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職業資格客觀題考試題量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作為命題依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題考試共兩卷。分為試卷一、試卷二,每張試卷100道試題,分值為150分,其中單項選擇題50題、每題1分,多項選擇題和不定項選擇題共50題、每題2分,兩張試卷總分為300分。
具體考查科目為:
試卷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中國法律史、國際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職業道德、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試卷二:民法、知識產權法、商法、經濟法、環境資源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法考報考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本科畢業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并具有法律專業知識;
(5)品行良好。
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適用以報名人員報名時戶籍為準,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的,可以申請享受放寬政策。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
法考成績查詢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考試成績一次有效。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通過考試的人員,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并可以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的工作。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一般會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可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和聲訊電話查詢。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考試網上成績查詢的時間一般為兩周左右,逾期將不能查詢。
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異議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
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法考考生能否在異地報名?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統一報名,考生可自主選擇報考地,不受工作、學習或者戶籍地限制。戶籍在放寬地區人員申請享受考試放寬政策的,也可以到非放寬地區報考,考試結束如成績合格應向戶籍地司法行政機關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