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近答案
四川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一)
B.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
C.公民是指在中國境內的全體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和外國人
D.公民是指在中國境內的全體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人
2.
行政法是調整行政活動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分為一般行政法和特別行政法兩個部分。下列法律屬于一般行政法的是:
A.《國防法》
B.《預算法》
C.《國家安全法》
D.《公務員法》
3.
行政訴訟受案范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權限范圍,即按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何種行政案件有權受理,何種不能受理。根據我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 )。
A.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
B.行政機關的獎懲決定
C.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為
D.行政機關拒絕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等法定職責
4.
下列哪些行為的受害人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A.某檢察院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
B.某派出所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
C.某法院錯誤地扣押了當事人的汽車
D.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人被羈押
5.
下列處罰方式中,不屬于治安管理處罰的是( )。
A.罰款
B.罰金
C.拘役
D.剝奪政治權利
四川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答案
1.答案: B
解析:
我國憲法規定,凡具有中國國籍的人,不論其年齡、性別、出身、職業、民族、種族、宗教信仰等,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B項表述正確。
公民資格的取得與喪失是以國籍的取得與喪失為依據的。具有某國國籍即為該國公民,喪失某國國籍就不再是該國公民。沒有任何國家的國籍,就沒有公民資格。因此排除A、C、D三項。
故正確答案為B。
2.答案: D
解析:
一般行政法指對一般行政關系加以調整的法律規范的總稱,主要包括行政組織法、行政處罰法、公務員法、行政復議法等,故選D
3.答案: BC
解析:
中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了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形成了以列舉式與概括式相結合為基礎,排除條款為補充的行政訴訟受案體系。
第二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的訴訟:(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三)認為行 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二條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一)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二)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三)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 懲、任免等決定;(四)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
綜上選項中A、D項屬于《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的受案范圍。C項內容不屬于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B項的內容是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案件。故正確答案為B、C。
4.答案: ABC
解析:
構成國家賠償的條件包括:(1)引起損害發生必須是由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實施的;(2)引起損害發生的行為必須是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違法行為;(3)必須有公民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客觀事實;(4)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有因果關系;(5)必須法律上有明文規定(即并非所有損害國家都負責賠償)。
《國家賠償法》第15、16、17條規定了國家刑事賠償的范圍和不予賠償的情形。其中: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人被羈押屬于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故正確答案為A、B、C。
5.答案: BCD
解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10條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一)警告;(二)罰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對違反治安管理的外國人,可以附加適用限期出境或者驅逐出境。故正確答案為B、C、D。
本題相關知識點:
罰金是刑事犯罪處罰,是指強制犯罪人向國家繳納一定數額金錢的刑罰方法。罰金作為一種財產刑,是以剝奪犯罪人金錢為內容的,這是罰金與其他刑罰方法顯著區別之所在。 罰款是指處罰違法者(行政處罰)或違反合同者以一定數量的錢(司法處罰)。
四川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二)
甲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涉嫌違規被立案偵查,該案檢察人員李某與被害人存在近親屬關系,甲以此為由,提出回避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李某應該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決定以前,李某必須停止案件的偵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檢察長決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請被駁回,甲有權申請復議一次
2.
甲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涉嫌違規被立案偵查,該案檢察人員李某與被害人存在近親屬關系,甲以此為由,提出回避申請。下列哪一選項是錯誤的?( )
A.李某應該自行回避
B.作出回避決定以前,李某必須停止案件的偵查工作
C.李某的回避由檢察長決定
D.如果甲的回避申請被駁回,甲有權申請復議一次
3.>刑事>責任能力:>刑事>犯罪人在實施犯罪時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社會意義,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刑事>責任是指犯罪主體實行>刑事>法律禁止的行為所必須承擔的法律后果。下列情況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是:( )
A.一個13歲男孩將同學打成骨折
B.張某酒后強奸了飯店的服務員
C.李某在精神病發作時縱火燒了汽車
D.酒后駕車撞壞了別人的汽車
4.
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使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 )。
A.予以追繳
B.予以沒收
C.責令賠償
D.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5.
段某故意殺人一案,下列哪種人不可以作為其辯護人?( )
A.段某在檢察院擔任副檢察長的父親
B.段某的叔叔,美籍華人
C.段某在本市人大會任職的朋友余某
D.段某在工商局擔任科長的哥哥
四川公選考試法律知識練習題答案
1.答案: B
解析: A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所以李某應該自行回避。A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2款規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B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據此可知,李某的回避應由檢察長決定。C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3款規定,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D項正確。故本題選B。
2.答案: B
解析:
A項,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8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所以李某應該自行回避。A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2款規定,對偵查人員的回避作出決定前,偵查人員不能停止對案件的偵查。B項錯誤。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1款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的回避,應當分別由院長;檢察長、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院長的回避,由本院審判委員會決定;檢察長和公安機關負責人的回避,由同級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決定。據此可知,李某的回避應由檢察長決定。C項正確。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0條第3款規定,對駁回申請回避的決定,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請復議一次。D項正確。故本題選B。
3.答案: B
解析: >刑事責任能力的關鍵要件在于(1)犯罪人在實施犯罪時辨認自己行為的性質和社會意義(2)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在選項A中,13歲男孩屬于未成年人,不具有辨認自己行為性質的能力,并且屬非犯罪行為,不符合(1)(2);在選項C中,李某處于精神病發作時也不具有辨認自己行為的能力,不符合(1);在選項D中,酒后駕車不一定是犯罪行為,只有酒精達到一定含量,才能算酒駕,是犯罪行為,因此不符合;而選項B中張某的行為完全屬于犯罪行為,犯罪人也完全具有辨認自己行為性質和社會責任的能力,因此本題答案是B項。
4.答案: D
解析:
《刑事訴訟法》第77條規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財產。故正確答案為D。
5.答案: B
解析: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第2款和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第33條規定,外國人不能作為辯護人。段某的叔叔是美國國籍,所以不能作為辯護人。故正確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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