.既可以申請失蹤,也可以申請死亡
4.依據《合同法》,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期限為1年,這一年屬于( )。
A.消滅時效 B.普通訴訟時效
C.特殊時效 D.除斥期間
5.土地承包經營權屬于( )。
A.自物權 B.用益物權 C.擔保物權 D.完全物權
公選領導基礎法律知識習題答案講解:
1.【答案】A。
答:代理的民事行為.并非一切民事行為都可以適用代理。 依照法律規定,以下民事行為不得適用代理:(1)具有人身性質的民事行為。如設立遺囑、婚姻登記、收養子女等。故本題選A。
2.【答案】B。
雙方代理,是指一個代理人同時代理雙方當事人為同一法律行為。故本題選B。
3.【答案】D。
講解:題考查的知識點是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的關系。《民法通則意見》第29條規定,宣告失蹤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經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條件,利害關系人可以不經申請宣告失蹤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關系人只申請宣告失蹤的,應當宣告失蹤。本題“甲離開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達5年”的條件既符合宣告失蹤的條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條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順序申請人,宣告失蹤的申請人沒有順序限制)當然可以選擇兩者。可以先申請宣告失蹤,然后申請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請宣告失蹤,直接申請宣告死亡。縱觀本題所給選項,只有D項符合試題要求,ABC三項都有違我國民法的規定。故本題選D。
4.【答案】D。
講解:是指在合同中,當債務人放棄對第三人的到期債權,實施無償轉讓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處分財產的行為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所實施的行為。債權人的撤銷權有除斥期間。1年、5年。故本題選D。
5.【答案】B。
講解:用益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他人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比如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故本題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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