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市江海區2017春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
各中小學,幼兒園,各社會人員: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的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將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廣東江門市江海區2017春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一、認定范圍
(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含2017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學的全日制幼兒師范學校師范畢業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師范畢業生(含2017年全日制應屆師范畢業生)和全日制教育碩(博)士,直接申請認定與所學專業、學段相對應教師資格。
(三)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在校生僅為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說明:
1.江海區戶籍或本人人事(勞動)關系在江海區擬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請自行到江門市教育局受理點(地址:在江門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四樓市教育局窗口,堤西路88號,電話:3871103)申報。
2.不受理一年內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3.人事(勞動)關系在江海區指申請人的人事檔案掛靠在江海區人才交流中心,或在江海區工作且與聘用單位簽訂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時提供社保管理部門出具的最近6個月及以上由聘用單位為其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廣東江門市江海區2017春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人員,應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資格認定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江海區戶籍或本人人事(勞動)關系在江海區,或為江海區內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擬申請初級中學、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全日制畢業及以上學歷。持有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畢業證書的全日制畢業生可以申請認定,其他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學校幼師專業及教師進修學校幼師班畢業的人員不能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以上學歷。其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學歷應當視為不合格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必須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社會人員及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要求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在編在職教師認定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要求達到三級甲等以上標準。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申請教師資格,須通過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廣東江門市江海區2017春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三、受理申請與認定程序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的精神》的要求,今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受理所有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第二階段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人員。具體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
(一)網上報名
申請人于3月21日至3月29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國教師資格網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其中:
1.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申請人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
2.其他申請人選擇“未參加全國統考申請人網報入口”。
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內,像素為114(寬)*156(高),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照片一致。
(二)現場確認及上交材料
時間:3月28、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40-5:00)
地點: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人事股(江門市江海區東海路338號3號樓706室)
1.現場確認需上交材料有:
(1)《江門市江海區教師資格認定報名表》一份(填好個人信息,貼好照片);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紙雙面打印一式兩份(須從“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完成后下載打印,并貼好相片);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5)學歷鑒定證明原件、復印件一份(在職在編公辦教師不用提供此項材料)(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提交學校出具的學業成績單);其中:
申請人為社會人員的,需到江門市教育局一樓招生辦考試報名站辦理學歷鑒定證明,聯系電話:3503934;也可在廣東省教師資格網上(http://jszg.gdhed.edu.cn)進行網上學歷鑒定。對于持有受理憑據而暫未有學歷認定結果的申請人,可先提供受理憑據及其復印件,以及學信網證明,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學歷鑒定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認定。
申請人為在編在職公辦教師的,需提供在編在職證明及學歷證明材料并加蓋學校公章。
(6)《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2013年修訂)》(雙面打印,填好個人信息,貼好相片);
(7)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一份;
(8)《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網上下載后A4紙打印,填好,由單位或社區加意見及蓋公章,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出具);
(9)師范畢業生提供教育學、心理學和教學實踐課程成績證明。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人員提供合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考試合格證明由申請人自行登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網”下載打印;
除2014年9月1日前通過廣東省自學考試取得的“兩學”成績和全日制師范生所取得的“兩學”成績有效外,其他所得“兩學”成績不能用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
(10)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本復印首頁和本人頁)或人事(勞動)關系在江海區的證明材料(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無需提交);
(11)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張(與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以上證明(證書)原件審核后退還申請人,復印件及打印件規格,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外,其余均為A4紙,并按上述順序將相關材料整理上交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留存。
