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行政獎勵表彰的報批程序是什么?
時間:
未知2
報考指南
(1)行政系統開展獎勵表彰活動,均須提前向同級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申報表彰計劃,申報時間為每年3月底以前。未按規定時限申報的,當年一律不得進行系統獎勵表彰活動。
因特殊情況需要及時進行表彰的,可采取一事一報的辦法進行。
申報程序為:申報以政府名以開展系統獎勵表彰活動的,主辦部門向政府寫出請示,由政府批交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提出意見,提交政府有關會議研究決定。申報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開展系統獎勵表彰活動的,主辦部門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寫出申請,由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核部門批準。
(2)凡經批準的行政系統獎勵表彰計劃,屬以政府名義表彰或以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有關部門名義聯合表彰的,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行文部署實施;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單獨表彰的,由政府工作部門自行部署實施。
(3)以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事項,由政府發布表彰通報。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事項,由政府工作部門發布表彰通報。
因特殊情況需要及時進行表彰的,可采取一事一報的辦法進行。
申報程序為:申報以政府名以開展系統獎勵表彰活動的,主辦部門向政府寫出請示,由政府批交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提出意見,提交政府有關會議研究決定。申報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開展系統獎勵表彰活動的,主辦部門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寫出申請,由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審核部門批準。
(2)凡經批準的行政系統獎勵表彰計劃,屬以政府名義表彰或以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與有關部門名義聯合表彰的,由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行文部署實施;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單獨表彰的,由政府工作部門自行部署實施。
(3)以政府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事項,由政府發布表彰通報。以政府工作部門名義實施的獎勵表彰事項,由政府工作部門發布表彰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