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考生應該遵守哪些規則
第一條 為規范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考生應試行為,維護考場正常秩序,保證考試正常進行,根據《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制定本守則。
第二條 參加考試的考生,應當遵守本守則。
第三條 考生所在的考點、考場和座位號,以及考試的具體起訖時間等考試信息,以準考證所列內容為準。
第四條 考生應當配合考試工作人員檢查文具、啟用反作弊設備實施電子信號偵測等工作。
第五條 考生應當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本人準考證和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考場,接受考試工作人員驗核身份證件,在《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考生簽到表》的“考生簽字”欄內簽字后,按照考試工作人員指定的位置入座。
第六條 考生進入考場時,可以攜帶藍色或黑色鋼筆、圓珠筆、鉛筆、直尺、不具有文字存儲及顯示和錄放功能的計算器等,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和電子設備、書籍、紙張、飲品以及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座位。
考生如果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應當存放在考試工作人員指定的位置。
第七條 考生入座后,應當將準考證和身份證件放置在座位左上角,以備考試工作人員檢查。
第八條 考生入座后,不得擅自離開考場,如確有特殊情況需要暫時離開考場,應當由考試工作人員陪同,憑本人身份證出入考場??荚囬_始后,暫離考場的時間計入本人的考試時間。
第九條 考生入座后,可以登錄考試機界面,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確認考生信息。如出現無法登錄考試機和信息有誤等異常情況,考生應當舉手示意,請考試工作人員幫助解決,不得自行處置。
第十條 考試開始30分鐘后,未登錄考試機或者未確認考生信息的考生,由考試工作人員給予口頭警告,并責令改正。經警告仍不改正的,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
第十一條 考試開始30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生交卷退場時間不得早于考試結束前30分鐘。
第十二條 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當按照考試機考試界面提示開始答題。
第十三條 考生根據答題情況,可以向考試工作人員申請草稿紙,可以使用自帶的沒有記憶存儲功能的計算器,或者調用考試機考試界面提供的計算器。
第十四條 在考試過程中,如果出現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或供電故障等異常情況,導致考生無法正??荚?,考生應當聽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
第十五條 在考試過程中,因考試機故障等客觀原因導致考生答題時間出現損失,考生可以當場向考試工作人員提出補時要求,由考試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六條 在考試過程中,考生因突發疾病不能繼續考試的,應當停止考試,立即就醫。
第十七條 考試結束前,考生有違規行為或特殊情況需要離開考場處理的,應當經考試工作人員批準,在《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場情況記錄表》中填寫交卷時間并簽字確認,由指定的考試工作人員陪同至考點備用休息室,至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 考試結束時,考生應當聽從考試工作人員的指令,停止考試,將草稿紙整理好放在桌面上,等候考試工作人員清點回收。考試工作人員宣布退場后,考生方可退出考場??忌x開考場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第十九條 考生應當尊重考試工作人員,自覺接受考試工作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保持考場肅靜,維護考場秩序,不得故意毀壞考試機及其他考試設備。
第二十條 考生未在規定考場內或者座位上答題,或者使考試機不能正常運行,導致無法答題、考試時間延誤、考試數據丟失的,由考生自行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考生對試題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試題內容抄錄或復制后帶出考場,不得傳播、擴散試題內容。
第二十二條 考生如果出現違規行為,按照《資產評估師職業資格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相應處理。
第二十三條 資產評估師(珠寶)職業資格考試考生應試守則另行規定。
第二十四條 本守則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資產評估師考試科目
資產評估師考試科目一共有四個,具體包括《資產評估基礎》、《資產評估相關知識》、《資產評估實務(一)》以及《資產評估實務(二)》,考試題型包括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以及綜合題?!顿Y產評估相關知識》綜合題為不定項選擇題的形式。其他科目綜合題均為主觀題。
資產評估師科目特點
1、資產評估基礎
該科目主要介紹資產評估中的基礎知識,包括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資產評估的基礎理論、資產評估法律制度與準則、資產評估基本事項、資產評估程序、資產評估方法、資產評估報告與檔案等。
2、資產評估相關知識
資產評估相關知識分為會計、財務管理和經濟法三個部分。對會計部分的考查會比較全面,涉及考點多,考試難度整體難度偏中上;財務管理部分涉及的公式和計算比較多,需要有一定的財務管理基礎。經濟法部分包含一定的法學知識和稅法知識,前者需要對法律法規進行充分的理解和把握,后者需要在理解稅法政策的基礎上進行計算。
3、資產評估實務(一)
該科內容的關鍵在于各單項資產的評估,需要熟悉各類評估業務的原理及評估方法,掌握教材的相關例題。
4、資產評估實務(二)
該科主要有無形資產評估和企業價值評估兩部分內容,主要是利用財管知識進行企業和無形資產的評估,涉及到經濟法的內容。
資產評估師合格標準
《資產評估相關知識》科目合格標準為90分,試卷滿分150分,其他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滿分均為100分。各考試科目在連續4年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即;免試人員參加3個科目考試,在連續3年內取得應試科目的合格成績,可取得資產評估師資格證書。
資產評估師證書領取要求
取得全部科目考試合格的人員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學歷證書原件進行證書領取,免試初審合格人員還需提供相應免試證明材料。委托他人代領的,須提供代領人身份證件原件。
同時,各地方協會會對考試合格人員學歷證書及相應免試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對學歷證書及相應免試證明材料審核未通過人員不予發放證書,并將證書退回中國資產評估協會。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考試合格人員,證書暫時不予發放,而是由各地方協會進行證書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