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全國城鎮失業率為5.3%
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7月份,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3%,比上月上升0.1個百分點。本地戶籍勞動力調查失業率為5.3%;外來戶籍勞動力調查失業率為5.2%,其中外來農業戶籍勞動力調查失業率為4.8%。
31個大城市城鎮調查失業率為5.4%,比上月下降0.1個百分點。全國企業就業人員周平均工作時間為48.7小時。
失業保險的辦理方法
失業保險是社保中的一項,針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申請失業保險的流程如下:
(一)、需要攜帶的辦理憑證有:
《戶口簿》、《身份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畢業證》、兩張一寸照片(有《失業證》、《勞動手冊》的請攜帶)
(二)、辦理程序
1、自失業之日起30日內本人持相關手續到戶籍所在地鎮(街)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辦理《失業證》或恢復失業身份手續。
2、持相關證件到甘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失業保險服務區”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手續。
超過60日未辦理失業登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失業保險待遇。
領取失業保險的辦理手續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8號令)
2、《大連市城鎮企業職工失業保險規定》(大連市政府5號令)
3、《關于對城鎮企業、事業單位失業人員開展定向就業培訓的通知》
二、辦理條件
1、按規定辦理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的;
2、已參加定向就業培訓或符合免培訓條件(已辦理免培訓手續)的。
三、辦理憑證
《失業證》、《身份證》
四、辦理程序
1、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自辦理失業登記的下個月起,第一個月的11-20日期間(遇法定節假日或公休日休息,但不順延),本人憑《失業證》、《身份證》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驗,以后每個月都必須在11-20日到戶籍所在地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科(所)審驗。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審驗的,視為自動放棄當月失業保險金,不予補發;
2、在《失業證》上加蓋“失業保險待遇審核”印章;
3、在市失業保險計算機管理系統中為其做“審驗登記”處理。
失業保險金標準的計算
失業人員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第13個月至第24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為其第1個月至第12個月領取標準的80%。
失業保險金標準應當低于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高于本市當年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 計算。
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不滿5年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滿5年不滿10年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