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公務員報考要求與注意事項
甘肅公務員報考要求
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在職在讀研究生不能報考。
曾因違法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節的選拔,部分人員最終將被錄用。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三)如何理解“最低服務年限”?
是指各類在職人員通過錄用、聘用、招聘等方式參加工作,根據錄用、聘用時所發布的《公告》、“簡章”以及相關政策規定(比如表述為“最低服務年限×年、必須服務×年、×年內不得調離、服務期×年以上”等),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
(四)20XX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XX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報考。
(五)民生實事項目服務人員能否報考?
根據《關于印發20XX年為民辦實事實施方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XX〕37號)精神,自該方案下發之日起取消以往“試用期滿后5年內不得調離工作崗位”的限制,可以正常流動。所以,只要報考人員所在單位開具同意報考的證明、縣(市、區)人社部門加注“同意報考”的意見并加蓋公章,可以報考。
(六)“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如何報考?
已被事業單位聘用的“民生實事項目人員”,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不能選報“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職位。
未被當地安排聘用到事業單位的“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可以選報“民生實事項目人員”職位,也可選報其他職位。
(七)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八)報考公務員的學歷有何規定?
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20XX年應屆畢業生須由畢業院校出具證明,資格復審時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學歷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驗證認定,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機構或成人教育機構負責發放畢業證書國家承認的學歷。
根據《甘肅省適當降低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公務員考錄報考條件辦法》(甘人社通〔2014〕480號)的有關規定,我省58個連片特困縣和17個插花型貧困縣基層招錄單位駐地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部分職位學歷條件可放寬到中專、高中。
(九)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教育部門驗證認定的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有學位要求的職位必須提供學位證明。
從1993年起,國家開始統一印制高等教育學歷證書,從2001年開始,我國高等教育學歷證書的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并委托全國高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負責學歷電子注冊,2001年以后的學歷證書可以在中心注冊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在該網能查到的學歷即為國民教育學歷。
(十)持有軍隊院校學歷是否可以報考?
由國家統一招生的軍隊高校學歷可視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非國家統招的軍隊高校學歷,如經過教育部認定,視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其他國民教育學歷。按照職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并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各項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十一)持有高等職業教育學歷是否可以報考?
由國家統一招生的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可視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非國家統招的高等職業教育學歷,經教育部門認定,視為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按照職位要求的學歷層次,并符合職位要求的其他各項資格條件,可以報考。
(十二)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為20XX年5月16日以前)。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及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在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十三)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十四)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和“民生實事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十五)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XX年5月16日以前。
(十六)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16日至1997年5月16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畢業的報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4年5月16日以后出生)。其中,報考法檢兩院警察、公安機關非特警、森林公安警察、安全機關警察、司法機關警察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4年5月16日至1997年5月16日期間出生)。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為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89年5月16日至1997年5月16日期間出生)。
(十七)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如何認定?
1、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大學生村官)項目的,服務期滿3年(甘南州服務期滿2年),可以報考“四項目”職位。報考前考生向縣(區)委組織部提出申請,逐級上報組織部批準后辦理報考手續。
2、參加“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一制作,教育部監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參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的,要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原件和復印件;
4、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均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單位審核。
已被事業單位聘用的“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以在職人員身份報考,不能選報“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職位。
(十八)對考生所學專業有何要求?
考生憑所持學歷證明,根據《職位簡表》中擬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參照《2014年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專業分類參考目錄(試行)》(見附件)確定是否符合擬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對同時要求提供學位證明的職位,如學位證明顯示專業與學歷證明顯示專業不符,以學歷證明顯示專業為準。
(十九)有關從公安院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的條件規定是什么?
根據《關于做好20XX年從公安院校畢業生中考錄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XX〕26號)精神,本次招錄公安機關人員警察招考人員范圍主要為:公安院校中治安學、偵查學、國內安全保衛、刑事科學技術、公安視聽技術、經濟犯罪偵查、警犬技術、公安管理學、涉外警務、安全防范工程、交通管理工程、警務指揮與戰術、禁毒學、犯罪學、公安情報學、網絡安全與執法等16個公安專業畢業生。新錄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公安基層一線執法單位以外的單位。
甘肅公務員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在20XX年5月16日08:00至5月22日24: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查閱《職位簡表》,詳細了解有關招錄單位招考人數、職位、資格條件等,選定職位后,從報名入口進入,填寫報名申請。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
報名時,考生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對偽造、變造、冒用有關證件、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惡意注冊干擾正常報名秩序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資格,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等嚴肅處理。
(二)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1、填寫時,必須真實、全面、準確;
2、信息填報不實的,按提供虛假信息處理;
3、信息填報不全,影響招錄單位正常進行資格審核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尤其是各級各類在職人員隱瞞最低服務年限,在后續任何環節無論是舉報或查出,將取消其資格。
4、考生填報的個人聯系方式必須真實有效并隨時保持暢通,后續任何環節和報考人員不能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
5、考生務必樹立保護個人信息的意識,如因個人信息保管不善,被他人盜用,致使無法報名的,應向公安機關報案。
(三)如何更改填寫錯誤信息?
為了確保考錄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在報名確認期間,經報考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任何報名信息,不得更改。尤其是廣大報考人員對自己的身份信息要嚴格保密管理,自稱被他人冒用身份證已經報名需要更改報考職位的,不予更改。
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身份證原件并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省直單位(包括垂直管理系統)及其直屬單位報考人員報送省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直接進行審核、修改,市州以下單位報考人員報送市州筆試實施單位匯總后及時上報省網上報名和筆試實施單位進行審核、修改。截止日期為5月22日16: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上傳照片需注意什么?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24日09:00至5月31日16:00登錄省人社廳網站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近期免冠2吋證件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特別提醒今年報考人員必須在省人社廳網站“下載中心”下載并使用報名系統指定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上傳經該工具審核處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免冠標準彩色證件電子照,方可在報名系統中通過照片審核;經該工具審核不通過的,請重新選擇或處理照片直至審核處理通過后再保存和上傳;未使用該工具審核處理而自行上傳的照片,報名系統無法審核通過,報考人員將無法完成網上報名。
(五)考生的報名序號有什么作用?
考生填寫完成“報名登記表”并點擊“保存”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唯一報名序號。報名序號將做為考生查詢信息、報名確認、打印準考證時的重要條件,考生務必牢記!如果考生遺忘,可通過登錄界面的“找回報名序號”找回。
(六)每名考生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不能同時報考兩個職位。報名結束后,筆試實施單位將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核實,對違反規定報考兩個職位的考生,將取消報考資格。
(七)考生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5月16日08:00至5月22 日24:00,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5月23日00:00至18∶00期間,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對于同一職位,只能報考一次。
通過招錄單位資格審查的考生,系統自動禁止該考生改報其他職位。
(八)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職位簡表》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已經全面清晰,如確有其他疑問需要進行咨詢的,請與該職位所在的招錄單位或該職位所在市州考錄辦直接聯系(各招錄單位和市州考錄辦的咨詢電話在公告中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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