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師范大學2023江蘇省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一、招生專業及計劃
1.招生專業
注:以上專業均為師范專業,且均為國家、省一流專業。招生專業最終以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為準。
2.招生計劃
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上級主管部門確定我校2023年總體招生計劃后,我校將在江蘇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各專業計劃數。
二、報名條件
具有2023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身心健康,品德優秀,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屆高三學生,均可以申請報名。
1.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排名至少有3個學期(含模考)均位于所在中學同年級普通類同首選科目學生的前25%(四星級中學)或前10%(四星級以下中學)。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
3.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等科技類競賽活動中獲得省級賽區三等獎及以上。
4.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及以上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共青團員榮譽稱號。
5.對教師教育有濃厚興趣,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經所在中學推薦,在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
三、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
2023年4月28日—5月10日12:00。
2.報名流程
考生須在規定報名時間內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相關材料掃描或拍照后按照報名系統要求規格上傳。上傳材料明細如下:
(1)申請表。網上填報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教務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每學期學習成績和年級排名以簽字蓋章的申請表填報信息為準。
(2)個人陳述。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對未來教師職業的設想等,800字以內,本人手寫并簽名。
(3)相關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須經所在中學相關部門負責人對證書或證明材料原件審核,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后上傳。
“報名條件5”申報者還須上傳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的推薦信。
(4)考生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注:報名不接收紙質材料。申請材料中有關獲獎證書等應在我校規定的報名時間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四、選拔程序
1.材料初審
報名截止后,學校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綜合考核資格的考生名單。
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于5月25日前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網公示。
2.網上繳費
公示考生須于5月31日12:00前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60元/人)。未繳費或繳費不成功的視為放棄參加綜合考核資格。
3.綜合考核
綜合考核時間暫定從2023年6月11日開始,考生于6月8日-6月11日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安排將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發布,請考生關注江蘇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
4.入選名單確定
按照不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的5倍,按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分別擇優確定入選考生名單。入選名單將于6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5.志愿填報
公示無異議的入選考生須在高考志愿填報的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高考志愿填報系統,在“綜合評價招生”專欄中填報綜合評價招生志愿。同時獲得多所高校多種招生形式(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入選資格的考生,只能選擇其一填報。在規定時間內,考生未填報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志愿的,即視為放棄綜合評價招生資格。
五、錄取辦法及激勵政策
1.省教育考試院將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后、本科批次之前,根據考生所填志愿投檔,由我校根據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考生的選擇性考試科目,須符合簡章中提出的要求,方可報考相關專業,且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
2.對綜合評價進檔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結合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
總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7+(綜合考核分÷綜合考核滿分)×0.3]×100
總分相同情況下,依次按考生的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則參考考生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檔案,擇優錄取。
3.根據我校卓越人才培養選拔辦法,對綜合評價招生成績優秀的歷史等科目類、物理等科目類前5%的考生(以總分為依據),經本人申請,入學后可直接進入敬文書院(卓越人才培養強化部)相應科目類的師范專業學習。
六、領導機構及監督機制
1.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本科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實施。
2.學校嚴格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全面落實“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開展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對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6-83656087。
3.對查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的考生,將通報省教育考試院,并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普通高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
七、其他
1.學校未委托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2.英語(師范)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其他專業不限制考生應試的外語語種,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課程。
3.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學專業畢業要求的全日制本科生,頒發江蘇師范大學普通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的全日制本科生,頒發江蘇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4.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形成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學費補償等多元融合的助學體系,實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全覆蓋,確保“決不讓一個學生因家庭貧困而失學”。始終緊緊圍繞“精準資助,資助育人”工作思路,積極推進“濟困—強能—扶志”一體化資助育人新模式,全方位、立體式幫助學生發展,助力每一位貧困學子的健康可持續成長。
5.本簡章由江蘇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有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16-83656123
地址:江蘇省徐州市銅山新區上海路101號
郵政編碼:221116
江蘇師范大學簡介
江蘇師范大學(Jiangsu Normal University),坐落于江蘇省徐州市,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峰計劃B類建設高校;入選“國培計劃”、教育部“卓越教師培養計劃”、數據中國“百校工程”、首批國家語委語言文字應用培訓基地、首批民政部社會工作人才培訓基地、中國政府獎學金生委托培養高校、國家級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江蘇省“留學江蘇目標學校”、江蘇省干部教育培訓基地、江蘇省輔導員培訓與研修基地,為中俄合作辦學高校聯盟牽頭單位。
學校前身是1952年創辦的蘇南軍區轉業干部文化速成學校。1956年成立江蘇省中學師資訓練班。1957年成立江蘇師范專科學校。1959年與徐州師范專科學校合并,成立徐州師范學院,是當時蘇北地區唯一的本科高校。1981年成為全國首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1996年學校更名為徐州師范大學。1999年原煤炭部所屬的徐州工業學校并入。2011年學校更名為江蘇師范大學。2017年,學校成為江蘇省省級博士立項建設單位。
江蘇師范大學學科評估結果
序號 | 學校名稱 | 學科名稱 | 評估結果 |
1 | 江蘇師范大學 | 教育學 | B |
2 | 江蘇師范大學 | 中國語言文學 | B |
3 | 江蘇師范大學 | 馬克思主義理論 | B- |
4 | 江蘇師范大學 | 數學 | B- |
5 | 江蘇師范大學 | 統計學 | B- |
6 | 江蘇師范大學 | 應用經濟學 | C |
7 | 江蘇師范大學 | 地理學 | C |
8 | 江蘇師范大學 | 生物學 | C |
9 | 江蘇師范大學 | 光學工程 | C |
10 | 江蘇師范大學 | 體育學 | C- |
11 | 江蘇師范大學 | 外國語言文學 | C- |
12 | 江蘇師范大學 | 化學 | C- |
什么樣的學生適合走綜合評價
1.綜合成績優秀。高中成績排名靠前的考生在報名中占有絕對優勢,部分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簡章中也對考生綜合成績排名做出明確要求。
2.全面發展。綜合素質優秀除了綜合成績要求以外,高校對考生的綜合素質也有一定要求,通常情況下,要求考生的高中學業水平選考科目全部合格且綜合素質評價獲得A、B等級。
3.學科特長突出。盡管綜合評價招生院校一般對考生競賽獎項沒有特殊要求,但如果考生有相關獎項,則可以作為考生學科特長的證明,一般更容易受到高校的青睞。
4.思想品德優秀。如獲得省三好、省優秀、省優干等榮譽。一般普遍存在于江蘇和浙江的省屬院校中。
5.外語優秀。許多進行綜合評價招生的高校對考生的“優秀的英語語言綜合應用能力”比較看重,在考生綜合成績優秀的基礎上,英語成績突出更具競爭優勢。
綜合評價的報名條件是什么
評定標準細則為考生的高考成績(占據60%比例)+高校考核成績(占據30%比例)+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占據10%比例),得出的成績將按照綜合成績做為考生最終成績,根據排名高低擇優錄取。
綜合評價招生對象面向的是面向品學兼優、綜合素質高的同學招生,一般對競賽獎項沒有要求。大部分高校都是采取采取631的.模式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即高考成績(60%)+高校考核成績(30%)+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然后根據綜合成績為考生排序,排在前面的就可以錄取。綜合評價和自主招生不沖突,大多數高校是可以兼報綜合評價與自主招生的,當然,也存在少部分高校要求不可兼報,具體需參見高校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同樣,對于自主招生與高校專項計劃(農村專項),如果招生高校沒有限制,且時間不沖突,可以同時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