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解析
湖北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一)
D.車費不由甲承擔,甲手機丟失的損失不由乙賠償
2.下列屬于執法活動的是( )。
A.李某遭王某毆打而向公安局報案
B.檢察機關根據群眾檢舉對某人的受賄行為進行偵查
C.稅務人員認為張某有偷稅嫌疑而查辦該案件
D.法官出差辦案途中發現兩個人發生口角,依法律和事實對兩人進行勸解
3.下列關于國家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補償的規定,下列說法錯誤的是( )。
A.征收農民集體土地,需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予以補償
B.征收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C.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規定
D.征收耕地應給予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4.甲于2010年3月1日開始使用“紅紅太陽”牌商標,乙同年4月1日開始使用相同商標。商標局于2011年5月10日同一天收到甲、乙關于“紅紅太陽”商標的申請文件,但甲的文件是5月8日寄出的,乙的文件是5月5日寄出的。商標局應初步審定公告誰的申請?( )
A.公告甲的申請,因甲、乙雖同時申請,但甲使用在先
B.同時公告,因甲、乙申請日期相同
C.公告乙的申請,因乙申請在先
D.可以由商標局自由裁定
5.下列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是( )
A.婚前房屋在婚后所得的租金
B.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軍人的復員費和自主擇業費
C.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
D.婚姻存續期間雖未實際取得,但明確可以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
湖北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答案
1.【答案】C。解析:乙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故車費應當由甲承擔。而手機的丟失與乙無關,故甲手機丟失的損失不由乙賠償。故本題選C。
2.【答案】C。解析:略。
3.【答案】C。解析: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7條相關規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故本題選C。
4.【答案】A。解析:《商標法》第29條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標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標;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標,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書件的日期為準。《商標法實施條例》第18條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故本題選A。
5.【答案】C。解析: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婚姻法》第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知識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7條第一款規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財產。A屬于生產經營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B軍人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應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但婚姻存續時間較長的,可以轉化為共同財產;D項符合法條。C項是夫妻一方個人財產,不符合定義。故本題選C。
湖北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二)
1.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下列哪項情形不適用延期審理?( )
A.某甲訴其養子某乙要求其給付贍養費,在開庭審理當天,某甲突然發病住院未能出庭
B.某甲訴其養子某乙要求給付贍養費,在開庭審理當天,某乙因覺得理虧未敢出庭
C.甲公司訴乙公司要求給付違約金,在開庭審理過程中,甲公司發現審判長與乙公司負責人是好朋友,遂提出回避申請
D.甲公司訴乙公司要求給付違約金,在開庭審理過程中,雙方對一書證發生爭議,要求進行筆跡鑒定
2.下列哪項法律關系是民事訴訟法律關系?( )
A.原告與其代理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B.證人與被告之間的法律關系
C.原告律師與被告律師之間的法律關系
D.人民法院與指定的鑒定人之間的法律關系
3.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下列案件中,不得適用獨任制審理的案件是( )。
A.某人民法院審理的張某之選民資格案件
B.甲訴乙侵權一案,受訴人民法院決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
C.甲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的適用督促程序的案件
D.甲市某區人民法院審理的一般的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4“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范”描述的是法律的哪項基本特征?( )
A.國家意志性 B.國家強制性
C.明確規定性 D.普遍約束性
5.劉某給相關部門寫信反映自己關于創建文明城市的意見,這是公民依法行使( )。
A.批評權 B.監督權 C.建議權 D.檢舉權
湖北公選領導考試法律知識習題答案
1.【答案】B。解析:《民事訴訟法》第13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開庭審理:“(一)必須到庭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有正當理由沒有到庭的;(二)當事人臨時提出回避申請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證據,重新鑒定、勘驗,或者需要補充調查的;(四)其他應當延期的情形。”本題ACD項分別屬于該條文中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事由,所以,應當延期審理。而B項中,法院應當缺席判決,而非延期審理。故本題選B。
2.【答案】D。解析:本題考查民事訴訟法律關系認定的知識。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是由民事訴訟法律調整所形成的人民法院和當事人以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之間,在訴訟中發生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關系。民事訴訟法律關系包括主體、客體和內容三大要素。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主體包括人民法院、當事人以及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參與人。其中人民法院是依法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專門機關,在訴訟中擔負著組織、主持、指揮訴訟進程,對案件作出實體判決并決定各種程序事項的職責。整個訴訟法律關系都是由法院為一方,一切訴訟參與人各為另一方而形成的。因此法院是訴訟法律關系的當然主體,并且是起主導作用的主體。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客體是訴訟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指主體之間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故本題中選項A、B、C均不屬于民事訴訟法律關系。故本題選D。
3.【答案】A。解析:《民事訴訟法》161條規定:依照本章程序審理的案件,實行一審終審。選民資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難的案件,由審判員組成合議庭審理;其他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民訴意見》第216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由審判員一人進行審查。經審查申請不成立的,應當在十五日內裁定駁回申請,該裁定不得上訴。故本題選A。
4.【答案】A。解析: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社會規范,具有國家意志性和普遍性。法律是一種特殊的社會規范。這種特殊性就在于它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從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意義上看,法律體現國家的意志。這一特征明顯地表明了法與其他社會規范,如道德規范、宗教規范、政黨或其他社會組織的規章以及習慣禮儀等的差別。故本題選A。
5.【答案】C。解析: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國家事務的監督權、檢舉權、建議權。此題中劉某的行為就是屬于行使建議權的情況。故本題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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