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建異地高考的報名條件
2023年福建異地高考的報名條件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會及省教育廳招生考試有關管理規定,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同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戶籍且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我省。其中,高中階段學校應屆畢業班學生(以下簡稱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屬于工作調動、人才引進、庫區移民、駐閩部隊現役軍人(含文職人員),報考人員戶籍于普通高考報名前遷入我省。其中,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3.因投靠父母一方,報考人員戶籍于普通高考報名前遷入我省,同時被投靠人須具有我省戶籍且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我省。其中,應屆畢業生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并實際就讀。
被投靠人雖具有我省戶籍但出生后首次申報戶口登記不在我省的,按第4項規定執行。
4.因其他事由將戶籍遷入我省的應屆畢業生,其戶籍遷入我省須滿3年(時間截至2023年7月1日,下同),同時須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
因其他事由將戶籍遷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往屆畢業生;持省外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往屆畢業生,其戶籍遷入我省且高中階段學校畢業均須滿3年; 同等學力人員,其戶籍遷入我省須滿3年且初中學校畢業(含結業)須滿6年。
5.進城務工人員及其他非我省戶籍就業人員的隨遷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且有3學年連續實際就讀經歷。同時,其父母一方須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國家規定繳交社會保險費或納稅等可證明其在我省從業經歷的記錄。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經歷并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
2023年福建異地高考的報名材料
(1)2023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交畢業班學籍名冊(經教育或人力資源社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加蓋學籍專用章)和在學證明、校長簽字和學校公章)。
(2)往屆畢業生必須提交學校畢業證書才能高中學習。同等學歷須提交初中畢業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3)需由父母工作調動、人才引進、福建陸軍現役軍人(含文職人員)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提供一位家長的身份證明。庫區出入境情況由當地教育部門會同庫區管理部門審核。
(4)依賴父母之一的申請人,難民的戶口簿和身份證必須同時提交。
(5)隨行子女還需同時提交父母一方在福建工作經歷的證明材料,其中,繳納社會保險費或繳納稅款的,由教育部門匯總后上繳當地人民社會、稅務機關檢查。
(6)居住在福建省的外籍人士,同時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
2023年福建新高考3+1+2政策解讀
2023福建高考是3+1+2模式,具體內容如下:
"3":中文、數學、外語。這三科參加統一高考,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命題,原始分計入考生總分;
"1":物理、歷史,考生必須從物理、歷史兩科中選擇一科,由各省自主提出命題,原始分計入考生總分;
"2":考生從化學、生物、地理、政治四科中選擇兩科。選考科目由各省提出,通過等級分配將分數計入考生總分。
福建2023新高考錄取規則
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普通高校在福建省招生不再采用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而是根據“兩依據、一參考”,各高校會按照物理科目組合、歷史科目組合兩大類來分別列出具體的招生計劃、分別劃分數線、進行分開投檔。
在福建錄取招生的高校會按照“院校+專業組”的錄取模式,考生在填報志愿的時候,需要由“院校+專業組”組成,采取一所院校的一個招生專業組為一個志愿單位。
高校采用“院校+專業組”的錄取模式,可以將志愿細化到專業組,增加志愿填報的數量,滿足考生填報志愿的需求。除此以外,這樣的志愿填報模式,也有利于學校和考生進行雙向選擇,考生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來選擇某所學校的某個專業組,將會比傳統的招生錄取模式滿意度更高。
若考生對其中的專業不滿意,高校可以在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在同一專業組內調劑志愿,這樣一來考生不容易被退檔,也保證了學校的生源數量與質量。
若高校對部分專業列出了選考科目要求,比如說某專業要求選考科目為“化學”,若考生的再選科目中選考了化學,就能報考該專業。
2023福建是新高考還是老高考
(1)福建高考考試科目。自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入學新生起,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選擇性考試。合格性考試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14門科目。選擇性考試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學生根據自身興趣特長、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等,從上述科目中選擇3門參加考試。
(2)福建高考考試對象。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均須參加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其中參加統一高考的學生還應參加選擇性考試;參加統一高考的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可只參加選擇性考試。
(3)福建高考考試內容。考試內容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含學業質量要求)和高校人才選拔要求為依據。堅持立德樹人,科學設計命題內容,注重學科必備知識、關鍵能力、學科素養、核心價值的考查,著重考查學生獨立思考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4)福建高考考試方式。語文、數學、外語(含聽力)、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等10門合格性考試科目和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采用書面閉卷筆試,信息技術合格性考試實行無紙化上機考試,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4門合格性考試另設實驗(實踐)操作測試。體育與健康、音樂和美術3門合格性考試科目實行學科技能或素養測試。
(5)福建高考考試時間與次數。高中各科目合格性考試相應安排在高中三個學年進行,高一年級學生參加省級統一組織實施的合格性考試科目原則上不超過4科,學生在完成必修學分課程的基礎上參加合格性考試。普通高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不合格者,可補考1次。補考仍不合格者,可在離校后2年內繼續申請補考。
選擇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后進行,限報考當年統一高考的考生參加。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僅限當年有效。考生若再次參加高考,3門選擇性考試科目可更換。
(6)福建高考成績評定與使用。合格性考試每門滿分100分,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60分及以上為合格。合格性考試各科目(含操作測試項目)成績合格是學生畢業的必要條件。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信息技術、通用技術(不含實踐操作)合格性考試原始成績作為高職院校分類考試招生錄取的依據。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門選擇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物理、歷史以原始分呈現,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4門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