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廣東省公考錄用管理信息系統考生報名指南
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采取網上報名,考生在注冊時必須如實填寫材料,經考核發現與事實不符的,責任自負。現將《報名登記表》各項目網上填報要求說明如下:(“可選”是指:報名系統已設定下拉菜單,可直接點擊選擇;“錄入”是指:需考生自己輸入文字或數字內容。)
1.姓名:本人真實姓名,如:劉清華。(錄入)
2.性別:A.男 B.女(可選)
3. 民族:根據實際選擇本人民族信息。(可選)
4.出生日期:需與本人身份證一致。(可選)
5. 籍貫:××省××市(縣)。(錄入)
6.政治面貌:根據實際選擇。(可選)
7.現戶籍所在地:××省××市(縣)。(錄入)
8.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省××市(縣)。(錄入)
9.婚姻狀況:A.未婚 B.已婚 C.喪偶 D.離婚(可選)
10. 考生身份:考生當前身份。(可選)
11.身份證號碼:二代身份證號碼。(錄入)
12.通訊地址:××省××市××路××號××單位。(錄入)
13. 聯系電話:固定電話,由區號和電話號碼組成;或移動電話。(錄入)
14.郵政編碼:例如:510075。(錄入)
15.畢業院校:××××大學××學院。(錄入)
16. 畢業時間:××××年×月。(可選)
17. 所學專業:須與畢業證書一致。(可選)
18.學歷:A.研究生 B.本科 C.大專 D.中專 E.技工 F.高中(可選)
19.學位:A.博士 B.碩士 C.學士 D. 無(可選)
20. 基層工作經歷:按實際基層工作月數填寫,如2年則填寫24個月。(錄入)
21.外語水平: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可選)
22. 計算機水平:按獲得何種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職稱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證書填報,未獲得證書的不用填寫。(錄入)
23. 工作單位:報考者現工作單位名稱,沒有工作單位的可填無。(錄入)
24.單位性質:報考者現工作單位性質。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可選)
25.裸眼視力:分左、右眼填報,如左眼4.0,右眼4.2。(可選)
26.矯正視力:分左、右眼填報,如左眼5.0,右眼5.0。(可選)
27.聽力:分左、右耳填報,如左耳5米,右耳5米。 (可選)
28.身高:單位:厘米(cm),如:175。(錄入)
29.體重:單位:公斤(Kg),如:60。(錄入)
30.報考單位:根據招考公告、招考職位表選擇合適部門。(可選)
31.報考職位:根據招考公告、招考職位表選擇合適職位。(可選)
32.職位類別:根據報考職位確定。(可選)
33.職位代碼:根據報考職位確定。(可選)
34.是否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填寫法律職業資格證號。(錄入)
35.學習、工作經歷:從中學開始,按時間先后順序填寫。(錄入)
36.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 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錄入)
37.有何特長及突出業績: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錄入)
38.獎懲情況:根據實際情況填寫。(錄入)
39.照片:20Kb以下JPG格式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上傳)
三.考生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一、網上報名時間為2015年2月9日9︰00至2月15日16︰00,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2月16日16︰00。考生應認真閱讀《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選擇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考生報名時應如實填寫資料、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所填資料與事實不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考生姓名、身份證號必須與考試時出示的身份證一致。字庫中沒有的漢字請按提示用同音字并加圓括號,例如:“張(山)”;港澳臺居民請按系統提示生成身份證代用號碼進行報名。
三、每位考生只可報考一個職位,系統將自動實時對考生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報名期間,考生未繳費確認的可改報其他職位,繳費確認后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四、請準備好支持在中國銀聯進行網上支付的銀行卡,網上支付考試費人民幣90元,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五、下載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22日12︰30。準考證是考生參加公務員錄用考試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六、成功報名后,請妥善保管個人賬號登錄密碼等相關信息。對他人盜用密碼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請在網上報名系統提交資料、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月14日至15日工作時間內到報考職位所在考區考務機構辦理減免報名考務費手續(具體地址見廣東省2015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附件6)。需攜帶的證明材料有: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