2.收費
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者,先到江門市江海區教育局現場確認處開票,后到江門市建設銀行屬下分行繳交測試費240元。
(三)體檢
時間:4月1日,上午8:00-10:00。
地點:江門市五邑中醫院體檢中心(江門市華園東路30號),電話:0750—3509799。
申請人需攜帶蓋有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公章的體檢表及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體檢前需空腹,相關費用由體檢醫院負責收取。對于不在此時間段及指定醫院自行參加體檢者,其體檢結論一律不予認可。
申請人體檢結果由區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統一到醫院領取。申請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1天內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初定4月中、上旬進行。測試分試講和面試兩部分,總成績分別為100分。試講成績和面試成績必須分別達到合格線(合格線為60分)。試講時間為15分鐘,面試時間為5分鐘。試講主要以說課的形式進行,試講內容由申請人按照申請教師資格的種類和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自選。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請留意手機短信或江海區基礎教育信息網有關公告。
(五)信息校對
4月14日為認定機構信息校對時間,確保準確無誤后,合并到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網絡版管理信息系統。
(六)教師資格證書發放
證書發放時間初定2017年5月中下旬,具體領證時間及地點,請留意手機短信或江海區基礎教育信息網有關公告。
第二階段
(一)網上申報
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的申請人于6月20日至6月30日,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選擇“全國統考合格申請人網報入口”,如實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國教師資格網每天報名開放時間為7∶00-24∶00。
7月1日至7月14日完成對第二階段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認定材料進行審核和網上確認。
1.現場確認、信息校對:6月21日至7月3日(初定)
2.體檢:7月6日至7月7日(初定)
具體時間及地點,請留意手機短信或江海區基礎教育信息網有關公告。
第二階段僅受理2017年上半年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不須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廣東江門市江海區2017春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四、有關表格填寫要求
(一)《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的填寫
1.填寫《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請看封二的填表說明。
2.封面及表格第一頁及第二頁的“備注”欄由申請人填寫,只能用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晰、端正。
(1)姓名、工作單位、戶籍所在地、申請資格種類、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所學專業、專業技術職務、申請任教學科(課程)、身份證(或港澳臺證、軍官證等)號碼為必填項目,必須填寫準確、清晰,“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必須與申請人身份證一致,其余項目按實際情況填寫。
(2)“工作單位”的填寫:工作單位的全稱,以單位公章為準;
(3)“戶籍所在地”填寫至鄉鎮或街道辦事處;
(4)“申請教師資格種類”的填寫: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5)“出生日期”的填寫:“出生日期”必須與所填寫的“身份證號碼”中所包含的出生年月日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應按身份證號碼所顯示的出生日期進行填寫。“出生日期”格式:yyyy-mm-dd,如1982-12-08;
(6)“畢業學校”和“所學專業”名稱按畢業證書填寫;
(7)“最高學位”填寫“博士”、“碩士”、“學士”或“無學位”;
(8)“最高學歷”填寫“研究生”、“大學本科”、“大學專科”、“中師”、“幼師”;
(9)“現從事職業欄”按國家規范要求填寫(如公務員、醫生、工人、農民、軍人等)
(10)“申請任教學科”欄只填一個學科,在職教師所填學科名稱原則上應與其任教學科相一致,其他人員所填學科名稱原則上應與其所學學科相一致。任教學科只能在教師資格認定管理系統的“申請任教學科列表”中選擇,如所選的是“申請任教學科”中沒有的學科,以相接近的學科代替。
(11)“本人簡歷”從本人初中入學填起,先填寫所有的學習經歷,再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學習經歷時注明學歷層次(研究生、本科、大專等)及學習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脫產、函授、電大、自考、業余、網絡教育等);
(12)申請人如有“取得過某種教師資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被撤銷過教師資格”、“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等情形,應在備注欄中注明。
3.申請表的第二頁“思想品德鑒定意見”欄,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由工作單位填寫;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該表由戶籍所在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填寫,或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填寫措辭不作統一要求,當簡明扼要,據實填寫;
4.“身體和健康狀況”一欄填寫:按“合格”、“不合格”填寫;
5.“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情況”一欄的填寫:
相應層次師范教育類畢業的填寫“符合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生特許條款”;
2014年9月1日前取得自學考試教育學和心理學課程合格證書的人員(含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填寫“修學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并合格”;
持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填寫“持有有效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6.“普通話水平測試”一欄的填寫:除填寫測試等級、分數外,還要寫上是否合格;
7.“教育教學能力測評結果”一欄的填寫: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完成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后統一填寫。
(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的填寫
第1-3欄由申請人填寫,第4-11欄填寫單位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相關欄目的要求填寫。要求內容概括,文字精練,據實填寫,文字不能填出表格框外。在“鑒定單位(全稱)”一欄加蓋鑒定單位公章。
廣東江門市江海區2017春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五、有關說明
(一)有關教師資格認定的文件,可在廣東省教育廳網站上查閱。
1.《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函〔2017〕5號)
2.《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7年春季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繼【2005】14號)
3.《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
(二)咨詢電話:0750-3861634
猜你感興趣:
1.衢江區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2.四川廣漢市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公告
3.瀘州市陽江區2017春季認定教師資格通知
4.烏魯木齊2017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