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省公務員面試考生須知事項
廣東省公務員面試考生須知事項:佛山市縣以上職位面試考生
二、考生未能準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四、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六、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考官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提問回答,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題。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回執。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八、考生在面試完畢取得成績回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九、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考生面試后第__2__天可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系統查詢面試成績及結果。有關入圍體檢對象名單、具體體檢時間、分組名單等事項內容,請考生在全部面試工作結束后密切留意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fshrss.gov.cn/)網站公告。請報考佛山市職位并入圍體檢的考生務必按時回佛山市參加體檢。
廣東省公務員面試考生須知事項:廣州市公務員面試考生須知
一、考生須按照規定的面試時間及考場安排,在當天面試開考前45分鐘(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到指定面試考點候考室報到,參加面試抽簽。考生未能準時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二、考生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須關閉后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考完離場時領回。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或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
四、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分組組織抽簽,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考生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候考期間實行全封閉管理,考生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須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六、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考官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指令回答問題,不得暗示或透露個人信息,身份以抽簽編號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成績。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題(所需時間占用本人答題時間)。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回執后離開考場。
八、進入面試室的考生須帶齊隨身物品,面試完畢取得成績回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九、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考生面試后,應保持通訊暢通,留意體檢通知,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日程。
廣東省公務員面試考生須知事項:佛山市公安、鄉鎮(街道)職位面試考生
一、考生須按照珠海市人社局公布的具體職位面試時間與考場安排,在面試開考前60分鐘(上午7:30前,下午1:30前)憑本人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到考場候考室報到,參加面試抽簽。
二、考生未在面試開考前45分鐘(上午7:45前,下午1:45前)到達候考室報到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三、考生報到后,應將所攜帶的通訊工具和音頻、視頻發射、接收設備關閉后連同背包、書包等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員統一保管,面試結束離場時領回。
四、考生報到后,工作人員按分組順序組織考生抽簽,決定面試的先后順序,考生應按抽簽確定的面試順序進行面試。考生應留意自己所在職位分組是否與本人報考的職位對應。
五、面試開始后,工作人員按抽簽順序逐一引導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候考的考生實行封閉管理,須在候考室靜候,不得喧嘩,不得影響他人,應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擅自離開候考室。需上洗手間的,應經工作人員同意,并由工作人員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離開考場的,應書面提出申請,經考場主考同意后按棄考處理。嚴禁任何人向考生傳遞試題信息。
六、考生必須以普通話回答考官提問。在面試中,應嚴格按照考官的提問回答,不得報告、透露或暗示個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簽編碼顯示。如考生透露個人信息,按違規處理,取消面試成績。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顯文字、圖案標識的服裝參加面試。考生對考官的提問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題(所需時間占用本人答題時間)。
七、面試結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試成績統計完畢,簽收面試成績通知書回執。考生須服從考官對自己的成績評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復試或無理取鬧。
八、考生面試完畢取得成績通知書回執并領回交由工作人員保管的本人物品(請認真核對,不要領錯別人的物品)后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
九、考生應接受現場工作人員的管理,對違反面試規定的,將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嚴肅處理。
十、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安排等事項由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布,考生應密切留意相關公告,并注意安排好自己的日程。